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農戶口通過什麼樣的方式才能取得農村集體土地證

2021-09-26 15:48:38 字數 4013 閱讀 5800

1樓:健身**很簡單

按政策規定,沒有農村戶口的人只能租賃別人的承包地,而沒有擁有土地承包權。

計劃經濟時代劃時代將戶口劃分為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戶口兩種型別,農業戶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產口糧的居民,非農業戶口則是指靠國家分配口糧的城市戶口居民。

農業戶口最大的優勢在於有宅基地和土地。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型別。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農村土地是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條 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條 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長期穩定。 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第十二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綜上所述,非農業戶口不能擁有農村宅基地和土地的所有權,只能租賃別人的承包地,而沒有擁有土地承包權。

2樓:

你這種方面根本沒有用。宅基地房子有兩個證,一個是土地證,一個是房屋產權證。從步驟來說:

1、轉給外婆是可以的,土地證和房屋產權證都可以轉。

2、外婆轉給舅舅還是可以的,但轉給你母親或者你是不行的,因為不是村裡農業戶口,只能轉房屋產權,土地權不能轉移。

其實,你不用擔心土地問題,只要房子不倒,你就可以一直住在裡面。但是如果房子倒了,你要重建,那麼是不允許的。

3樓:張總

用你外婆的名譽購買,辦理好手續,有很多在場人的證明,行啦。今晚我心情好,答覆你了。

非農戶口可以擁有農村土地嗎?

4樓:眉眼和你

非農村戶口的人只能租賃別人的承包地,而不擁有土地承包權。

2023年10月31日實施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條規定: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條: 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長期穩定。   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第十二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1、村幹部變動改變承包期

某村通過民主評議,調整了村委會主要領導和部分村民小組組長。村委會主任於某和一些新就職的村民小組組長,考慮自家、親屬和一些其他利益,以「公平」為藉口,召開村民會議,提出調整土地承包權,增減農戶已承包多年的土地,與村民重新簽訂土地承包合同,重新起算三十年承包期。

於某和部分村民小組組長這種貌似「公平」的行為,對已經取得承包權的土地被調出的,已經經營了多年為提高地力、平整土地、換土施肥、打井修渠,把旱田改造成水田,把低產田變為高產田的農戶來說是極不公平的,也是嚴重違法的。

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中明確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後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承包合同生效後,發包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併而變更或者解除。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干涉農村土地承包或者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2、隨意流轉外出打工者土地

某地農村,普遍實現春種、夏管、秋收全部機械化,農機一條龍服務,土地向種田大戶手中集中。村中一些年輕人,轉讓了承包地,外出打工,很多人有了固定工作,舉家外遷,在城市定居。

村領導為了增加村裡的積累,籌錢辦集體公益事業,作出規定:外出打工,土地流轉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必須向發包方繳流轉費。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限制土地流轉,對外出打工轉讓土地的農民搞收費是錯誤的。

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九條中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價款,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

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

5樓:遼遼芸兒

按政策規定,沒有農村戶口的人只能租賃別人的承包地,而沒有擁有土地承包權。

計劃經濟時代劃時代將戶口劃分為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戶口兩種型別,農業戶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產口糧的居民,非農業戶口則是指靠國家分配口糧的城市戶口居民。

農業戶口最大的優勢在於有宅基地和土地。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型別。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農村土地是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條 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條 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長期穩定。 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第十二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綜上所述,非農業戶口不能擁有農村宅基地和土地的所有權,只能租賃別人的承包地,而沒有擁有土地承包權。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當地的村集體願意接收,是可以的

7樓:

不能。土地承包法規定,只能本村農業戶籍的村民才有權承包土地。

8樓:鑫鑫家維人

按規定非農業戶口,不可以擁有土地,但可以承包土地

我是非農戶口,想購買城中村集體土地的房子--有兩證(房產證個人,土地證集體)。請問能交易嗎?

9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的,非本集體經濟組織外的人員是不能購買集體土地上的房子的,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他不反悔沒問題,他要是反悔合同就是無效的。

農村的非農戶口,在拆遷中享有和村民一樣的待遇嗎

很遺憾是沒有農民待遇的。您現在不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了。所以,農民享受的相應待遇,您就無法享受了。但是,如果單是您的房屋拆遷,假如您享有房屋的所有權或者是部分所有權,那麼,針對這個所有權,會有相應的補償。不可以的,因為惠農政策只補償農業戶口 農村非農業戶口多少年前就早已經沒有領糧和各種待遇,又沒...

禹死後,他的兒子啟是通過什麼樣的繼承方式成為夏朝的第二代國王

c本題考查的是世襲制。禹死後,他的兒子啟繼承王位,成為夏朝的第二代國王,從此世襲製取代了禪讓制,故選c。禹死後,禹的兒子啟繼承父位,成為夏朝第二代最高統治者,禪讓制演變到王位世襲制的原因是什麼 禹傳子,家天下,從此王位世襲制代替禪讓制。生產力的進步,私有制萌芽,出現階級分化,需要上層建築進行適當的調...

什麼樣的愛情才能持久,什麼樣的愛情才能長久呢

一段感情走到盡頭,原因很多,你可以說是性格不合,聚少離多,亦或是愛的不夠。但一段持久的感情,歷久彌新,如果你們兩個能夠理解,寬容,體諒對方,並且有勇氣堅持到底,不怕任何阻撓,那麼,這份愛情就能長久。想維持自己的愛情,就必須懂得體諒自己的另一半,不要猜疑,會讓他覺得你不信任他,還有,多關心他,體諒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