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財產不夠怎麼辦,強制執行沒有財產怎麼辦

2025-04-20 00:10:47 字數 3028 閱讀 8853

1樓:楊梅

法律分析:被執行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債務的,如果被執行有還有履行債務能力的,可以中止執行,如果被執行人喪失勞動能力,又沒有收入**的,法院可以裁定終止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飢灶旁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第二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爛橡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辯早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2樓:輕盈還敏銳的小魚丸

強制執行人己意外死了欠別人錢,繼承人拿不出遺產法院會怎麼辦?

強制執行沒有財產怎麼辦

3樓:魏永禮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後,法院能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逾期被申請執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能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也能由法院採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如果在法院採取了上述措施後,仍無法執行的,則可由法院裁定中止執行,等以後發現了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財產後,可隨時再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4樓:袁霄霄

被執行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 債務 的,如果被執行有還有履行債務能力的,可以中止執行,如果被執行人 喪失勞動能力 ,又沒有收入**的,法院可以裁定終止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肆昌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五條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歷雹談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肢碰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5樓:王宗豪

法律分析:被執行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債務的,如果被執行有還有履行債務能力的陵世,可以中止執行,如果被執行人喪失勞動能力,又沒有收入**的,法院可以裁定終止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尺春肢人民共和國民森塌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第二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法院強制執行財產不夠怎麼辦

6樓:李俐

如果法院強制執行但是被執行人沒有財產,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處理:法院可以下達中止執行的裁定,直到執行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有了可執行的財產即可以申請派帆恢復執行。強制執棚鎮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一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塵和雹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院強制執行對方財產不足以執行怎麼辦

7樓:張文濤

法律分析:法院強制執行,對方沒錢的,法院可以中止執行。在法院發現對方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時,可以恢復執行;或者申請執行人發現對方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時,可以申請法院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森拍財產的,可以隨時指春晌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唯鋒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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