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地性質變更的問題.
1樓:匿名使用者
1、土地徵收徵用的補償按原用途補償。
2、水泥公司開採水泥原料,公司應辦理採礦許可證和臨時用地許可證,土地爛掘性質為採礦用地,採礦完春衫成後扒歷腔,應進行復墾,恢復原狀或改造為適合的地類。
3、是否能夠改為商業用地或其他土地,應根據當地城鄉建設規劃確定。
2樓:環燁韋
土地要改變性質,不是看既定的事實,而是要經陪悶過法定的程式。
如確實需要土地性質變更,需向國有土地資源管理部寬乎門申請,慎亂悉按照法定程式進行。
3樓:一存中
您好。土地性質可以改變,土地性質就是寬轎土缺搭地用伏巧拿途。用地性質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需要,對某種具體用地所規定的用途。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芹鉛握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市、縣人民**城市規劃行政嫌慶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激簡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提問。我2010年和乙方埋梁簽訂了土地使帆渣用權態液悄轉讓協議,土地證上是寫用於農業經營,轉讓後被乙方挖成現在的礦山了,可以的。
土地性質可以改變,土地性質就是寬轎土缺搭地用伏巧拿途。用地性質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需要,對某種具體用地所規定的用途。
提問。他沒有經過我同意,改變了土地使用性質,屬於違法麼。
絕對違法漏正。我國實行嚴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土地用途一旦確定,不可擅自改變。否則,出讓方可解除合同;一旦出讓方解除合同,受讓方不但會因此而喪失土地使用權,而且須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土地用途確定後,返螞悔雖不可擅自改變,但物蘆可依法改變。只要依法改變,就可避免法律風險。
提問。我向土管局舉報諮詢過此事,說他辦理了合法的開採證了,沒有我的同意他能辦理開採證麼。
可以的。提問。
那我土地到期後的合法權益怎麼維護。
您可以起訴他的。
提問。2010年簽訂合同,20年期限,現在可以起訴麼。
也可以。提問。
好的,謝謝你,可以推薦一下律師麼。
我們這邊是法律諮詢喔。
4樓:
不能,土地徵用必須是用於公益性建設,為了公共利益需要,國家徵用集體土地再用於建設。
土地性質變更
5樓:劉江
在農村土地性質可以變更。土地的性質的變更需要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經過層層部門的審批通過後,土地性質就變成工業用地了。
但是土地性質的變更需要得到原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不可擅自進行變更。
土地變更流程。
1、實施依據:***55號令第18條,《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7條,《土地管理法》第56條。
2、承辦部門:縣級以上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部門、地籍管理部門。
3、辦理條件:
1)申請人資格: 土地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
2)申請時限: 土地批准變更之日起30日內。
4、辦理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
1)改變土地用途申請;
2)計委立項檔案;
3)規劃部門同意改變用途的規劃用地許可證;
4)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5)地價評估報告;
6)《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7)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委託辦理的要有委託書和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
8)《營業執照》(組織機構**證);
9)其它資料。
5、程式、期限:
申請國有土地使用權人應向縣級以上國土管理部門提出改變土地用途申請,並告知申請人辦理改變。
地籍部門辦理是哪些:
1)地籍測量。對該宗土地進行地籍測量,繪製宗地圖,按規定繳納地籍測量費。 (2)組捲上報。
改變土地用途各種所需資料齊全後,對該宗土地進行組卷,由主管局長審查,經局會審會同意後,上報同級**審批。
3)通知發件。地籍管理部門領取該宗地土地使用權批准檔案後,通知申請人領取批件手續。
4)辦理土地變更登記。申請改變土地用途的單位或個人,在領取改變土地用途的批件後,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市、縣人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更改土地使用性質
6樓:法議網
法律分析:變更土地使用性質需要提供以下申請材料:一、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材料:1、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明或戶籍證明,委託**人申請土地登記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人身份證明;2、單位提供:
營業執照及機構**證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和**人身份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七條 發包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二)違反本法規定收回、調整承包地;(三)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轉讓或者土地經營權流轉;(四)假借少數服從多數強迫承包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五)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六)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七)剝奪、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
7樓:松老師
土地性質變更流程1.農用地轉用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用地單位須先向國土、規劃、建設部門徵詢擬用農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項規劃;2.進行和編制建設專案可行性論證,向建設部門提交用地申請。
3.用地單位持建設部門辦法的《選址意見書》向同級國土資源局提出用地預審申請。
更改土地使用性質難嗎
8樓:黃守義
法律分析:比較困難。由於土地使用性質變更必須經當地規劃管理委員會批准,一般規委會主要成員為書記、市長、分管副市長,因此當地一把手必須對此事不反對才有可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條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設定及其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根據***有關規定確定。
土地性質變更 ?
