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直沒有籤勞動合同,沒有交社會保險,離職後可以要求他們賠

2022-01-09 14:13:31 字數 5493 閱讀 9419

1樓:墨盼夏冷岑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自2023年1月1日後,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簽訂的,應在一個月內補籤;超過一個月未補籤的,應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超過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是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你自己離職仍然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另外,你離職是因為公司存在過錯(未簽訂勞動合同),因此,你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足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社會保險是強制性的,你可以要求公司補交應繳而未交的所有社會保險費用。

這屬於勞動爭議,應先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後仍得不到滿意解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刑梓楠肖添

可以立即辭職,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並要求補齊社保。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樓:閭丘若雲杭倫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自2023年1月1日起每月支付勞動者雙倍的工資.

4樓:管子舒督琭

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後,如果用人單位一年都沒有和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的,作為無固定勞動合同,勞動者在那一年,每個月都能拿到雙倍工資,而且可以要求把社保全補上

5樓:年伶伶劇沈

可以申請11個月的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補繳社會保險等.

因為並不是勞動者不願意簽訂合同就不需要簽訂的,法律已經明確的規定了,

所以必須賠償.

6樓:鄔雨真殳智

可以通過勞動部門來主張你的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7樓:聊雲亭荊妮

是你「後來感覺公司發展沒有前途,覺得還是離開」。是你自己離開公司的,要求公司要求他們賠償雙倍工資麼,是不可能的,要求賠償社會保險的金額還可以協商,但有一定的難度,請你冷靜考慮,不要聽恭維話,否則你的損失很大。

公司一年多沒有籤勞動合同我可以隨時離職和提出賠償嗎

8樓:微風

公司一年多沒有與勞動者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離職,不需要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勞動者以未簽訂勞動合同提出離職是無賠償的。如果以公司未繳納社保為由,公司需要支付補償金並補繳社保。

公司一年多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完全可以不用離職,直接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以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要求公司補償11個月工資並補繳社保。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9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2023年5月後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詳細的看一下合同是否有相關的合同條款:到期後自動續延的內容。第二,提出離職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賠償(6月到現在,補償不超過12個月)

辦法:第一,從08年5月之後一直到您離職前的,法律規定超過12個月的,公司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不簽訂,在不影響您和公司主管關係的情況下,可以協商補償數額,您可以自己算一下,12個月的工資總和是多少,你最低可以接受多少,全部的提成是必須付清,不能有折扣的吧。第二,個人關係不能以犧牲自己利益為前提的,這個社會是很勢利的。

補償您1元和10000元效果是一樣的,公司都會覺得虧了,而不會覺得您寬巨集大量啊。朋友是不會因為公事而受到影響的。

10樓:夭躍

仔細瞭解原來勞動合同的內容,尤其是自動續簽,如果自動續簽那麼你現在還是和單位有勞動合同的。你可以諮詢勞動部門,然後走勞動部門和你說的程式,關鍵是諮詢他們你的提成怎麼能夠收回來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賠償的,不行可以找當地的勞保部門協商。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未籤勞動合同和購買社保,想離職,不知道是否能要求公司做補償?

12樓:帥氣的小宇宙

可以要求公司補償。在公司工作滿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未購買社保的,可以要求單位補繳。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13樓:韓飛律師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4樓:法律實務研究

1、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公司給付雙倍工資及相應的經濟補償,同時還可以要求公司補交社會保險費用或者予以補償。

2、公司招用員工的,應當在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並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未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的,要在滿一個月時起至滿一年時止的11個月時間內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

3、公司未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可以隨時離職,並要求用人單位給予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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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可以hi喔 1 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 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雙倍工資 最多11個月 等,支付加班工資 3 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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