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到期後超過3年若對方還沒有還錢,就不受法律保護嗎

2022-01-06 10:39:23 字數 4985 閱讀 6589

1樓:士桖楓

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間一般為兩年,超過兩年,沒有向債務人主張償還,則法院不再保護你的債權。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時間,或超過還款時間2年,你沒有向對方主張償還,一般法院會判決駁回你的訴訟請求。但債務人自願償還的除外。

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證明你在三年內討要過就不受影響。

3樓:love花生花

關於這種情況,我國規定的訴訟時效為兩年,但是,在此期間內,如果你主張欠款人還款或者欠款人自己承認借款事實都會使得時效中斷(即重新計算時效)。

在此期間內,如果沒有發生中斷事由,那麼你還是有起訴權的,在訴的過程中,欠款人如果承認借款事實,就構成了自認,那麼,你的權利還是能得到法律支援的。

如果既沒有中斷事由的出現也沒有自認的情形,這個債權債務關係就轉為自然之債,就是不會得到法律的保護。

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對自己的權益有訴訟時效,如果你在規定的訴訟時效內不主張自己的權利,那麼就會喪失勝訴權。

主張權利:包括你向朋友主張還錢,或你朋友答應還錢但又沒有還等情況。

你這種情況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是2年。

如果你在這三年內都沒有像你朋友主張還錢,那麼你的勝訴權利喪失。如果你像你朋友助長了還錢,還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

總之,法律不會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

所以如果你真的在三年內沒主張還錢,那麼也彆著急,你現在可以像你朋友要,如果你朋友答應還的話,則沒問題。

5樓:

合法的債權債務受法律保護。籠統地說失去法律保護並不正確。

借條超過訴訟時效失去的只是勝訴權,並不失去追償權。如果你起訴(法院同意立案或者你堅持起訴)後,對方不提出訴訟時效抗辯,那麼你仍有勝訴權。

當然對方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後,法院駁回你的訴訟請求。你仍可以行使追償權向對方進行追償,對方不能以過訴訟時效為由,而不承認債權的存在,更不能阻止你行使追償權。不過你的債權只是失去法律要求對方強制履行的權利而已,即你不能向法院申請主張你的勝訴權,勝訴後的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無法律依據。

借條有效期

6樓:暈乎乎的小包子

借條受法律保護的期限為20年,如果對方願意主動還錢,那麼一直有效。

1、借條的有效期是指借條的訴訟時效,借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訂的真實有效的借條無論多久,借條本身都是有效的。時間只是確保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是否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問題。

2、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因此關於借條的訴訟時效,如果寫明瞭還款日期,那麼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三年。如果沒有約定歸還時間,則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超出了借條的訴訟時效的解決辦法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儘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欠條達成的還款協議。如果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該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係,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如果債務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無論借條上有沒有約定還款日期,出借人對訴訟時效問題都應該引起重視,如果對訴訟時效存有疑問,建議您諮詢一下律師,儘可能早的發現問題去解決,以便錯過訴訟時效變得被動,還可能造成自己的債權遭受損失。

7樓:白羊夢天下

2、借條沒有寫明還款期限,2年的訴訟時效就從要求對方還款對方卻不歸還時起計算。

3、如果超過了2年的訴訟時效:要求法院保護債權,可能被法院駁回而不能借助法院的強制力量要求對方歸還,但仍然可以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條向對方索要欠款,只要對方同意還,就有權接受。

借條需要注意以下五點:

1、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後拒絕承認借條。

3、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會以內容非其原文抗辯。

4、儘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避免出現"甲向乙借錢"這樣模糊不清的語言,因為,很容易分不清誰是出借人,誰的借款人。

5、名稱要寫為借條,而不是欠條,一字之差,它們的法律含義則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借條有效期為20年,欠條為2年。

8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你好,解答如下:

先給法律依據,在給結論

1,自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1)與本案相關的條文: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2)說明:根據本條的規定,當事人未約定還款期限的,首先應當依據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來確定,即當事人可以就還款期限一事進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對於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可以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來確定。

如果按照以上規定依然不能確定的,那麼,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借款。貸款人也有權向借款人發出催告,要求其在合理的期限內返還借款。本條對貸款人催告借款人還款的「合理期間」未作出明確的規定,主要是考慮到金融機構和一般自然人作為貸款人時,對借款的返還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規定統一的還款期限不能適應不同的情況。

