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耿金星
不可以,社群的工作職責是監督、指導、協調、不具備物業管理的資質,也不具備專業的素質是**下派的一級組織部門。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對居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援和幫助。居民委員會協助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或者它的派出機關開展工作。
居委會和物業有哪些區別:首先要知道這兩個不同的概念,小區居委會它也是不負責小區管理事務,那麼這個就是為了居民日常需要提供服務。
居民委員會這個就是屬於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而且這種也是不會存在收取任何費用。居委會它的歸規所屬街道辦事處管理。物業公司不同,物業管理公司這種就是按照了法定程式成立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經營物業管理業務這個是屬於乙個企業型經濟實體,同時它也是屬於乙個獨立的企業法人。
它屬於服務性企業,那麼要知道這個與業主或使用人之間是平等的主體關係,同時它還接受了業主的委託,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那麼這個對特定區域內的物業實行專業化管理並獲得相應報酬。
居民委員會的任務:
一)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二)辦理本居住地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三)調解民間糾紛;
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
五)協助人民**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項工作;
六)向人民**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未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未經批准,擅自採用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2樓:莫瀾商鶴
*社群無權管理物業**。社群的工作職責是監督、指導、協調、不具備物業管理的資質,也不具備專業的素質,是**下派的一級組織部門。
小區物業歸社群管嗎
3樓:孫頻
法律分析:「隸屬關係是歸房地產管理局,正規小區用哪個物業公司是社群,每個小區都有物業管理委員會,是由社群居委會,居民代表和物業公司共同組成的。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對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築區劃內共有建築物、場所、設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對業主共有的建築物、設施、裝置、場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十一條 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臨時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建設單位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不得侵害物業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說明。
物業買受人在與建設單位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當對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承諾。
物業有權不讓業主的車子進小區麼,物業有權不要業主的車子進入小區麼???
是的,物業有這個權利。業主需要辦理出入證,繳納費用才可以進入。到 都是這個規矩。但是物業不是光收費就萬事大吉了,需要通過提供安保服務補償業主的。這個情況很簡單,你是臨時停車,小區應該都有臨時停車位,按林停收費標準就是 如果物業公司確實無奈就很簡單了,那就堵著門,報警吧,打房管局 投訴唄!當面打個 給...
違反小區內管理車輛亂停亂放物業有權罰款嗎
處罰亂停放車輛,物業有權利嗎?有小區居民對意見中有關條款給出質疑。鎖車,處罰。物業有這個權利嗎?管道社群物業部門在迴應質疑時明確表示,他們對小區內的機動車管理將按省公安廳出臺的 關於加強和規範居民小區停車管理工作的意見 以下簡稱 意見 執行。記者在查閱該 意見 時,發現有這樣的規定 對居民小區內車輛...
物業公司歸哪個部門管理,物業公司歸哪個政府行政部門管理
物業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式成立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經營物業管理業務的企業型經濟實體,是獨立的企業法人。它屬於服務性企業,它與業主或使用人之間是平等的主體關係,它接受業主的委託,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對特定區域內的物業實行專業化管理並獲得相應報酬。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中的權利主要有 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