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這樣變相裁人,我們怎麼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2021-03-06 14:48:24 字數 4053 閱讀 4232

1樓:帆布鞋1號

一、不能主動辭職,並且拒絕到新崗位;如果公司堅持調動,要求公司出具書面的調動通知,並寫清楚2個崗位的名字和待遇,然後繼續原崗位上班等待公司解僱;

二、公司以你不服從調動為由辭退的話,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三、如果你以公司未提供勞動合同約定崗位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2樓:小蘋果

20 最近公司需要裁人但沒有書面提前通知 只是口頭通知的 前天我們這個崗位上的12個人參加公司組織的考試 昨天我被通知裁減下的人裡有我 一共5個 我們去人事部找負責人 他說你們有兩個選擇 一個是辭職走人 要不從新給安排工作 我兩個都沒答應 他給安排的工作是全公司最髒 最累 工資最低的 我問他如果給我安排的工作我不滿意怎麼辦 他說你可以辭職 實際上公司這就叫變相裁人了 安排的工作你不幹就自己辭職走人 他不可能辭退你 還有就是我要那天考試的成績 剛開始說可以給看看 但後來他說已經入公司檔案室了 我沒有權利看 只能作為證據才可以看 就是通過勞動局調查才可以看 我是06年年低進的公司 去年公司給簽了合同 工作內容是電工 當時剛進公司應聘的也是電工 他現在讓我去幹別的工作我肯定不幹 因為我以前的工作很輕鬆 工資也不低 現在給安排的工作工資只有800左右 也沒有交養老保險 公司的五險一金什麼都沒有 我想問一下公司這樣做是不是違反了勞動法 違反了哪一條 如果違反應該怎麼補償 或者說我應該怎樣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是不是應該申請勞動仲裁 請幫幫我謝謝 補充: 如果能賠償 應該怎麼賠

作為消費者,我們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樓:time時光流年

1、作為消費者,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識,要有維權意識,不僅要學法、守法,還要用法,敢於拿起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消費者在購物消費時,要記得索要發票並儲存好。

3、在發生消費爭議時,要及時向律師等相關專業人員諮詢,尋求法律幫助。

4、在發生爭議時,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第34條明確規定,可以通過五種途徑解決: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擴充套件資料:

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五種途徑

1、協商和解

是指在發生爭議後,經營者與消費者兩方以平等自願為前提,針對有關爭議進行相關協商,以求得達成公平合理的解決爭議協議的一種方式。協商和解具有高效、簡便、經濟等優點,而且程式簡單、節省時間和精力。

2、調解

《消費者權益保**》中規定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調解,主要是指消費者協會的調解。消費者協會調解一般由消費者協會、經營者和消費者三方參加,消費者協會起著居中調解的作用,也可以提出解決糾紛的有關方案或者建議,但是並不能代替消費者或者經營者做出有關決定。

3、申訴

當消費者認為自己合法的消費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向行政機關要求予以相關的保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的相關行政規章,都可以作為行政部門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依據。

4、仲裁

經營者和消費者如果有相關仲裁協議,即可根據仲裁協議將爭議提交給仲裁機構,由仲裁機構進行裁決。仲裁一般由仲裁機構、經營者和消費者此三方參加,仲裁在程式上不像訴訟嚴格,當事人享有較大自主權,很多環節可以被簡化,有關文書的格式甚至裁決書的內容和形式,也可以靈活處理。

5、訴訟

《消費者權益保**》中規定的訴訟途徑,一般指的是民事方面的訴訟。即消費者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人民法院解決消費爭議,從而維護自己合法的消費權益。即在國家審判權力介入之下,依法對消費糾紛通過國家的司法程式進行解決。

4樓:sun小靚

我報考了個駕校,報的時候問過業務員是否是費用全包的,他說是。然後我掛了一次,駕校現在要我交補考費,說沒有全包之前的業務員搞錯了,以為是全包的。還有一個就是合同上也沒說要我們補交補考費,

5樓:試卷名

包裝類的零食已變質,無法食用。

6樓:匿名使用者

消費者來在自身合

法權益受到源侵害時,應該依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的規定,通過正確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首先,可以與經營者直接協商,雙方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解決爭議;當與經營者協商和解無效時,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另外,還要注意消費者自我保護的一些方法:

1、不輕信廣告宣傳

2、不盲目追隨其他消費者

3、從信譽高、服務態度好的正規商家購買商品4、向經營者索要消費憑證並注意儲存。

7樓:安佐法律

第一,作為消bai費者,要有基本的法du律知識,要有zhi維權意識,不僅要學法dao、守法專,還要用法,屬敢於拿起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二,消費者在購物消費時,要記得索要發票並儲存好;

第三,在發生消費爭議時,要及時向律師等相關專業人員諮詢,尋求法律幫助;

第四,在發生爭議時,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第34條明確規定,可以通過五種途徑解決:(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變相裁員,我該怎麼維權?

8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一年一個月的標準進行補償。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9樓:匿名使用者

1、看看你們勞動合同的相對方是誰。公司委託第三方跟你們籤的話,合同裡面有沒有對該委託進行說明。還是說你們勞動合同的雙方就是你們員工,和第三方公司。

如果合同明確是和丁家宜公司,則直接看第3步,如果是和第三方,先看第2步。

2、這個時候,你們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確認勞動關係。然後再次提起仲裁,要求對方辦理保險並繼續履行合同。

3、直接提起仲裁,要求辦理保險,繼續履行合同。

4、即使解除勞動關係,你們也是賠6個月工資,不是1個月。詳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6、47、87條。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11樓:

哦,沒碰到過....

公司大規模裁員卻不裁未轉正員工變相的逼人離職怎麼辦

抄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辭職的,勞動者可以拒絕書寫辭職書,只要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的行為有違反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是可以被迫辭職的,並且用人單位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

碰上這樣的人,我該怎么辦,碰上這樣的人,我該怎麼辦??

遇上蠻橫的人你也不需用正常的辦法去對付他.他不講理你也不用再太讓他.先跟他把問題說明白,口氣不能讓軟讓他覺得你好欺負,畢竟你的車也受了損害你也是受害的.如果他仍是不講理你可以直接去找他本人當面協商,實在不行那就報警吧.畢竟法律是站在理這邊的.儘管是你先有錯在先,但他後來的行為已經損害你的個人正當利益...

公司變相裁員合法麼?我們怎麼維護自己的利益

如果你與新公司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所載明的工作崗位不是操作工的話,單位強行調整工作崗位的情況下,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可以得到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平均工資是指你解除勞動合同之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很簡單,勞動合同中約定了你的工作崗位或職務,現在公司要調動你們的工作崗位或職務,那麼屬於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