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建設用地如何收儲使用

2025-07-06 12:30:06 字數 4150 閱讀 5247

1樓:we本無緣

一:不可以的。

二:集體建設用地,又叫鄉(鎮)村建設用地或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是指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個人投資或集資,進行各項非農業建設所使用的土地。集體建設用地分為三大類:

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經營性用地。

2樓:網友

集體土地 是不能收儲的 除非用於非建設用地的流轉土地掛牌交易的前提是 國有建設用地。

應該先對集體土地進行徵轉用 之後再進行儲備 或者收購完成限期儲備之後進行土地掛牌。

掛牌交易的程式建議你看一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

耕地佔用稅繳納,集體建設用地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嗎

3樓:農村土地流轉

不用。根據我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耕地,是指用於種植農作物的土地。

已經規劃為您集體建設用地的不屬於耕地範圍,不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

城中村改造為什麼要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

4樓:三水一川

城中村的土地性質是集體所有,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出讓必須首先進行土地收儲,轉為國有土地才能進行招拍掛,開發專案的產權才能理順。

5樓:匿名使用者

集體土地是農用地,不能建建築物,就算能建也只是一般房屋,不能用去其他用專,那麼企業現在所建的建築屬物是違法建築,要被強行拆除的。所以,企業必須通過國家徵用土地為國有土地,土地進行掛牌出讓,企業去競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才能辦理報建手續,變為合法的。徵地補償與該企業沒有關係。

現在都必須要通過招拍掛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所以,不能單單交出讓金就可以獲得!

6樓:龍之天矢

因為中國的土地來所有者是國源家,那麼在商品房買賣的時候牽。

涉的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手續只有國家部門才有權操作,那城中村的土地是集體所有,所以就牽涉到了改造後的新房子所佔有土地的買賣問題,只有將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之後,新房**者才能夠真正享有這個土地的使用權,這就是大產權房,產權人擁有獨立的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當然也有集體土地自建新房買賣的,這個就是小產權房,小產權房的交易沒有國家房產部門的登記備案,基本都是私下交易,簽訂國家不認可的協議,權利是不受國家保護的。

土地被國家重新收儲 地上建築物怎麼處置

7樓:gg先生娛樂

您好,如果是屬於違章建築,依法拆遷是沒有補償的。如果能夠提供建設批准和土地使用證明,拆遷就能夠按照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來補償。

對集體土地進行土地收儲要經過哪些程式,產生那些費用?後期整理開發,掛牌交易需要經過那些程式

8樓:水

集體土地 是不能收儲的 除非用於非建設用地的流轉土地掛牌交易的前提是 國有建設用地。

應該先對集體土地進行徵轉用 之後再進行儲備 或者收購完成限期儲備之後進行土地掛牌。

掛牌交易的程式建議你看一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

集體所有的土地如何轉為個人所有?

9樓:墨汁諾

在中國,土地的所有權有兩種,一種是國有土地,一種是集體所有的土地。土地的所有權不能轉為私有。

根據我國現行的社會制度,集體土地的所有權,是集體而非個人,因此不能歸入個人名下,變成個人財產的。個人名下的集體土地,擁有的是土地經營承包權。土地經營承包權,可以轉讓、繼承,但是跟集體土地的所有權無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十八條規定: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村民會議每年審議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報告,並評議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議,應當召集村民會議。

第十九條規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

一)鄉統籌的收繳方法,村提留的收繳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及補貼標準;

三)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辦學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方案;

五)村集體經濟專案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的建設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經營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什麼是土地收儲,目的是什麼?謝謝!

