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全文

2025-03-31 15:55:11 字數 2751 閱讀 4603

1樓:創作者

1、當事人舉證。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提供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

2、證據的調查收集和保全。當事人及其訴訟**讓納櫻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交書面申請;

3、舉證時限與證據交換。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並經人民法院准許。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不得少於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茄扮不得少於十日。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不得超過十五日,小額訴訟案件的舉證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七日;

4、質證。當事人在審理前的準備階段或者人民法院調查、詢問過程中發表過質證意見的證據,視為質證過的證據。當事人要求坦叢以書面方式發表質證意見,人民法院在聽取對方當事人意見後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准許。

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將書面質證意見送交對方當事人;

5、證據的稽核認定。人民法院應當以證據能夠證明的案件事實為根據依法作出裁判;

6、對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的合法權益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2樓:創作者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為保證人民法院正確認定案件事羨哪實,公正、及時審理民事案件。

2.保障和便利當賀談事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民事審判經驗和實際兄拍碼情況,制定本規定。

3.改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3樓:陳棟樑

法律分析: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民事訴訟證據規定全文

4樓:陳友聯

民事訴訟證據規定全文是: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巖脊應當附有符合起悉絕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

2.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3.人民法院應當向當事人說明舉證的要求及法律後果,促使當事人在合理期限內積極、全粗陸滲面、正確、誠實地完成舉證等。

根據《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一條,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附有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

民事訴訟證據規定全文

5樓:愛讀書的呂老師

民事訴訟證據規定全文是: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附有巖脊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

2、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粗陸滲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3、人民法院應當向當事人說明舉證的要求及法律後果,促使當事人在合理期限內積極、全面、正確、誠實地完成舉證等。

法律依據】根據《關悉絕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一條,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附有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

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

6樓:鮮麗紅

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如下:

1、當事人的陳述,如原被告向法庭所作出的陳述;

2、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人證言;

3、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書證、視聽資料;

4、鑑定機關出具的鑑定意見等。民事訴訟證據指依照民事訴訟規則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民事訴訟證據對於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法院查明案件事實,依法正確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民事訴訟證據有三個最基本的特徵,即客觀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不同訴訟階段,證據的內涵不同。在起訴階段,只要與案件事實有表面聯絡的材料都可能被認為是證據。

而隨著訴訟的深入,原來被認為是證據的材料可能會被逐步剔除,原來並不認為是證據的材料又在不斷加入。因此,訴訟證據只有根據裁判的需要認識它、理解它,才具有法律意義。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 十二、 將第六十三條修改為:「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相應地將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七十一條中的「鑑定結論」修改為「鑑定意見」。

民事訴訟證據交換時間是什麼時候?

交換證據的時間應當確定在答辯期屆滿後,**審理前這一段時間。根據規則規定,交換證據的時間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並經人民法院認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組織當事人交換證據的,交換證據截止之日舉證期限屆滿;當事人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准許的,證據交換日相應順延。

而行政訴訟中的交換證據,沒有采用當事人申請的方式,所以,基本上排除了當事人協商認定交換證據時間的可能性。

民事訴訟證據有哪些分類,民事訴訟證據必須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 民事訴訟法 的規定,民事訴訟證據有以下幾種。1 書證。凡是用文字 符號 圖畫在某一物體上表達人的思想,其內容可以證明待證事實的一部或全部的,稱為書證。2 物證。凡是用物品的外形 特徵 質量等證明待證事實的一部或全部的,稱為物證。3 視聽資料。凡是利用錄影 錄音磁帶反映出的影象和音響,或以電腦儲...

民事訴訟可以申請非法證據排出嗎,民事訴訟證據要不要排除非法證據?如何排除?

一直以來,非法證來據排除 源是刑訴訴訟研究的重點問題,並且在2012年3月1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的決定中,基本確立我國刑事訴訟法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明確了 非法證據 的範圍 制定了相關的非法證據標準及程式等問題,為我國司法實踐上提供了權威的依據和指導,具有很強的操作...

鑑定意見是訴訟內的證據嗎,民事訴訟證據的鑑定結論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 當事人的陳述 二 書證 三 物證 四 視聽資料 五 電子資料 六 證人證言 七 鑑定意見 八 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 物證 二 書證 三 證人證言 四 被害人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