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中顧法律網團隊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慎遲賀地以為的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寬派,由省、自治區、旦旦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國家建垃圾廠徵用口糧田的補償法
2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物祥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乙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公升螞知產值的三十倍。
***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吵消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徵地!對經濟林的賠償
3樓:剛榮
經濟林徵地的補償費用包括(1)土地補償費、(2)安置補助費、(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補償的基數是按被徵地近三年的平均年產值。這個平均年產值,在各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國土廳有專門的檔案,規定了省內各個地級城市的各個縣、區的各種型別各個級別土地的年產值(基本是3-5年更新公佈一次)
第一】補償的倍數。
1)土地補償費:徵用耕地的是年產值的6-10倍;徵用其他土地由各省市區制定,一般是果園、茶園、經濟林地,為該土地鄰近水田補償標準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
2)安置補助費:徵用耕地的是是年產值的4-6倍,最高為15倍;徵用其他土地由各省市區制定,一般是徵用魚池、藕池、果園、茶園、經濟林地的安置補助費,參照徵用耕地的規定執行。.
也就是一般情況下,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補償為10-25倍;但是,由於各地經濟水平和做法,法律還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所以,經濟林的補償是。
1)土地補償費按年產值6-10倍的50%-100%;
2)安置補助按年產值4-6倍,或最高為15倍的100%;兩項合計大約為7-25倍;
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按實際的價值補償;青苗補償費現在一般按1倍補償。
14年春季個人造經濟林,國家給補助多少錢?啥時候到農民手裡
4樓:網友
按照的當地的情況定 不一定的有的地方給錢還給工作向農村那要看你們存或鎮有沒有錢了 有時候他們還是要落點的。
2017國家土地徵用補償標準是什麼?
5樓:中顧法律網
一、徵地補償費用專案。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徵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徵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專案,按照法定程式,給予被徵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徵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徵收行為都屬於違法徵收。被徵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資訊公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徵用林地補償標準
6樓:氣鼓鼓福特
中華bai人民共和國徵地拆遷補償暫du行條例為了適zhi應經濟。
建設的需dao要,為人民建回設更美好安寧的家園答,方便交通,充分發揮現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時間縮小邊遠地區的。
距離,實現城鄉一體化,希望廣大人民群眾支援配合,特制定本條例。
一) 徵地補償1
7樓:網友
徵用林地補償標準我需要乙個這樣的範本。
8樓:談瓃敏運公升
一、針葉林林木補償標準。
人工幼齡林:補償全部造林投資及培育費,造林投資按每畝400元計算,培育費的補償標準,前三年按造林投資的7倍補償,從第四年開始,按照前三年補償標準每年增加25%。
人工中齡林:按照徵佔林地面積×主伐期每畝林木產量×700元×85%的標準計算,並在此標準的基礎上增加30%進行補償。
人工近熟林:按照徵佔林地面積×主伐期每畝林木產量×700元×50%的標準計算,並在此標準的基礎上增加30%進行補償。
人工成熟林:按照徵佔林地面積×主伐期每畝林木產量×700元×20%的標準計算,並在此標準的基礎上增加30%進行補償。
二、天然林林木的補償標準。
天然林林木按照人工林補償標準補償。
防護林按照人工林補償標準的2倍補償。
特種用途林和珍貴樹木按照人工林補償標準的3倍補償。
疏林地的林木和零星樹木按照每株每年元補償。
未成林造林地林木按照每畝3000元補償。
灌木林林木按照每畝1000元補償。
經濟林林木:果樹賠償以姚家村村民代表大會形成的賠償意見為標準。其中,果實單價按照前三年市場平均**計算,果樹產值按3倍補償;
三、林地補償標準。
用材林地、經濟林地按照每畝4200元補償。
疏林地、灌木林地、新炭林地、採伐跡地、火燒跡地按照每畝3360元補償。
防護林林地按照每畝8400元補償。
特種用途林林地按照每畝12600元補償。
苗圃地按照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倍補償。其中,前三年平均年產值按照每公頃。
萬元計算。防護林、特種用途林地和珍貴樹木林地原則上不應該佔用,特殊情況經批准徵用、
佔用的,防護林地按照用材林地補償標準的2倍補償,特種用途林地和珍貴樹木林地按照用材林補償標準的3倍補償。
四、其它林木補償標準。
房前屋後樹木(楊、柳、刺槐等)按照每株每年元補償。
五、安置補助費計算標準。
安置補助費=(徵用林地面積/人均林地面積)×該林地平均年產值×6倍。其中,林地平均年產值按每公頃4000元計算。
六、植被恢復費收取標準。
徵用、佔用林地植被恢復費的收取標準按照國家財政部和國家林業局聯合下發的《森林植被恢復費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綜(2002〕73
號)執行。
國家徵用農民土地補償怎樣分配
9樓:網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條: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費。徵用耕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至6倍。
徵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規定。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10樓:房屋拆遷那些事兒
要和你說明一點問題,就是關於你妹妹戶口到底遷到了**的問題?如果是遷到了城市,那麼該土地應當是被依法收回的,如果是遷到了城鎮,那麼該土地依舊應當是其個人的份額。
在第二種情況下,即便你妹妹不將戶口遷回,也是應當有補償的,而在第一種情況下,你妹妹的土地應當由集體收回。如果沒有收回,那麼情況可能比較複雜,需要雙方達成合意進行處置,或者訴至法院進行解決。必要的話可以委託律師幫助自己。
辦養豬廠有補助嗎?建養豬場國家有補貼嗎?
建養豬場國家有補貼嗎?法律分析 有的,國家有加大金融政策支援。完善生豬政策性保畢巖險,提高保險保額 擴大保險規模,並與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聯動,鼓勵地方繼續開展並擴大生豬 保險試點。創新金融信貸產品,探索將土地經營權 養殖圈舍 大型養殖機械等納入抵質押物範圍。法律依據 辦公廳關於穩定生豬生產促進轉型公升級...
建學校徵用農田怎麼徵法,農村擴建學校徵地什麼部門執行
佔用耕地需要嚴格的審批手續,你家是耕地,必須要省一級 批准才有權利徵地,在手續齊全情況下輪李,要補償臘皮遲土地補償金 安置費 青苗肥,土地補償金和安置費最多不超過最近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倍,青苗肥要根據你握歷們長沙縣所在的市一級 制定報省 備案。首先要搞清楚你家所屬田地是一般農田還是基本農田,如果是基本...
國家徵用土地,村和村民怎麼分配,政府徵用土地補償款怎樣分配
徵地補償按依法經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進行分配,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徵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