10樓:cccc煙火

一、土地收儲的概念:

1、土地收儲是指國家土地儲備機構動用國家優先購買權力,對流入土地市場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購買,通過土地整理後作為儲備用地的過程。土地收儲就是土地收購儲備制度的簡稱。

2、土地收購儲備制度是地方**和國土部門順應「經營城市,經營土地」的需要所進行的我國土地制度創新的乙個重要成果。

二、土地收儲的目的:

1、在增加地方財政收入。

2、改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3、提高土地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性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三、土地儲備成本。

土地儲備成本包括:收儲資金、融資費用、前期開發費用、基礎設施配套費用、土地平整費用、房屋拆遷費用等。

11樓:在同安飛蓮

土地收儲就是土地收購儲備制度的簡稱。

土地收購儲備制度是地方**和國土部門順應「經營城市,經營土地」的需要所進行的我國土地制度創新的乙個重要成果。

應該說,這幾年來,通過實施土地收儲及招拍掛,在增加地方財政收入,改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土地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性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我們也要看到,任何一種制度的變遷,都需要相關的制度予以相應的完善和匹配。否則,這個新的制度在推進過程中的所產生的負面作用就會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改革的深入而日漸顯現出來。

土地收儲成本怎麼算

12樓:生活類答題小能手

土地收儲成本=土地費用+基礎設施費+配套設施費+籌資費用+應由開發土地負擔的間接費用。

1、土地費用。

直接與購置土地有關的費用,包括受讓費用、拆遷費用、填海造地費及其他有關手續費和稅費支出等。這些費用直接計入本科目。

2、基礎設施費。

達到預期使用功能的熟地狀態所投入的線性建設費用,主要包括通電、通路、供水、通訊、排水(上下)和土地平整費用等,此類費用屬直接費用,直接計入本科目。

3、配套設施費。

水、電、大市政和公建配套的建築物建設費用,如學校、郵電、銀行、供電的開閉所、公廁等。配套設施的核算分兩種情況。

4、籌資費用。

房地產開發企業為開發土地而借入的資金所發生的利息等借款費用,在土地開發完工之前,計入本科目,土地開發完工之後而發生的利息等借款費用,計入財務費用。

5、應由開發土地負擔的間接費用。

企業所屬單位直接組織、管理開發專案所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工資、福利費、勞動保護費、辦公費等。如某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地產分公司所發生的間接費用應計入土地開發成本。

13樓:你我悖道各蒼涼

土地儲備成本,是指開發一定數量土地,達到可供出讓狀態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1、辦理各項報批手續費用。包括申報規劃許可所需河道藍線劃示費用、勘測定界費用、圖紙費用及重點專案預評估費用等。

2、徵地補償費及有關稅費。若儲備地塊涉及集體土地,根據《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定,必須在將土地由原集體所有徵為國家所有的過程中,向被徵地村和被徵地農民支付相關的徵地補償費和徵地稅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耕地開墾費、徵地管理費等。

3、拆遷補償費。根據相關法規,拆遷房屋應對被拆遷入進行補償安置。對被拆遷入來說,拆遷補償費是其失去房屋和土地使用權所得到的補償。

4、市政配套相關費用。包括土地平整費、電力配套費、電訊配套費、給排水配套費等。

5、其他費用。包括已儲備土地管理費、貸款利息、法定工作經費及其他費用等。

14樓:吉依白

土地出讓金—土地徵收成本(徵地補償、拆遷補償)—土地基礎設施建設成本(三通一平、勘察測量、規劃設計)—土地收儲融資成本(**債的利息)—土地審批成本(補充耕地費用、防洪保安**、徵地管理費、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

什麼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怎麼回事?

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 租賃 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 同權同價。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徵地程式,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 規範 多元保障機制。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建立兼顧國家 集體 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如何取得農村集體經營性用地使用權

需要一層層的審批,最後經鄉鎮府同意,縣 備案就可以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親很高興為您解答 一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如何審批?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 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一般分為前期準備 整理開發 入市交易 專案建設四個階...

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的決定有什麼意義

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 是什麼意思?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十八屆三中全會 決定 的重點內容。決定 明確 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 租賃 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 同權同價。上述說法包含三層意思 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