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消費者來說,點不點鍋底應該是由消費者自行決定的。消費者有選擇的自由,不能被強制要求點鍋底。如果經營者強制要求消費者點鍋底,就限制了消費者的消費自由,這是不合法的。
消費者可以據此向經營者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要求,要求經營者尊重自己的消費權益。
此外,經營者在制定**策略時,應該遵守市場規則和消費者權益。如果經營者要求必須點鍋底,消費者就需要付出更多的費用。這種做法實肢磨際上是一種變相漲價的手段,不僅會引起消費者的不滿和抵制,而且會影響企業的形象笑磨和聲譽。
因此,經營者應該尊重消費者的選擇,制定合理的**策略,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和產品,維護企業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對於監管部門來說,應該加強對於經營者的監管和執法力度,維護市場的公正和自由。如果發現經營者存在強制要求消費者點鍋底、變相漲價等不合法行為,應該及時採取措施,保護消費者的權益,維護市場的秩序和穩定。同時,監管部門也應該強宣傳和引導,提高消費者的消費意識和維權意識,營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歷公升斗場環境。
餐廳強制消費合法嗎?
2樓:無所不能
你好,餐廳就餐的時候我沒有遇到過強制的行為,如果有的話,我也向相關部門舉報的。雖然錢不貴,但是的確讓人生氣。下面來看看網上的相關知識。
近日,在濰坊市某人就餐時被強制收取了餐位費和抽紙費用,共計4元。任先生對餐廳是否應該收取餐位費提出質疑,商家回應稱,顧客如果沒有使用桌子手正上的一次性餐具,則不會收取餐位費和抽紙費用。
近期長沙一家火鍋店強制顧客餐後漱口引發了爭議。根據**的報道,考慮到不少顧客反映被火鍋被燙傷口腔,店主為提公升食客用餐體驗,免費提供口腔含漱液供顧客使用,但因強制要求的過激表達,引起了反感。
有人表示:理解,但不接受。知道是好心,但不喜歡這種命令的感覺。
也是,作為消費者,出去吃個飯,還要因額外的事被命令一番,這口飯誰吃了心裡不添堵,其實,火鍋店的出發點是好的,開個飯店還考慮到了顧客的口腔健康。而且漱口水也不便宜,多了道程式,對於火鍋店來說是多了一部分支出和服務,理應受到顧客稱讚,沒料卻栽在了簡單的措辭表達上。
想必火鍋店也不會硬攔著每一位離店的顧客漱口,「霸道總裁畢搏悔」式的文案很可能只是玩梗,為了吸引顧客。但放在餐廳這種服務行業,強制性的用語只會激起顧客「一身反骨」。很可能會在顧客心裡埋下不舒服感覺的種子,影響回頭率。
要我說,既然是辦好事,就大大方方實實在在說清楚,對顧客著想,顧客自會記在心裡銀畢給好評並口口相傳,好好說話也是好服務,對於服務部門的宗旨應該是顧客至上的態度,這樣的服務才會有更好的生意。
餐廳取名如何才能吸引消費者
快餐店怎麼取名比較吸引人? 護國寺快餐店。 孔府宴快餐店。 萬龍洲快餐店。 江南快餐店。 福樓法快餐店。 華天大地快餐店。 莫斯科快餐店。 星期五快餐店。 鵝和鴨快餐店。 起士林快餐店。 蘭特伯爵快餐店。 莫勞龍璽快餐店。 馬克西姆快餐店。 全聚德快餐店。 便宜坊快餐店。 利群快餐店。 九花山快餐店...
學校強制消費違法嗎,培訓學校強制消費犯法嗎?
不知道你們是什麼學校 但是如果是統一要交的,只有你提出來,到時候也只怕老師什麼的,會不太在意,30元錢,你就交了吧 免得到時候在學校讀書的時候有不痛快 違法的,首先侵犯了知情權,他沒有告訴你就讓你買,其次教材已經發放,如果有教輔,也應該讓學生自行選擇,不應該統一發放,如果學校徐要,也應該詢問家長是否...
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最高罰1萬,這下景區餐廳是不是就消停了?
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的生活越來越好,我們現在都講節儉生活,所以不要求過度消費,但是有些餐館卻誘導消費者超量減餐,現在我們出了一項規定,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最高罰款萬元,這下景區餐廳是不是就消停了呢?我認為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景區餐廳,但是估計不能夠 接下來跟大傢俱體說明。.杜絕誘導超量點餐,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