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級傷殘不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怎麼樣賠償?

2023-07-03 15:15:09 字數 3796 閱讀 4695

1樓:郭某某律師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個月本人工資,本人工資按前十二個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算。

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

停工留薪期工資待遇不變。

解除勞動合同後還有兩個一次性補助金,各省標準不同。

2樓:洪忻歡

你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十級工傷待遇主要包括: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個月本人工資)35000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單位承擔。

如果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繳納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主要承擔: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

3樓:帥氣的小宇宙

十級傷殘公司需要賠償醫療費、交通費、食宿費、****費、護理費等費用,具體金額要看具體花費的錢數。

4樓:帳號已登出

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解除合同,十級傷殘可以賠償7個月工資,作為一次性補償,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資來計算。

但是還得繼續安排工作,如果本人不願意工作就要一次性結算。

6樓:賁年

根據你要付的款,你的問題是問一下,九級傷殘不解除合同應該怎麼賠償呢?這個應該按照合同法規定,你可以做一個傷殘鑑定級別來賠錢的了?應該是十二元v左右?

7樓:王小元律師

領取相應的津貼,然後繼續上班。

8樓:大明

具體情況不明不好講,這關鍵要看是否工傷了,如果是的話,與有勞動合同的情形一樣,申請工傷認定即可。

十級傷殘的賠償與解除勞動合同有影響嗎

9樓:

十級傷殘的賠償與解除勞動合同有影響嗎你好,親,十級傷殘解除勞動合同與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不一樣。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需承擔賠償責任。十級傷殘是指:.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c.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十級傷殘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希望能幫助到您!

十級傷殘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10樓:覃永雄

根據你的敘述,你是工傷十級傷殘,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不得解除勞動關係。適用該條的前提是用人單位依法存續。

但你所在的某公司上海分公司被總公司依法撤銷,(根據法律規定總公司有權撤銷分公司,分公司被撤銷的就不能適用此條,而是適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五款規定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勞動合同終止。綜上,用人單位有權終止與你的勞動關係。建議你與公司溝通,希望公司考慮你的工傷問題,重新和子公司或總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規定分公司被公司撤銷、依法責令關閉、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申請登出登記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和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公司登記機關准予登出登記後,應當收繳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十級傷殘沒有解除勞動合同能陪多少錢

11樓:吳莉

傷殘待遇。1、醫療待遇:報銷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由工傷保險**按當地的標準支付,需要護理,單位沒出人護理的,單位需按當地標準支付護理費。

2、停工留薪期待遇:**工傷需要確定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計算:本人工資x停工留薪期月數=

3、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本人工資為傷前12個月的平均月繳費工資,這裡要注意的是,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計算:

本人工資x7=不解除勞動關係,賠償是。

項相加。工傷認定程式設計師工工傷認定是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由單位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單位沒有申請工傷認定的情況下,員工本人是可以在事故發生後一年內自行申請工傷認定的。受理部門是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一般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科或者工傷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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