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國有土地上房屋國家能給予補償嗎?

2025-04-21 20:51:02 字數 3740 閱讀 2316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根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是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是因徵收房屋造成冊態迅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是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四是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這個條文傳達出這樣乙個意思,那就是即使作為房屋的承租人也是可以獲得補償的。

這項補償就是條文中所指的,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為房屋被徵閉畝收,企業就需要搬遷,這肯定會給企業造成一定的損失。也就是說,承租企業最起碼可以獲得,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以及對被徵收房屋的添附物的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州此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2樓:暖暖房屋

依據***590號令公升派精神,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是徵收人對房屋所有權人進行補償,房屋承租人與房屋徵收沒有法律主體關係,因此沒有徵收補償。

房屋徵收時房屋承租人與房主應擾凱依據房屋租賃協議約定履行,因緩笑喚約定不明確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訟至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

3樓:建築找活平臺

這個會的,一般在魚,泡就有這樣的,都是賠償了。

承租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是否可以合法補償?

4樓:覃永雄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承租人不作為補償主體。但承租人能否獲得徵收補償,主要取決於徵收補償協議和租賃合同的約定。當事人對問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根據公平原則,結合租賃合同剩餘期限和徵收補償範圍的實際情況,酌情確定。

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應當歸出租人(房屋所有人);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和臨時安置的補償,應當歸承租人(實際搬遷人、被安置人);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應當根據租賃合同的剩餘期限和出租人接受補償的實際情況酌情確定。《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規定,房屋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拆遷解除時,當事人對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的分配存粗碼在爭議。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區分以下情況:

1)承租人(或次承租人)以拆遷房屋為經營場所辦理營業執照,並在此實際經營。出租人以拆遷房屋為經營場所辦理營業執照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可以在與承租人(或次承租人)之間合理分配。

2)房屋性質以租賃為主要用途,租賃合同剩餘期限短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可以在承租人(或次承巖漏哪租人)與出租人之間合理分配,但出租人分配的金額不得超過50%。

3)有證據證明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不補償停產停業損失,或者補償協議尚未簽訂,出租人未取得補償搜蠢費,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的,不予支援。承租人可以在出租人獲得補償後主張權利或通過其他行政渠道解決。

4)房屋拆遷公告發布時,租賃合同已經到期,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賠償停產停業損失的,不予支援。

5)拆遷公告發布後,房屋實際拆遷騰退前,租賃合同期滿終止,出租人已取得停產停業損失賠償。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賠償費的,可以酌情支援。根據現行法律,承租人在徵收過程中處於被動地位,由於沒有主體資格,很難介入拆遷談判和訴訟。

在實踐中,出租人和拆遷方經常串通,損害被拆遷企業的利益。因此承租房屋的企業在遇到拆遷時要及時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進行維權,否則很可能得不到補償。

承租國有土地上房屋能否獲得補償?

5樓:汪世龍

承租國有土地上房屋的企業能否獲得補償要根據其是否與拆遷人簽訂拆遷安置協議,如果有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有能獲得補償和搬遷補助費的,如果沒有喊簡簽訂拆遷安置協議是不能獲得補償的。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拆遷管稿裂理條例》第十三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第三十一條。

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

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鄭敬褲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週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承租國有土地上房屋能否有補償

6樓:楊娟

能獲得補償。具體根據其是否與拆遷人簽訂拆遷安置協議判定,如果有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有能獲得補償和搬遷補助費的,如果沒有簽訂拆遷安置協議是不能獲得補償的。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第二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承租國有土地被徵收怎麼補償

7樓:馬曉勝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畢並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手鬥跡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銷鉛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8樓:凱諾律所

你好,迅雀公房拆遷畝數早承租人有沒有補償或是如何補償需要畢鄭看當地的相關規定,有的地方大部分的補償都是給予承租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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