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長期與我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公司不與我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辦?

2022-03-25 11:29:49 字數 5259 閱讀 2556

1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1、沒簽勞動合同單位違反勞動法,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3、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綺狹戰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公司不與我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辦?

3樓:戚廣利

公司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並且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一、首先應當認定勞動關係。勞動關係的認定對勞動者而言有極為重要的意義。這意味著勞動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勞動法的保護。

與一般的法律保護不同,勞動法實行的是傾斜保護,簡單來說,就是給勞動者更多權利和要求僱主承擔更多的義務。

1、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 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 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如果能夠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就可以依法要求維護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樓:匿名使用者

上面這位網友回答的兩條,第一條沒有錯,《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用工一個月以上還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按兩倍標準支付工資。因為《勞動合同法》是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所以你可以要求單位從今年2月份起支付兩倍的工資。第二條回答有問題,因為也必須是從今年1月1日起滿一年,用人單位仍未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才可以要求其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現在只是6月份,距離滿一年的要求還有六個多月時間,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顯然得不到法律的支援。

你最後一個問題提的很對,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現在你必須要有能證明自己在這個單位工作的證據,比如工作證、工資條(如工資是進銀行卡的,該銀行卡也是證據)等等,一旦進入仲裁或訴訟程式,證據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5樓:匿名使用者

讓他不籤,到一年後起訴他,你掙一筆了!這錢來得合法!老闆能剝削你,你就不能找個合法的方式剝削他呢?

6樓:匿名使用者

以上很全面了··

一個簡單的方法去找律師··合同籤的法律效力和內容才有保障。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公司除了在第一年要向你支付雙倍工資之外,還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不能隨意辭退你的。

如果公司拒絕執行,你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笫十一條、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好律師網參考

公司不和員工籤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

9樓:華律網

勞動糾紛bai只能先

仲裁du,對仲裁結果zhi不服再起訴。直接起dao訴法院不受理,回仲裁結果對答訴訟沒影響。沒有勞動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證明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工資卡、出勤卡之類沒有勞動合同,在單位工作不超過一年的,可以要求從入職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補償。

超過一年的視為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沒有雙倍工資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0樓:瘋狂糖果屋

可以抄通過勞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bai也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du隊投訴。 對仲裁結zhi果不服的,可

dao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1.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1樓:西政自由鳥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可以hi喔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回

立勞動關係一個答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當然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籤勞動合同那就無法繼續工作,因為這個公司無法保證你你在這裡工作的一切

13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的期限是按照實際上齊了的話,再把工資單留好,就安心的上你的班吧——離職要是有糾紛的時候,這個可能會認可為無固定期限合同,或者是(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

14樓:匿名使用者

按規定,勞動合同最遲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必須簽訂,否則會承擔相應法律責專任,屬支付雙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5樓:法律快車

公司不籤勞動抄合同如何維權

首先bai,應當舉證證明勞動du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zhi動合同關係。

這要dao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一)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字,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三)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四)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員工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五)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一定要在錄音材料裡面體現,否則,法院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六)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你在公司上班。

(七)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公司長期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不執行勞動仲裁裁定,無理取鬧,上訴至法院,可以申請裁定惡意欠薪嗎

1.關鍵看企業 公司 是否服這個勞動仲裁結果,如不服可在簽收裁定書之日起15內起訴至法院,你現在應當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查明送達日期才好說。如果他在此期間沒有起訴的話,證明他就放棄了這個權利。2.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就可以先書面要求你勞動仲裁庭所在的 勞動監察大隊 催促企業 公司 立即執行。3.如果這樣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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