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檢察院怎麼和解,輕傷刑事公訴案件可以和解撤銷案件嗎

2021-12-31 18:47:49 字數 3049 閱讀 9773

1樓:華律網

刑事案件法院調解僅針對部分輕微刑事案件,典型的是因民間糾紛引起的一些案件。那麼刑事案件法院怎麼調解呢?首先要求的是加害人承認犯罪。

(2)由被害人描述犯罪行為給其身體、生活、工作、學習等方面產生的影響。(3)與犯罪行為結果有關的人敘述他們的感受。(4)在對犯罪行為及其造成的後果進行了充分的討論之後,調解員可以詢問被害人希望從這次和解中獲得的補償或賠償專案,從而幫助確定加害人應當履行的義務。

(5)所有的與會者都可以對加害人如何補償、如何解決犯罪事件發表意見。(6)最後的環節,在聽取了所有的與會者意見後,調解員主持和解參加人達成和解協議,督促與會者簽署和解協議。人民法院或司法行政部門派出的監督員應當對整個和解過程的進行及各方所達成的和解協議進行監督,發現有違法的情形應當及時予以指出,並建議予以糾正。

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第二百八十九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第二百九十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

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2樓:達州律師劉江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通過調停人或其他組織使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溝通、共同協商,雙方達成民事賠償和解協議後,司法機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責任或從輕減輕刑事責任的訴訟活動。

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將於2023年1月1日正式實施,新刑訴法第5編第2章第277至279條對刑事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進行了專門規定,按照法律規定,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侵犯財產犯罪,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納入公訴案件適用和解程式的範圍。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這一程式。對於當事人之間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3樓:敦新餘律師

和解是受害方與致害方簽署相關協議,由受害方出具諒解書,不再追究致害方責任的一個程式。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刑事案件是可以和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輕傷刑事公訴案件可以和解撤銷案件嗎?

5樓:

輕傷刑事公訴案件可以和解,但公訴案件被害人沒有撤訴的權利。

公訴案件是由檢察機關控訴的。受害人沒有撤訴權。與犯罪人達成和解,獲得賠償,只是法院定罪量刑時酌定考慮的一個情節而已。

如果人民檢察院提出的是「撤回起訴」的請求,人民法院經過審查,做出了准予撤訴的裁定,一旦裁定生效,就會使訴訟程式改變原有的狀態,正在進行的刑事訴訟即告終結,併發生一系列的法律後果。

法院審判階段。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輕傷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後宣判前,雙方當事人有意願調解或和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調解協議。

被害人不要求追究加害人刑事責任的,法院可以作免於刑事處罰處理或依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7條的規定建議檢察院撤回起訴,檢察院可以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351條的規定撤回起訴。

檢察機關撤回起訴後可以作不起訴處理或建議公安機關作撤案處理。

擴充套件資料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第二百八十九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九十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第一百八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自願如實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實,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公安機關可以撤銷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也可以對涉嫌數罪中的一項或者多項不起訴。

根據前款規定不起訴或者撤銷案件的,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孳息作出處理。

6樓:李建成律師

您好,可以在達成和解協議之後,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

7樓:

《刑事訴訟法》(2023年修正,以下簡稱新刑訴)於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五編第二章規定了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據此,今後公安機關在辦理故意傷害(輕傷)案時,除有新刑訴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一律應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不可再以調解為由而撤銷案件。

8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法院審判階段。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輕傷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後宣判前,雙方當事人有意願調解或和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被害人不要求追究加害人刑事責任的,法院可以作免於刑事處罰處理或依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7條的規定建議檢察院撤回起訴,檢察院可以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351條的規定撤回起訴。檢察機關撤回起訴後可以作不起訴處理或建議公安機關作撤案處理。

刑事案件,已交到檢察院月,但檢察院卻說證據不足重新發回公安局,這是怎麼回事

檢察機關對偵查終結的案件在提起公訴前必須審查起訴。審查起訴,應當首先全面閱卷,找出疑點 矛盾後,再有的放矢地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委託的人的意見,以解決案卷中存在的問題。如果發現新情況,根據需要作進一步的調查和補充偵查。補充偵查就是在審查起訴中,發現有事實不清 證據不足或者遺...

輕傷一級刑事案件檢察院說證據不足不能起訴,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經濟賠償嗎?民事訴訟又要具備哪些條件

首先解決的問題是傷是否對方造成 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需要排除合理懷疑,但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一般認為符合高度蓋然性,就可以判決確認某一事實。你也可以理解為,民事訴訟比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要低,所以你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已立刑事案件後檢察院說證據不足不能成為公訴案件受害人該怎麼辦 刑事訴來 訟法第1...

案件到了檢察院後需要請律師了嗎刑事案件交到檢察院後家屬除了請律師以外還可以做些什麼

現在完成了偵查階段,需要請律師看資料了,如果請不起律師,可以請求法律援助。喪葬費現在誰出都可以,這個是需要溝通的。但最終法院判決時,會將喪葬費算到犯罪嫌疑人頭上。根據 刑事訴訟法 的規定,從被偵查機關 主要指警察同志的偵查 第一次訊問後,即可聘請律師。司法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程式是,警察同志偵查,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