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曾錚
民法典關於父債子還的最新法律規定如下:一般情況下,父親所欠債務,子女無償還義務。但若父親死亡,子女依法繼承父親遺產的,應當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
繼承遺產應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但應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不負償還義務。繼承多少歲畝,最多就償還多少。不會因為繼承,就會產生繼承人額外的支出。
現在法律沒有規定父債子還。由於父親一般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能夠獨立償還其債務。但是父親如果死亡,兒子繼承其遺產的,則需要以所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
關於「父債」的歸還,只要在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之後才負有歸還義務,而且只是在繼承財富的範圍內停止歸還,對超出繼承財富範圍的區域性債務沒有法定義務停止歸還。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以下情況,子應當代替父親償還債務:
1、接受了父親的贈與,造成父親的債務不能償還,不論這種贈於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
2、從父親那裡繼承了遺產,在接受遺產範圍內,承擔運雀世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旁肢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2樓:網友
我國民法典規定,繼承人繼承了被繼承人的遺產,就需要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但僅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承擔債務清償責任,即是有限責任。自願償還的謹禪不算。
所以顫拆,不僅是子女要還,是所有繼承遺產的法定繼承茄晌棗人都要承擔。
子女需要繼承父母的債務嗎
3樓:馬志良
子女不需要繼承父母的債務叢巧。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碼巨集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遲鄭冊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當父母欠債意外身亡,若父母尚有債權、財產存在的,這些債權或財產應該先用來償還他人的債務,債務清償完畢後,作為繼承人才能對剩餘遺產進行繼承。子女如果沒有繼承父母的遺產,則不用償還父母的債務,自願償還債務的話就不在這個限定範圍內。
父母債權債務子女繼承嗎?
4樓:鄭素潔
法律分析:子女作為我國民法典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繼承父母的債權。因為債權屬於財產性權利隱銷,在發生繼承事實後債權屬於遺產的一部分,因此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稿舉順序繼承人鍵攜碧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父母的債務在父母死後沒有遺產子女用還嗎
債務由本人承擔,既然父母已不在且未留下遺產,也就是說,既沒有人承擔債務也沒有財產用來償債務了,因此,子女沒有償還該債務的法律義務。父母的生前債務應該用父母的遺產償還,這是我國繼承法所規定的。如果父母沒留下錢和其他可以變賣的物品,子女沒有義務和責任代父母還債。你儘可以相信,誰要討債,讓他到法院打官司吧...
養子女能否繼承生父母的遺產,養子女能否繼承生父母的財產?
一般情況,被收養的子女無權繼承生父母的遺產,但是如果能夠盡到扶養的義務,可以適度分的分得部分遺產。養子女能否繼承生父母的財產?養子女能否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一般情況,被收養的子女無權繼承生父母的遺產,但是如果能夠盡到扶養的義務,可以適度分的分得部分遺產。養子女可以繼承生父母的遺產嗎?養子女有繼承權嗎 ...
兒子欠債父母還嗎,子女欠債父母要還嗎
我國 民法通則 第12條第二款規定 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 人 民事活動。第13條第一款規定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 人 民事活動。第11條第一款規定 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