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大樹哥哥
看你去的是直營店還是**商店鋪,直營店管理很規範的,必須要籤合同的,當然,即使簽了合同,只要你提前申請離職,還是可以離職的。
**商那邊不是很清楚。
補充說明:不是說簽了合同就必須要等合同期滿才能離職的,中途離職只需要提前申請,一般籤3年合同只需提前乙個月申請就可以。像你本身就只工作2個月,那就是說還在試用期,試用期離職貌似只要提前幾天就可以了。
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長期的,第一,導購員是要培訓的,第二,大多數的暑期工不能吃苦,他們把導購這個工作看的太簡單,認為就是賣賣衣服,實際上沒有半年的經驗是不行的,乙個專賣店要流失多少顧客才能培養出乙個合格的導購員?如果你只幹2個月但卻撒謊,我認為你的行為不可取,這也是為什麼現在的大學生找工作難的乙個客觀原因,一開始你就欺騙用工單位,不考慮單位對你的投入成本,只計較自己的利益,絲毫沒有責任心,試問,以後你走上工作崗位了,哪個單位能用乙個沒有責任心的人呢?
3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欺騙用工單位,無論做什麼,說清楚你是長期還是短期的,人家說是長期的了,你還撒謊是你不對,有的單位用短期的但用工制度也不一樣,一定要說清楚以免以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為什麼森馬面試卻是和意森籤合同
4樓:網友
有可能是派遣。
就是說你是在森馬工作,與你籤合同的是意森。
你個人是通過意森公司以派遣的形式到森馬工作。
在這中間意森只是中介做派遣,森馬公司最終是否錄用由森馬決定。並且在你工作期間,森馬公司如果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話,森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5樓:郭孜萱
也有可能森馬是屬於意森的,還有種可能就是借用意森過的合同也不一定。
商場專櫃招人需要籤勞動合同嗎?
6樓:網友
需要。商場專櫃的工作人員也是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因此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7樓:網友
當然要單位用工是必須簽訂勞動合同,這是法律規定的。
不籤合同的單位是不正規的,為避免糾紛,就不要去做了。
8樓:網友
這個要看商場的操作。如果是正規商場,且管理嚴謹,則會跟所有員工包括專櫃員工籤勞動合同;如果商場不嚴謹,有可能只是跟部分員工籤勞動合同。作為員工,肯定是籤合同的好,這樣更有法可依,更有保障;作為商場來講,籤與不籤都可以,要看具體情況來定。
開公司招聘員工是不是都要籤合同啊?
9樓:網友
是的,勞動法這樣要求的,並且也是也有不簽訂合同雙倍索賠的條款。
如果此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補籤,但是要滿足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前提。
公司招聘的員工需要與員工籤合同(約)嗎?
10樓:網友
這個是當然了啊 必須籤啊 、合同裡會說清楚你的工作內容 薪資 等等。
即便是試用期間也是必須有合同的啊。
11樓:網友
按照法律需要簽訂用人勞動合同。
12樓:網友
廢話,不籤就是對不起自己。
我中專畢業 乘暑假去森馬上班 然後去公司籤合同 我說我畢業了 但我以後要大專 公司喊我勞動手
13樓:蒼洱白子
你進入單位上班,單位給你辦理社保手續的,那麼就給你辦理勞動手冊了,至於你想退社保費用,那麼社保局不會退的。建議你與單位達成協議,讓單位把社保費用折算成現金給你支付。
14樓:光明正大的憑欄
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
試用期要不要籤合同試用期要籤合同嗎
試用期要籤合同,勞動合同雙方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
單位招人說好是試用期的,但不和我們籤合同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 公平 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 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
試用期要籤合同嗎試用期一定要籤合同嗎?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是要籤試用期合同,還是籤勞動合同?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企業可以對新進員工設定試用期,但是許多企業為了使自己佔據主動,往往不同試用期內的員工簽訂不同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只簽訂試用期合同,實際上這種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規定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