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婚孩子判給誰的問題 跪謝,關於離婚孩子判給誰的問題 跪謝

2023-03-04 05:35:24 字數 5756 閱讀 4425

1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小一般都是判給媽媽的。如果無能力撫養的話你那另說。

除非你能證明孩子媽媽無能力撫養,否則希望不大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2、 法院將孩子判歸男方撫養的情況

第一, 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第二, 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第三, 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 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

第六, 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2樓:

一般是判給男方,因為普遍來說,男方的經濟能力更適合撫養孩子,不過法律也同情弱者,一般離婚案件的弱方都是女方,所以如果女方強烈要求並有撫養能力時,法院只能把孩子判給女方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在法律上講,誰椐備扶養能力就給誰,如兩人的意見不一,何不問問孩子呢,夫妻兩口不好好過日子呢?你們的日子還有很長,生活肯定有些砍柯,如為些小事就分開的話,那遇到什麼大事的話還得了啊,有句話說的好,坐著瑤椅,一起慢慢變老。

4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情況下一般都是判給男方,但是也要看兩人之間的問題大小,雙方的能力

離婚孩子判給誰?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6樓:皆有可能

因為子女多,你可以先選擇要哪個孩子的扶養權,之後經法院訴訟主張你的權利。

每人都有扶養權,一般是撫養費各自承擔。

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共同財產雙方平均分配

7樓:霧霾媽

這個《婚姻法》有明確的規定。建議好好研究一下。或者先去諮詢一下律師,他們比較專業。先做好準備,做到心中有數。

8樓:脆皮

這個需要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就要通過離婚訴訟來解決,通常說你要一個男孩比較好,給他一男孩一女孩。

9樓:隋梓彤尤知

未滿2週歲的孩子,一般會判給女方。2週歲以上的,法官會從經濟收入、孩長成長的環境、孩子個人意願等方面綜合考量判給哪方。

離婚後孩子歸屬於誰? 5

10樓:找法網

孩子的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具體規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離婚與子女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的子女撫養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11樓:一點都不胖

一、子女隨父方還是母方生活

離婚家庭的子女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關於子女隨哪方生活。

在離婚之訴中,如果雙方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協議,一般法院會尊重其協議,但是雙方協議由父方或母方撫養子女對子女正常生活有嚴重不利的除外。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應該尊重雙方協議。

權子女不足兩週歲

如果離婚家庭有不足兩週歲的子女,那麼考慮到子女較小,更加需要母親的照顧,有的可能尚處於哺乳期,所以法律規定離婚後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實際上不能或不願撫養子女的可以隨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等。

子女在兩週歲以上

離婚家庭的子女在兩週歲以上,且雙方同爭子女撫養權的,法院應同等的考慮雙方的情況,看子女隨哪方生活更有利於其成長。

子女隨父母中其中一方時間較長,對這一方較有感情,則孩子應隨這一方生活;子女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時間較長,或與之感情較深,也可以作為決定子女隨父方還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調節或判決的時候會考慮到這個因素,如果子女與祖父母關係較密切,那麼一般判決隨父方生活,相反,則隨母方生活。當然這是在雙方其他條件均等的情況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竊等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況,那麼子女自然不適於與之一起生活。

另外還要考慮父母雙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已經喪失生育能力,那麼在這方撫養孩子無不利因素時,應優先考慮這一方;再如,一方沒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則應優先考慮前者。

子女在十週歲以上

在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的意願。但是這並不是說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

對於成年子女隨哪方生活的問題,法院則會更多的考慮子女的意見。

依據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權要求子女隨您生活,那麼無論您是在協議離婚還是法院判決離婚時,都請針對實際情況與您的律師協商,以最大限度的爭取您在子女撫養問題上的合法權利。

12樓:匿名使用者

以我看如果孩子還在哺乳期孩子歸屬問題在法律規定範圍之內是應歸母親哺養。如果過了哺乳期再經雙方協商歸誰,再不成經法院判決而定歸誰?

13樓:

一般看意願,雙方都要孩子,主要考慮媽媽。

只一方要考慮這一方。

雙方都不要,調解考慮媽媽。

不管哪種另一方都要付撫養費。

14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會判給兩個人中最有經濟能力和經濟**比較穩定的來撫養孩子,這是重要條件。所以不出意外給媽媽。

其它的還會摻雜著其他,一些細枝末節的標準。

但是可悲的是從來不問孩子的意見

15樓:匿名使用者

1歲半的一般會給女方

16樓:匿名使用者

根本原則:誰撫養更有利於孩子成長歸誰。即:

能夠提供更好的物質、精神、品行等趨利好與子女的一方有利。此外,年齡因素: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夫妻離婚孩子會判給誰? 200

17樓:

當今社會離婚率特別高,夫妻倆如果離婚了小孩必然只能跟隨一方生活,可是取得撫養權的一方經常會設法阻止對方探望孩子。很多情況下即使雙方離婚協議中確定了具體的探望時間和次數,取得撫養權的一方仍然會多加阻擾,導致另一方離異後無法看到自己的親生孩子。

對於這種情況有什麼法律途徑可以實現呢?小律下面就給大夥講道講道。

案例:王某和張某原來是夫妻,2023年雙方經法院調解離婚,約定婚生子小張由張某撫養,王某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離婚後王某多次想探望小張,但是張某均拒絕,甚至連王某的**都拒絕接聽,致使王某因不能探望兒子成日鬱鬱寡歡,為了實現自己的探望權,王某於是來到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張某允許王某探視兒子小張。最終法院判決王某每月第一週上午九點至11點可到張某居住地探望婚生子小張,張某有協助王某探望小張的義務。

根據以上案例,我們來分析下,法院判決的依據是什麼呢?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因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綜上,如果男女雙方離婚了並且已經確定了一方的撫養權和另一方的探視權,如果取得撫養權的一方未按照約定多方阻擾另一方探望婚生子女的,未取得撫養權的一方可以單獨就要求實現探望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所以呀,不是說離婚以後,取得撫養權的一方就不能再就探望權另行向法院提起訴訟。

夫妻離婚孩子會判給誰,夫妻離婚孩子會判給誰?

當今社會離婚率特別高,夫妻倆如果離婚了小孩必然只能跟隨一方生活,可是取得撫養權的一方經常會設法阻止對方探望孩子。很多情況下即使雙方離婚協議中確定了具體的探望時間和次數,取得撫養權的一方仍然會多加阻擾,導致另一方離異後無法看到自己的親生孩子。對於這種情況有什麼法律途徑可以實現呢?小律下面就給大夥講道講...

離婚一般孩子判給誰,男女離婚,孩子一般判給誰 法律依據

法院判決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本著有利於子女權益的原則,其中包括經濟條件 家庭教育環境 父母素質等等。其中,最高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 意見 也有具體的約束條件。最高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 意見 規定如下 第一條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起訴離婚,孩子會判給誰,女方起訴離婚,要孩子,男方也想要孩子判給誰的機率大

1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2 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