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正在檢察院,被害人提起了民事訴訟並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法院支援嗎

2021-03-19 09:03:39 字數 2218 閱讀 2418

1樓:寶雞含笑

最高人民法院針對刑事附帶民事案件有相關的司法解釋,凡涉及精神賠償的請求,法院不予支援。

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時,犯罪嫌疑人如果能得到被害人家屬的諒解,人民法院在對嫌疑人量刑時就有從輕的機會。所以民事賠償部分只要雙方自願法院是予以認可的。

2樓:自由的

首先你要搞清楚,刑事案件審判如受害方提起民事起訴可合併審判的。受害方提起民事訴訟及提出精神損失費也是合情合理的,法院也會根據實際情況予以支援。另外,你所提到的第二個問題應屬庭外和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協議及有法院的相關確認書就可以了,這麼做也雙方也是可行的。

另外有一點你要注意,如刑事審判前當事雙方達成和解,法院會根據情況從輕判刑的。如達成協議,最好叫受害方家屬幫忙寫一份諒解書交法院,到時也是對肇事者有利的。

3樓:匿名使用者

被害人(家屬)有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賠償,但是請求賠償精神損失費,沒有法律依據。

4樓:曾經8失落

有些地方的法院要求先刑後民的,一般會等刑事案件判了再處理民事賠償。不過事實上,民事賠償和刑事案件沒有直接關係的。精神撫慰金只是不能單獨提起,不過呢,中國的法律呢,是要看在哪個地方的。

每個法院都有小法律啦,比如那個叫做會議記錄的東東。

問下你所在的地區的法官吧

刑事判決之後,被害人另提起民事訴訟,能否包含精神損害賠償?

5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有這麼一種情況,刑事案件檢察院移送起訴到法院後,法院把附帶民事部分現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移送民事審判廳立案,這裡就有兩種建議了,一是在調解過程中一定要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要求,另外就是要求法院刑庭將案件移送民庭處理即可.

6樓:劉軍律師

也不可以,有明確規定

7樓:匿名使用者

意義不大。不一定會支援。

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能否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並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並且要求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失費。

我國的《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明確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9樓:狐小粒兒

法律依據不清楚,但我們律所辦過一個相同案件,就是在刑事案件剛進行到審查起訴階段時,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並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結果得到了支援。我覺得應該是沒有法律依據吧,而且也不是誰讓法院這麼辦法院都受理的。

我也覺得不應當得到支援。

10樓:百度使用者

刑事案件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但是單獨提起民事訴訟的話需要訴訟費,同時還需要自己舉證被告的犯罪事實以及犯罪事實與遭受損失是否存在因果關係。所以被害人最好還是在檢察院提起公訴之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當然被害人如果單獨提起民事訴訟的話,法院也還是應當受理的。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九條,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後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提起。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在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沒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可以在刑事判決生效後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民事侵權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11樓:邊城留香

如果是作為一個理論問題來討論的話,因犯罪行為導致的民事賠償問題裡面就大有可以研究的地方了。

如果是現實操作,在刑事案件沒有審結的情況下,提起的民事訴訟是不作為單純民事糾紛處理的,一般受理之後會作為附帶民事,而附帶民事審理中一個很明確的規定是不支援精神損害賠償。

12樓:劉軍律師

司法解釋有明確規定,在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或者時候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中都不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13樓:佛山孫律師

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在民事訴訟中提起精神損害賠償。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只要符合受理條件,法院就應該受理。你所稱的刑事案件也是民事上的侵權行為,同時適用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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