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未籤合同雙倍工資的賠償問題,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雙倍工資有沒有時效規定?

2022-01-09 14:13:32 字數 5629 閱讀 6385

1樓:己非己

照樣可以申請雙倍工資!

1、未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這是法定的違法成本,單位無權規避!

2、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你可以以此為由離職,還可以申請經濟補償金!

3、你需要準備你的工資發放記錄、工資條或者銀行轉賬記錄、工作證件等,可以去仲裁!

以上請參考!

2樓:

這句話誰寫的?公司寫是無效的。

你保留這個公司簽字的離職證明,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要求兩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樓:戢文貫施

勞動者辭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單位規定沒有法律依據。

未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應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交你在該單位上班的證據,比如派工單、工號牌、工資單等。

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雙倍工資有沒有時效規定?

4樓:華律網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那麼具體怎麼計算呢?首先,是計算二倍工資的起止時間。

計算二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還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那麼計算二倍工資截至時間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其次,是計算二倍工資的工資標準。

司法實踐中,二倍工資的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資、非常規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專案後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確定。月工資未明確各構成專案的,由用人單位對工資構成專案進行舉證,用人單位不能舉證或證據不足的,二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按照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5樓:瀟瀟暮雨

我們說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適用勞動合同法調整的才可以「雙倍工資」。這個適用範圍在《勞動合同法》第2條「適用範圍」中有明確的規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實踐中, 未簽訂勞動合同,索要雙倍工資到北京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員會一般只支援11個月,法院判決不一,有支援多餘11個月的,西城區法院就是如此,那麼多餘11個月未籤合同該如何主張雙倍工資呢?當然也有救濟手段,可以以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給開個不受理通知書,然後直接到法院起訴。

「雙倍工資」的時效問題

我們在實踐中,經常聽到「雙倍工資」是否有時效的限制,1年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是否還可以要求.我們說根據法律規定,時效的起算時間是從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時間開始計算,時間為1年.

當然我們在一些仲裁委,特別是一些遠郊區的仲裁委的裁決書中,有時會看到有時效的裁定,我們說是適用法律不當,勞動者應該堅持起訴或者上訴的.

6樓:祁水竹糜釗

簽訂勞動合同賠償雙倍工資有時效規定,是一年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8樓:78年的小馬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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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上海l律師

1、時效從你離開單位開始計算

2、對方明確表示不支付的,從其表示不支付時開始計算

3、時效為1年

10樓:西政自由鳥

是的,有時效限制,只是沒有把握,不是不能,

還是有希望的,主要看律師的能耐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11樓:茂同安衣

沒合同,入職第二個月起一年內雙倍工資,超過一年視為無固定期合同社保可以要求從入職開始補交

勞動仲裁時效是一年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2樓:

1、雙倍工資不是指你一直沒簽合同,比如說兩年,你就可以拿到兩年的雙倍工資。而是指自2023年2月1日起,沒有籤勞動合同的,至多可以拿一年的雙倍工資。超過一年未籤合同的,你可以以此為理由要求辭職,用人單位還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2、雙倍工資的主張一般是自你離職之日起算時效。也就是你離職了,一年內你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金的請求。

3、如果你主張權利時在職,不受時效限制,按第1點說的主張雙倍工資。

4、雙倍工資在仲裁或訴訟實務中,一般按基本工資來算。因為如果以提成來算的話,由於具有浮動性,是就高好還是就低好,不好計算。

13樓:

我是2023年元月入職的,2023年5月離職的,請問我可以向入職單位賠償雙倍工資嗎?

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雙倍工資是怎麼算的?

14樓:華律網

未訂立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訂立合同期間的二倍工資,最多11個月。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

15樓:騎著蝸牛私奔

1. 勞動者每月實發的工資的雙倍,已發放的工資部分應該扣除。一般來說在要求另一倍,具體按照實際發放的工資來計算。

2.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 在實踐中, 未簽訂勞動合同,索要雙倍工資到北京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員會一般只支援11個月,法院判決不一,有支援多餘11個月的,西城區法院就是如此,那麼多餘11個月未籤合同該如何主張雙倍工資呢?當然也有救濟手段,可以以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給開個不受理通知書,然後直接到法院起訴。

勞動合同法關於勞動合同的其他規定: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16樓:周律師說

1、勞動合同法上的"雙倍工資"的含義,是指勞動者每月實發的工資的雙倍,已發放的工資部分應該扣除。

2、一般來說在要求另一倍工資時,具體按照實際發放的工資來計算。

17樓:今晚不想太累

這個工資已經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了吧,按到手工資的兩倍,如果是工資打卡的,把銀行工資流水明細打出來,作為證據,證明勞動關係

18樓:

按照應當支付雙倍工資期間的原應發工資計算(720底薪+180餐貼+280保險補足+提成)。最高不超過11個月。

19樓:六和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0樓:下雨的風啊

720+180+280+提成=應發工資。從入職後一個月內,未簽定書面合同,第二個月至滿一年內的11個月,均可要求雙倍工資。

21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的,用工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期間,且勞動者有工作的期間,應當按月支付二倍工資。

二倍工資的數額:即按上述11個月期間,用人單位應發工資計算。應發工資=實發工資+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費用。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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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仲裁,雙倍工資,關於未簽訂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支付雙倍工資問題

在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勞動者主張用人單位賠償自己雙倍工資,但由於勞動者本身的情況不符合相關的規定,仲裁機構就沒有滿足勞動仲裁時的訴求,等於是在勞動仲裁的時候輸了,這個時候若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可自收到勞動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但勞動者在仲裁的時候要求雙倍工資的時候,必須要弄清楚自己...

未籤勞動合同自己主動辭職能得到雙倍工資嗎

你自己不能去提出辭職啊,自己辭職了 有的賠 你要去告他 就說公司不籤合同,可以有2倍工資拿了 建議看看勞動法 那裡很詳細 1 根據勞動法,你要去除自己的責任,就是以未籤合同為由或保險上的很遲為由書面提出辭職,公司同意則可辦理離職同時在離職書上簽字。不同意則等候1個月走人,當然就不存在在離職書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