9樓:王洪磊
法律分析: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國家編盯前陸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條 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悔培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凱頃,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二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土地性質能變更嘛
10樓:劉曉剛
法律分析:不同性質、用途之間的土地如何轉換及變更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睜棚穗)村公和配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徵用的原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悉卜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如何變更土地性質
11樓:周業懇
私自改變土地性質是違法的,需要更改土地性質的,首先向地方規劃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經當地規劃管理委員會批准。
一、拆遷補償協議是不動產糾紛嗎。
拆遷補償協議是不動產糾紛。拆遷安置房通常情況下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不過需要看土地的性質,有的土地性質是屬於劃撥的,該種屬於劃撥的性質的土地是沒有辦法辦理房產證的。拆遷房指的是因為城市的規劃、土地的開發等原因進行的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者是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二、開發商只有土地使用鍵困飢證有什麼危害?
開發商只有尺畝土地使用證有下列危害:1.土地性質不合法。
這個情況一般是小產權房。2.土地使用權不合法。
有的樓盤已具備入住條件,也有規劃、施工手續,卻未辦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這個情況下也是不合法的。其原因主要是尚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因而不能按正常手續進行銷售。3.
工程建設手續不合法。有的專案,規劃、施工手續有瑕疵,沒有規劃證和施工證,即是違法建築稿返。這種情況下,建房就不合法,當然賣房也是非法的。
4.施工進度沒有達到規定要求就銷售。
三、還建房和商品房有什麼區別。
還建房和商品房的區別:1、取得方式不同:商品房是通過貨幣交易的形式來購買的,而還建房主要是以補償形式取得。
2、土地性質不同:大多數的還建房是**劃撥土地去建造的,土地性質為劃撥地,而商品房全部是出讓地。3、交易稅費不同:
土地為劃撥地的還建房在交易過程中是需要向地方稅務部門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的,而商品房沒有這筆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經批准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須經原批准機關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
經***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要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根據***的批准檔案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要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屬於省級人民**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准許可權內的,根據省級人民**的批准檔案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關於撫養權變更問題,關於撫養權變更的問題?
你和你前妻,是成年人,對自己行為感情負責,承擔法律後果,孩子是你倆的,你們倆是孩子合法監護人和撫養人!對孩子承擔法律責任和義務。對於孩子撫養權,是屬於你倆的,需要你倆自行協議,本著對孩子負責的態度區協議。任何人,沒有權利干涉你們一家三口的生活,包括離異後,也沒有人沒有權利來干涉,對於你說的變更孩子撫...
關於房屋拆遷時土地性質為「出讓」和「劃撥」的區別
1 劃撥地的土地使用權仍屬於國家,拆遷補償中不含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只補償土地上建築物或種植物的財產價值以及搬遷補助費 安置補助費等。2 出讓地的土地使用權屬於原受讓人,拆遷補償中包含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上建築物或種植物的財產價值以及搬遷補助費 安置補助費等。出讓的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讓金,具...
關於土地被他人非法侵佔的問題
隨意侵佔他人 土地,違反的是 土地管理法 如果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涉嫌觸犯 刑法 要承擔刑事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由人民 處理。全民所有制單位之間 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 全民所有制單位和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