如勞動合同到未到期,而公司新成立了子公司,勞動合同是否需要續簽

2022-03-27 22:33:56 字數 5119 閱讀 1463

1樓:匿名使用者

一、以前的合同繼續有效;

二、公司要求重新籤的,則需支付在以前公司的經濟補償金;

三、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2樓: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為了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訂立,將勞動者在下屬子公司之間調動,或者註冊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本條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徹底擊破了用人單位此類規避手法。但是,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也就是說,在適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連續工作年限應當包括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但在適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時,原單位已支付的經濟補償應當扣減。

公司新設立了子公司,職工需要解除與母公司勞動合同後再與子公司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嗎?

3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公司新設立了子公司,與勞動者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簽訂一份三方的勞動合同主體變更協議都是合法的操作。

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勞動者變更工作單位的,勞動者的工作年限累計計算。也就是在新公司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計算經濟補償,之前公司工作年限也算到經濟補償年限內。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4樓:帝國づ月長石

存在幾個問題

1,公司分立,設立的子公司是獨立法人還是依託母體的分支機構

前者應當簽訂新的勞動合同,解除原公司的勞動關係;後者則不能解除關係(子公司依託母體沒有獨立的用人資格)

2,關於社保

先解除原勞動關係,之後攜帶相關材料和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並由新公司人事辦理社保轉接手續,注意看著點,別讓社保出現中斷一個月的情況,建議在新公司勞動保障登記證辦理完畢後再建立勞動關係

3,關於工作年限的連續性

重點是看在和母公司解除勞動關係時母公司是否支付了相應補償,則可以視為解除關係,到新公司勞動年限連續性重新計算;如果沒有支付補償,則新公司應當接受原有的勞動年限連續關係

注意:在有些單位,單位分立子公司時,會以要建立新的勞動關係為由,要求員工先辭職,由於辭職是勞動者單方面行為,這樣公司可以不花一分錢就中斷勞動者的工作年限,而新公司則從頭再接受勞動者和勞動關係,所以在變更勞動關係時,一定不要走辭職-新上崗路線,一定要原公司給予足夠的補償或書面確認連續勞動關係,最大程度保障職工利益

5樓:勤勞的老克

公司新設立了子公司,不影響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職工不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用人單位要求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的,是對原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因而是不合法的。

6樓:月光下的星期

需要的,因為勞動關係發生變化了,重新簽訂勞動合同非常有必要。

7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只不過所有的工資福利不變,以及工作年限連續計算。

8樓:方實天

一般來說變更勞動合同主體即可,和社保那邊先協商一下。

勞動合同續簽但是轉到了另一家子公司 10

9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從這一條看,你上面的問題都不是問題了。

原勞動合同到期,公司續簽勞動合同是同集團下其他子公司,與現勞動合同子公司名稱不同,是否合法?

10樓:

這相當於是原單位不續簽合同,原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上海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是否給補償?

11樓:法律快車

租賃合同到期後,租客應該主動找房東進行續簽,如果不續簽就應該即刻搬離,不續簽也不搬離的需要繳納違約金嗎?

租賃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應搬離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雙方沒有續簽合同,但租客仍然繼續居住,那就表示雙方預設了兩者間的無固定期限租賃合同關係,也就是說,一方可以隨時終止終止合同關係。如果原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租客不續租的,應立即搬離,如果繼續居住的,房東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拆遷時,可要求房客立即騰房。

什麼是無固定期限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裡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租賃合同未到期的,應對租客予以相應的補償

如果房屋租賃合同未到期,房東要求租客搬離,那麼,可認為是房東要單方違約,要支付房客違約金。由於租賃合同未到期,臨時通知房客搬遷,可能會對齊生活工作有一定的影響,房東應該對房客做出一定的補償。

違約金的形式:

①懲罰性違約金,其作用全在懲罰,如果對方因違約而遭受財產損失,則違約一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另行賠償對方的損失。

② 補償性違約金,是對合同一方當事人因他方違約可能遭受的財產損失的一種預先估計,給付了違約金,即免除了違約一方賠償對方所遭受的財產損失的責任;即使損失大於違約金,亦不再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4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12樓:ofweek人才網

1、勞動合同到期,單位決定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2、這項新的補償的計算開始時間為2023年1月1日,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計算,每工作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照半個月工資計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用人單位不和你繼續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你六個月的工資。

詳情可以參閱《勞動合同法》第44條、46條5項的規定。

13樓:西安律師邱新昌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重新簽訂的勞動合同,而原合同也沒到期,新分公司要把之前的勞收回是否合理

14樓:蓋普希金

不合理。

所有的勞動合同必須一式兩份且有勞動局的公證蓋章,這樣的才生效,如須修改時必須經雙方一致同意以附頁的形式簽署再到勞動局公證蓋章才有效.

有些公司改勞動合同只是為了在以後處理勞動糾紛時能讓自己更有利,比如工資調低,那以後賠償時就按簽訂的工資賠.不過公司為了不讓員工有太大的**,實際工資應該不會按合同這樣調了.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對原合同的部分內容進行修改,變更後的合同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變更了的內容按照變更後的執行,其它沒有變更的內容按照原合同執行。合同只要不籤或沒有勞動局的公證都不生效!

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遷移、兼併、分立、合資等,用人單位可要求重新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

15樓:中顧法律網權威

只有給您連續計算工齡,合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屬於協商解除舊的勞動合同,限定新的勞動合同。 同不同意,就看你的啦

17樓:司馬神道

新的合同替代了舊的合同。

派到子公司工作,是否需要重新和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原先與總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仍舊具有法律效率。

18樓:

從法律上來講,母子公司之間是獨立的法人關係,在之間調換工作是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不僅是人事關係變更,社會保障等也會隨之改變(區別分公司與總公司,兩者是一個法人的不同部分,不需要換籤勞動合同)

如果是子母公司的調動,建議與公司商議保留在總公司的勞動關係,採取調派方式,只改變勞動崗位,不改變人事關係

希望以上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隱性危險:

1、子公司福利不如總公司,效益不好破產的話與總公司沒有關係

2、在子公司的工作年限重新起算,對於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年限條件重新起算

但是也不要太擔心,一般大的母子公司之間對於人員派遣有相關的規定的,一些規定可以改變法律限制,保障員工福利的,建議先對這些規定了解一下

19樓:山野柴胡

在子公司工作期限與總公司工作時間合併計算為本企業工齡。

20樓:猴子和美食

總公司要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是不合法的,你與總公司簽定的勞動合同在子公司同樣生效

21樓:上海偉創律師

總公司與子公司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法律主體,

其實質上是你與另一家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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