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中,證人是否必須出庭作證?

2025-07-12 14:45:05 字數 1955 閱讀 5848

1樓:湧蘭澤

答:你好,新刑事訴訟法對證人出庭作證制度予以了強制性規定。因而如若法院要求傳喚你女兒出庭,則一般其必須出庭。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且該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人民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人民警察就其執行職務時目擊的犯罪情況作為證人出庭作證,適用前款規定。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人對鑑定意見有異議,人民法院認為鑑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鑑定人應當出庭作證。

經人民法院通知,鑑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鑑定意見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的規定及第一百八十八條「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證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或者出庭後拒絕作證的,予以訓誡,情節嚴重的,經院長批准,處以十日以下的拘留」的規定,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出庭並傳喚的,公民有出庭作證的義務,如不配合法院出庭作證可能面臨訓誡或短期拘留等後果。

刑事案件中證人一定要出庭作證嗎

2樓:網友

控辯審三方都認為沒有必要出庭的證人可以不出庭,經辯護律師申請人民法院通知的證人可以自己決定是否出庭,但對於法院認為有必要出庭的證人,拒不出庭的可以予以訓誡、拘留處罰或者強制其到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表明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且該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人民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表明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證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或者出庭後拒絕作證的,予以訓誡,情節嚴重的,經院長批准,處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處罰人對拘留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複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3樓:法妞問答**諮詢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證人是否必須出庭作證需要在具體的案件中由法官根據證人的具體情況決定。

4樓:河北劉

為了保證證人如實作證,證人有出庭作證的義務,不能逃避。

5樓:鳳付友香庚

證人出庭並不是必須的,但有以下情況的,證人必須出庭作證,如果沒正當理由不出庭的,除是被告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情況外,法院可以強制其出庭:

1、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

2、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

3、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

同時有上述3個情況的,證人必須出庭作證。

請問刑事案件中證人一定要出庭作證嗎?不去的話有什麼後果嗎?

6樓:網友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第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

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法律規定有作證的義務,沒有規定證人一定要出庭作證。

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規定一定要出庭作證。

司法現狀是證人基本上不出庭作證。

8樓:匿名使用者

有正當理由可以不出庭作證,正當理由由審判長判斷。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免於強制出庭作證。

證人在民事訴訟中必須出庭作證嗎

根據 民事訴訟法 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 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 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 因路途遙遠...

刑事案件證人必須出庭作證嗎刑事案件中證人一定要出庭作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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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中證人出庭作證需要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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