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水瓶問問額
不是,因為領導工作太多,可能是忘記了,有可能是因為公司要裁員,這些都是不續合同的原因。
2樓:小溪是棒棒噠
在勞務合同到期後,不主動續約的公司確實不靠譜,所以一定要警惕這些公司,維護好自己的權益。
3樓:樂樂在此呢
是的,如果說公司都不主動續約的話,說明在人才技術上,根本是不害怕人才缺失的。
4樓:網友
不主動續約的公司是有點不靠譜的。因為我覺得這是因為可能公司的很實力不足所以才導致公司不敢在勞務合同到期後不主動續約。
5樓:史蒂芬斯
確實不太靠譜,在勞務合同到期之後不主動續約,說明公司也存在一定的問題。
6樓:小豆子子梓
是的,這樣的公司不靠譜,不主動續約的公司,他們對於員工的合法權益並不重視。
7樓:丹丹學姐吶
不是,勞務合同到期之後,公司會跟員工交流要不要繼續續約,這個是在於員工的選擇。
8樓:梨花說**
是。一般企業會主動提前續約的,如果沒有的話你可以找一下人事。
9樓:雙魚愛仕達
當然不是。不主動續約的公司有可能對你的表現不是特別的滿意,想要辭退你,所以不會主動的跟你籤合同。
10樓:王志剛剛剛
是的,如果在自己的勞務合同到期後,這個公司沒有和自己主動續約,說明這個公司非常不靠譜。
勞務合同到期後公司不續簽要賠錢嗎
11樓:李駿
法律分析:一般是不需要的。
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於原合同,你可以拒絕,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乙個月工資。若你是08年以後到公司工作的,則按你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乙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你續簽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
勞動合同到期,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櫻螞伏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物掘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脊攜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務合同到期不續約
12樓:賈寶驊
勞務合同到期不續約,應當通知勞動者,並在規定時間內支付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若未通知或逾期支付,用人單位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勞務合同到期不續約,用人單位應當提前與勞動者協商,並在規定時間內通知勞動者,如未通知,或逾期通知,用人單位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同時,用人單位還應支付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具體金額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計算,如果未支付或逾期支付,用人單位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同到期之前,雙方在合同中應當明確續簽或解除條款,如果雙方沒有協商一致並簽署續簽合同,那麼到期後的工作關係將自行終止。
此外,如果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下,且未明確是否續簽,則視為自動續約。如果用人單位需要解除合同,必須有正當的理由,並給予勞動者乙個明確的書面解除通知。需要指出的是,不續約並不等於裁員,不能夠違反法律法規,採取強制性措施或者辭退。
否則,用人單位會面臨法律風險和賠償責任。
如果用人單位不通知勞動者,或者逾期通知,應當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如果用人單位不通知或者逾期通知勞動者,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勞動者乙個月工資的兩倍。同時,如果未依據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用人單位也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勞務合同到期不續約,用人單位應當提前通知、支付勞務報酬和經濟補償,如未按規定操作則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為避免法律風險,用人單位應櫻悄嚴格履行勞動法律法規要求,妥善處理勞動關係,尊重勞動者權益和合法權益。
法律依卜頌液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又沒有約定終止合同或者續訂合同的,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型物四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依照本法規定履行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補償責任。
勞務合同到期公司拖著不續簽
13樓:長沙張梅團隊
勞動合同到期 的相關情況,具體你可以參照以下法律觀點: 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員工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於原合同,你可以拒絕,應支付你 經濟補償金 ,若員工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員工乙個月工資。若員工橘物是08年以後到公司工作的,則按員工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高伍賀補償員工乙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員工續簽同,但員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 勞動合同到期,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合同到期,法律沒有規定公司是否應當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員工,公司願意或不願意續 簽訂勞動合同 就行了,即使沒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該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戚派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務協議到期不續約
14樓:馮永超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屬於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的勞動關係自動解除,不屬於離職,不需要離職。洞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模漏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納碼汪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約你就這麼走了?
15樓:尹鳴鶴
沒有具體的規定, 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 ,需要給您 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 的;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 續訂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枝冊條第一項規定終止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猜搭凱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穗喚,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 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賠償問題,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樣補償?
胡律師對勞動合同法怎麼不熟悉?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或者以降低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 如降職降薪 續簽而勞動者不願續簽的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年限從2008.1.1算起 晚於2008.1.1入職的按照實際入職日算起 到勞動合同到期終止日止,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者不續簽合同。單位能否給與經濟賠償金,此種情況如何辦理失業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 責令關閉 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
我在公司做了7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的話我有補償嗎
理論上來說是不行的,除非你符合合同上有註明續簽或者解約的賠償的相關條款。我在一家公司工作4年了,馬上合同到期,公司如果不續簽合同,對我有補償嗎?看來要給你個準確答案就得引經據典了 答案是 合同到期,公司如果不續簽的話,則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賠償金。因此回答一年一個月的肯定是不對的。注意 在勞動合同法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