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樊霞律春
合同保全中的撤銷權與代位權被視為是對合同相對性的的突破。
一般地,合同相對性包括三點,第一是合同主體的相對性,即合同關係只存在於訂有合同的特定的當事人之間,其他人不是合同當事人,不享有合同規定的權利或者承擔合同中設定的義務;第二是合同內容或者權利義務的相對性,合同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具體法律關係內容由合同設定,特定的權利義務關係只存在於特定的合同當事人之間;第三是合同責任的相對性,違反合同義務的主體只能是合同當事激歲人,承擔違約責任的主體只能是違約人,任何第三人不能被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但是,在債權人行使撤銷權,保全因債務人積極作為而削減的財產時,債權人憑藉與債務人陪枝之間存在的合同關係,撤消了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明亂睜同關係,顯然是突破了債的相對性。
2樓:山竹卞嬋
1、」合同效力「章節中的撤銷權,是指因合同當事人意思彎鄭畢表示不真實,而由合同當事人請求法院撤銷合同的權利。
合同履行「章節中的撤銷權,是指因債務人的行為損害了債權人利益,而由債權人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埋芹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的權利。
2、兩者主要區別在於:
2)行使權力叢顫的條件不同:前者因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而行使;後者因債務人損害了債權人利益而行使。
合同相對人的撤銷權
3樓:姜超
1、相對人有撤銷合同的權利。這裡的撤銷權,是指合同的相對人在法定**人未追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簽訂的合同之前,撤銷自己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2、在此類合同中,僅有法定**人的追認權,而沒有相對人的撤銷權,那麼,相對人在法定**人作出追認前,就不能根據自己的利益來進行選擇,只能襪舉被動地依賴法定**人的追認或者否認,這對相對人是很不公平的。
3、設立相對人的撤銷權,正是為了使相對人與法定**人能有同等的機會來處告纖碧理這類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
一、相對人行使撤銷權的條件。
1、撤銷的意思表示必須是在法定**人追認之前作出,對於法定**人已經追認的合同,相對人不得撤銷。
2、只有善意的相對人才可以作出撤銷合同的行為。所謂「善意」,這裡是指合同的相對人在簽訂合同之時並不知道或者也不可能知道對方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倘若相對人明知對方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而仍然與對方簽訂合同,那麼相對人就沒有撤銷合同的權利。
3、相對人作出撤銷的意思表示時、應當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構成對此類合同的撤銷。
二、合同撤銷權的行使。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善意相對人在合同被追認之前可以行使撤銷權。
2、無權**人以被**人名義訂立的合同……,善意相對人在合同被追認之前可以行使撤銷權。
3、合同一方當事人豎圓因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可以行使撤銷權。
4、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實施或無償、低價轉讓、處分其財產的行為,受損害的債權人有權行使撤銷權。
撤銷權是相對權麼,那麼可以分別解釋麼
4樓:劉偉長
撤銷權不是相對權。撤銷權為實體法上的權利,撤銷權為附屬於債權的權利,撤銷權具有形成權和請求權的性質;相對權是指義務人為特定人,權利人必須通過義務人實施一定行為才能實現的權利。
一、一般的債務債權都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一般的債務債權都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債權是請求權。請求權是指根據權利的內容,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2、債權為相對權。
3、債權的設豎羨鉛立具有任意性。
4、債權不具有排他性。
5、債權具有平等性。
二、債權人撤銷權行使的方式有什麼。
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必須由享有撤銷權的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不當處分財產的行為。行使撤銷權必須由債權人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作出撤銷債務人行為的裁判,才能發生撤銷的效果。如果債權為連帶債權,則所有的債權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銷權,也可以由連帶債權人中的一人提起訴訟。
三、合同撤銷權的8種情形是哪些。
合同撤銷權的8種情形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善意相對人在合同被追認之前可以行使撤銷權。
無權**人以被**人名義訂立的合同,善意相對人在合同被追認之前可以行使撤銷權。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實施或無償,低價轉讓,處分其財產的行為,受損害的債權人有權行使撤銷權。
合同撤銷權,即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權,是指撤銷權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餘好,而享有的以其單方意思表示撤銷 已成立的合同的權利。相對於絕對無效合同而言,可派巧撤銷合同屬相對無效合同,其在有撤銷權的一方行使撤銷權之前,合同對當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對無效。在行使撤銷權後,合同無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時,自始不發生效力。
合同撤銷權是不同於債權人的撤銷權,合同解除權的民事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
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合同撤銷權中在什麼情況下影響
5樓:姜超
合掘梁茄同撤銷權的除斥期間會有以下影響:依法享有撤銷權的撤銷權人未在法定的出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即申請人民法院撤銷合同)的,撤銷權自撤銷期限屆滿之日起消滅。
【法律依據】渣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判察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合同撤銷權的性質
6樓:蘭鵬軍
法律分析:關於合同撤銷權的性質,學術界觀點不一。但通說認為合同撤銷權屬於形成權,即合同撤銷權的行使,為撤銷權人單方的行為,無須相對人表示同意,也無須洞輪虛其配合,就能使合同的效力發生變化。
法律納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桐李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可撤銷合同是否雙方都有撤銷權
7樓:梁成雙
法律分析:所謂可撤銷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可撤銷,是否撤銷取決於有撤銷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否行使。
撤銷權的行使主體。
重大誤解、顯失公平而訂立的合同,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有權請求變更或撤銷;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違背對方真實意願而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享有撤銷權,而欺詐方,脅迫方或者乘人之危者無權請求變更或撤銷。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受第三人欺詐的民事法律早穗行為的效力】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陸坦卜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以脅迫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信帶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顯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可撤銷合同是否雙方都有撤銷權
8樓:沈展
可撤銷合同雙方不一定都有撤銷權,重大誤解、顯失公平而訂立的合同,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有權請求變更或撤銷;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違背對御型吵方真實意願而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享有撤銷權,而欺詐方,脅迫方或者乘人之危者無權請求變更或撤銷。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條 【受第三人欺詐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 【以脅迫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鎮侍行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 【顯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租沒,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口頭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
可撤銷合同是否雙方都有撤銷權
9樓:李超
重知世簡大誤解、顯失公平而訂立的合同,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有權請求變更或撤銷;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違背對方真實意願而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享有撤銷權,而欺詐方,脅迫方或者乘人之危者無權請求變更或撤銷搭褲。
法律依據《民法典》法律依據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返碼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 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撤銷權行使的時效期間,合同法中撤銷權的一年期限是除斥期間還是訴訟時效?
在債務人通過轉移財產的手法躲債的時候,債權人是可以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的行使是為了避免債權人的權益受到損失,撤銷權的行使期限為一年。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財產並無直接支配的權利,只能對債務人請求給付,債務人得自由支配其財產。但當債務人與他人實施某種行為,使其作為債權擔保的責任財產不當減少,因而害及債權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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