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怎麼回事?

2021-03-07 06:57:39 字數 3432 閱讀 7875

1樓:鹽山小夥啊

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徵地程式,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

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這個問題有些解讀一定要把握好,這裡有三個限定詞:一是它是集體的經營性建設用地,並不是集體的所有的建設用地,因為農村還有公益性建設用地和宅基地,更不是原來建設用地之外的其他耕地,這是一個限定詞。二是符合規劃。

即使取得土地使用權,要建設什麼也要符合規劃。三是用途管制。概括地說,允許入市的只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必須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農村集體的經營性建設用地才可以出讓、租賃、入股,並不是說所有的農村建設用地都可以自由入市,而且注意,即便是集體的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首先也還要確權、確地,不能無證轉讓。

還要規範公開的市場操作,不能私下授受,所以需要開展試點,不是一下就推開的。

2樓:匿名使用者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指鄉(鎮)村建設用地,鄉(鎮)村建設用地是指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個人投資或集資,進行各項非農業建設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鄉(鎮)村公益事業用地和公共設施用地,以及農村居民住宅用地。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分為三大類: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經營性用地。

《憲法》第十條規定,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3樓:綠緣場主

十七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允許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簡單的說,就是農村集體土地可以在市場上像商品一樣買賣,但不能用於商品房開發。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怎麼回事? 5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是指具有生產經營性質的農村建設用地,你所說的「村裡邊分給農民的地「有很多種,比如說,宅基地、公益事業用地、生產經營用地等;根據《決定》的規定,只有經營性質的農村土地才可以出讓、租賃、入股;而且還有一個前提條件:」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建議你可以承包土地後(不能是耕地,性質不一樣)進行養殖或苗木的操作,那你就大發了,謝謝

5樓:冷櫻竹

目前的規定並不是所有的分給農民的地都可以自由支配。要根據國家對每個村鎮的規劃來安排,所謂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可以說是很少的一部分。如果一塊地必須是耕地就必須耕種,是山林就必須種植樹木等。

如果你自己有地想轉給別人可以將使用權或承包權轉讓,如果是你想租或者轉包之類的也可以,只要按照規劃的要求做就可以了。但是農村宅基地目前還不可以入市因為它不屬於經營性建設用地。如果自家的地或自家的山在上面還是可以蓋輔助的建築的,但是不能專用於蓋房子或者其他建築。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給你幫助。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是什麼概念

6樓:布吉島該叫啥

是指具有生產經營性質的農村建設用地,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商業所使用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如過去的鄉鎮企業和招商引資用地。

擴充套件資料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進入城市的建設用地市場,享受和國有土地同等權利。

農村的集體建設用地分為三大類: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集體建設經營性用地。

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徵地程式,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

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國新辦2023年12月6日上午10時舉行釋出會介紹我國糧食增產農民增收等情況。農業部部長韓長賦在釋出會上表示,關於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大家比較關注。

這個問題有些解讀不全面,不能誤解誤讀,一定要把握好,這裡有三個限定詞:一是它是集體的經營性建設用地,並不是集體的所有的建設用地,因為農村還有公益性建設用地和宅基地,更不是原來建設用地之外的其他耕地,這是一個限定詞。

二是符合規劃。即使取得土地使用權,要建設什麼也要符合規劃。三是用途管制。

概括地說,允許入市的只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必須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農村集體的經營性建設用地才可以出讓、租賃、入股。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和流轉的區別

7樓:du知道君

你要清楚一件bai

事,那就是農村du的集體土地是zhi不可以建設商dao品房的,如果建設了 那就叫專

小產權房屬,是拿不到房產證的,而且現在國家對小產權房的態度,已經很明顯了 管制 管制 管制 因為這種房子威脅到了真正的商品房買賣!

准入限制

門檻之一是「經審批⋯⋯依法取得的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才能入市。這就是說,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入市;集體的公益性事業、公共設施用地使用權也不能入市。

門檻之二是「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外」的集體土地才允許入市。

門檻之三是「禁止進入房地產市場,取締『小產權房』」。所謂的小產權房在上世紀80年代就有了。

我個人懷疑,集體入市,是為了以後搞大規模的農業合作社,搞私人的大農莊搞的。 以後農業要想有效益有出路,只有走歐美那種集約化,大型化路線,保障了糧食產量。對於農民來說,也可分的更多的交易款項,用來消費,拉動經濟,何樂不為呢~~~~ 別忘了我的分 謝謝 打這麼多字不容易啊~~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同國有土地同等入市是什麼意思

8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意見》鼓勵居民財產向資本轉化,通過動產、不動產投資,將資金、技術、管理等要素轉化為經營性產權。

開展股權、債權、智慧財產權質押、抵押融資,依法增加紅利、租金、利息等財產性收入,逐步提高財產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意見》提出,支援農民獲取更多的土地收益。加快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建立市縣兩級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把土地經營權、林地使用權、森林和林木所有權等納入產權交易市場範圍,促進農村產權公開規範交易流轉。

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鼓勵引導農民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對流轉面積在200畝以上的規模化經營主體給予重點扶持,力爭到2023年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率達到30%以上。

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加快建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和增值收益分配製度,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望採納謝謝

農村集體經營性用地入市開閘什麼時候發證

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包括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 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三部分。截至去年底,全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累計確權登記發證約620萬宗,發證率達94.7 部分地區已全部完成。今年8月底,國土部發文表示,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確權工作進行抽查。由於權屬關係複雜,涉及歷史遺留問題,...

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的決定有什麼意義

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 是什麼意思?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十八屆三中全會 決定 的重點內容。決定 明確 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 租賃 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 同權同價。上述說法包含三層意思 第一...

未利用地能轉變為建設用地嗎,農村未利用地可以建房嗎

存在可能性。向 申請,土地管理部分實地核實,如未利用地具備建設用地條件,則再向規劃部門申請變更該地區的土地總體規劃,然後再一步一步轉為建設用地。過程非常複雜,涉及到的部門非常多,而且常常需要報上級 甚至到 報批。一般來說,省 是主要負責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未利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分轉為集體建設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