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私人老闆打工摔傷,但是沒簽合同屬不屬於工傷?

2025-02-11 11:50:19 字數 4503 閱讀 1978

1樓:倫俏

如果你是給私人老闆打工,只是口頭上的協議,而沒有簽訂勞務合同,在工作期間摔傷了,這就要看該位老闆講不講良心和信譽了,假如他(她)是一位有良知的私企老闆,就算沒有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他(她)也會盡力地將你的傷病治好,而且還會給你一定工傷補貼;如果此位私企老闆是一位毫無道德底線的無良商人,那麼他(她)不但不會給你**傷情,甚至是會將你炒魷魚,無情地掃地出門,關鍵的是你與他(她)沒有合同約束,他(她)完全可以撒手不管的!

2樓:創作者

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就是工傷。

不符合就不是工傷。

3樓:網友

工作時受傷一般來說就是工傷,當然如果不是勞動合同關係而是僱傭關係的話,受傷不是工傷,但是老闆還是有賠償責任,按照人身傷害賠償。

4樓:月貞

打工的時候摔傷,主要是看自己的責任還是公司的責任,如果是公司的責任,那肯定是工傷,但是如果是自己的原因就很難說了,主要看老闆的心情了!

5樓:1949的忘憂草

給私人老闆打工時摔傷,雖然老闆和你未籤勞動合同,但存在勞動關係,在工作時摔傷,老闆要參照工傷的規定給你治痛及發你受傷恢復期間的工資。

私人老闆沒簽合同工傷怎麼算?

6樓:任印好

法律分析: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個很關鍵,也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4、估計單位不會承認和該工傷職工存在勞動關係,那就要注意在申請工傷認定以敗並前收集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相關證據,如工資卡、工資單、考勤卡、暫住證以及其他一切能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這些證據材料可以是書面證據,也可能是證人證言、錄音證據、實物證據、電子證據等;5、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敏如的義務,你們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察拿跡例》

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的徵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徵繳規定執行。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在私人老闆打工未簽訂勞動合同受工傷怎麼賠

7樓:銳利且穩固的小風光

用人單位在招錄工作人員時,一般都會在入職之前,與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一旦員工在工作中受到傷害,都可以根據勞動合同進行賠償。但是,如果出現未簽訂勞動合同工傷的情況,又該如何處理處置呢?標準是否跟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的賠償標準一樣呢?

接下來律圖就帶領大家瞭解一下。

發生未簽訂勞動合同工傷怎麼處理?

1、未籤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你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

2、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所有工傷賠償金都應由單位承擔。

3、首先要求單位向當地勞動保障部們申請工傷認定。

4、住院**所需醫療費用、陪人費、生活費等都由單位支付,停工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5、再**完全結束後,做勞動能力傷殘鑑定,並按傷殘鑑定結論提出傷殘賠償。

6、如單位不給於合理賠償,可到勞動部們的勞動仲裁辦起訴維權。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一般工傷。(一)醫療費。

1、要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

3、備註: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

二)交通食宿費。

1、標準: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

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三)****費。

1、標準:**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3、備註:依地方規定,****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四)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五)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

8樓:網友

自然人不具有法定用工主體資格,雙方不是勞動關係,不受勞動法規調整。工人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受到傷害,不是工傷,是人身損害,由僱主按人身損害賠償。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5]12號。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9樓:北國雪原

沒有合同員工受傷也視同勞動關係成立,按勞動法正常賠償。

10樓:律說律答

沒有勞動合同工傷賠償方式:

第。一、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

第。二、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所有工傷賠償金都應由單位承擔。

第。三、首先要求單位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第。四、住院**所需的醫療費用、陪護費、生活費等都應由單位支付,停工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的單位按月支付。

第。五、在**完全結束後,做勞動能力傷殘鑑定,並按傷殘鑑定結論提出傷殘賠償。

第。六、如單位不給予合理的賠償,可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私人老闆打工未簽訂勞動合同受工傷怎麼賠

11樓:張譯文

法律分析: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受工傷的,如果單位給繳納了工傷保險的,則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然後主張工傷賠償,這種情況申請工傷認定的,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與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如果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的,則因工傷發生的全部賠償及費用勞動者可以向公司主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私人老闆沒簽合同工傷

12樓:孫全禮

法律分析:職工以僱主未簽訂勞動合同,繳納工傷保險的,發生工傷事故後,由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因第三人的損害造成事故發生的,工傷職工可以請求第三人或僱主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森亂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第十一條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肢如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此飢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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