因此,該合理期間由貸款人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在發生糾紛時,司法機關亦可以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判定該期間是否合理。

2,訴訟時效的保護期限及起算。

(1)與本案相關的條文

《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六條: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2)說明:民法通則135條是普通訴訟時效,137條是最長訴訟時效。司法解釋第六條是關於如何確定訴訟時效起算點。

3,結合本案,結論如下:

(1)你可隨時找對方要錢,但是應當給對方合理期間來做還款準備。

(2)如果對方直接拒絕還款,則從其明確拒絕還款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

(3)如果對方答應還款,但寬限期屆滿對方仍不還,則從寬限期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

(4)最長訴訟時效20年,前提是你一直沒向對方提出讓對方還錢,這個期間在實踐中的起算點一般以借款日為所謂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

(5)沒寫還款日期,該借條依然有效。但是不要真的在手裡捏二十年哦。

祝您安心,擇合適時機讓對方把錢還了。對方主動還錢自然是最好。

9樓:華律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寫有還款期限的借條,應該在還款期限到期後,找借款人催要,如借款人還不出錢,就需要叫借款人重寫借條;沒有寫還款期限的借條,有二十年有效期。

10樓:律圖網

借條的有效期是多久,需要看債權債務人雙方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借條上寫明瞭還款日期的,其訴訟時效期間從還款日期次日起算計三年,如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十年。

11樓:天赫卑幻絲

你找到那4000元的收條,或者找人印證他收到錢的證據去法庭也許可以不還

12樓:憂傷帝國

沒有寫明還款日期,《民法通則》裡面規定的是隨時可以主張權利,但是要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請注意這裡的隨時是三五個月,也可以是三五年。如果對方明確不履行的話,這時候就是你權利受侵犯的時候,這樣就是從次日起算兩年內,適用中斷中止延長。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借條叫做無期限的借條,在你不主張要他還錢和他沒有表示據不還錢的情況下,都是有效的。當你要他還錢,並給予一定的寬限期時,期限屆滿,他還不還錢,期限屆滿第二日起2年內你都可以主張你的債權。如果對方明確表示我不可能還錢給你,那麼從你知道你的權利被侵害時起2年內,你需要主張你的債權。

14樓:要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沒寫還款日期並且你也一直沒讓對方還錢的話,適用民通137條的最長保護期限也就是20年,這個期間在實踐中的起算點是借款日為所謂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

如果就沒寫還款日期的借條向對方要錢,而對方不還,那麼就是適用民通135條的保護期限也就是2年,起算點從對方拒絕還款之日起算

請對照自己的具體情況,就可以得知是否適用20年或者2年的訴訟時效了希望對你有幫助!

15樓:巧米樂

1、沒「寫明還款日期」:還款期限就是向對方要求還款時。

2、「這樣的借條有效期是多久」:

(1)其實,不是借條的「有效期」:借條永遠有效,永遠都有權持借條向對方要求還債。只是憑藉條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保護權利的「有效期」,法律上這個期限叫訴訟時效。

(2)借條沒有寫明還款期限,2年的訴訟時效就從要求對方還款對方卻不歸還時起計算。

(3)如果超過了2年的訴訟時效:要求法院保護債權,可能被法院駁回而不能借助法院的強制力量要求對方歸還,但仍然可以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條向對方索要欠款,只要對方同意還,就有權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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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超過三年是否自動失效是不確定的,若是3年的訴訟失效中斷,訴訟重新計算。1 根據 民法總則 實施之日即2017年10月1日起,借條的訴訟時效一般為3年。2017年10月1日,民法總則 正式實施,其中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這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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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借錢打了借條,但是離還款期限超過2年了,起訴還可以贏嗎,懸賞80分,急急急

訴訟時效確實是2年.按規定超過2年訴訟時效,就不受法律保護.但是,法律同時規定了訴訟時效中止制度.如果你曾經向他要求過歸還借款,或提醒過他還款,或起訴過,或糾紛由別人調解過,訴訟時效就中斷了,重新開始計算.你還可以起訴他.並且法律規定了 法院不主動稽核訴訟時效,如果起訴後對方不主張時效一過,法院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