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婚孩子撫養權的問題,關於離婚孩子撫養權的問題

2022-02-10 16:44:50 字數 4934 閱讀 5751

1樓:匿名使用者

撫養費是給孩子的,不論孩子歸誰另一方自然要出撫養費,不給的話算違法的,除非對方不要.

至於在法院爭孩子撫養權的話,四個月的小孩子對女方有利,一般3歲以內的小孩歸女方.

如果你想要孩子的話,你沒什麼可爭的,除非對方不要.你只有從對方不利於孩子成長這方面著手,列舉證據.而且要特別不利於孩子成長的.

如果孩子歸對方,你就要出撫養費了,費用大概是你收入的20%到30%.

2樓:小眼探花

一、同情你的遭遇。

二、四個月大的孩子,還在哺乳期內,原則上歸女方撫養。

三、我國法律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孩子的撫養權即在此列。

四、撫養費是必須出的,不管撫養權歸哪方,這是法律規定的。

五、孩子是無辜的,不要成為你們的犧牲品。切記!

3樓:

在法律上,你撫養孩子,她是有義務出孩子的撫養費的,不過你可以不要。

但是對方要是爭取撫養權,你這邊還是要給撫養費。因此,你想不出一分錢的撫養費用,不符合法律程式。

4樓:

商量好了就沒有問題,還是小的時候主要判給女方,女方經濟條件又比你好,就更傾向於判給女方。

5樓:心動妹

可以自己在法庭上跟她爭取撫養權,跟法官說你的想法,不過你一定有人幫你帶這小孩,女方比較有利的,可是我侄子是給我媽媽帶的,法官經過調查知道那家人更加適合照顧小孩而定的,祝幸運。

6樓:匿名使用者

讓孩子自己決定,不要強求孩子。

關於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

7樓:北京中聖暉

你好。1.關於撫養權的定義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2婚姻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3離婚時確定子女撫養的具體辦法

哺乳期內的子女的撫養。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這是因為用母乳哺養,對嬰兒的生長髮育最為有利。從嬰兒的生長髮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後,凡是正處於用母乳餵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

但現實生活中,也有許多孩子出生後,是不用母乳餵養的。對於這樣的情況,當夫妻離婚時,如何判定孩子的撫養歸屬?司法解釋規定: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兩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撫養。

本條還規定:「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夫妻離婚後,對兩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議決定。

因此,當父母雙方對撫養未成年子女發生爭議時,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儘可能爭取當事人以協議方式解決。在當事人雙方自願、合法的前提下,協商決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撫養,或隨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對上述幾種撫養方式的解決,法院都是可以准許的。

如果當事人雙方因子女撫養問題達不成協議時,法院應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妥善地作出裁決。但應注意以下問題: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親和母親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 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 父母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應予准許。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對單方負擔全部撫育費的請求,不予准許。

★ 子女撫養歸屬的變更。父母離婚後,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根據父母雙方或子女的實際情況的變化,依法予以變更。撫養歸屬的變更,有兩種形式:

一是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變更。凡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另外,對於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

其他規定

應當注意的是: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雙方對此不能達成協議時,應另行起訴。這是因為:

這一在新情況下提出的訴訟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的離婚問題和夫妻財產的處理問題,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之時不存在(或已解決)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因此,它不是原離婚案件訴訟程式的繼續,也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錯誤的糾正,所以,應當作為新的案件另行起訴。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8樓:一覽眾山小哦哦

你好,女方獲得撫養權概率很大。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第二,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於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現在孩子還在肚子裡,生不生孩子是由女方決定的,離婚以後。正常情況,孩子也是有女方撫養。記得向男方索要孩子的撫養費,建議先和男方協商撫養費,協商不成,等孩子出生以後,連撫養權歸屬一起向法院起訴。

9樓:吳芳律師

回答提問

前夫也是再婚的,孩子已多次提出要和我生活在一起,不想和爸爸生活了,孩子訴說她爸爸打她,讓她感覺害怕了

前夫也是再婚的,孩子已多次提出要和我生活在一起,不想和爸爸生活了,孩子訴說她爸爸打她,讓她感覺害怕了

回答您可以通過起訴要回來

提問起訴要什麼證明材料嘛

起訴要什麼證明材料嘛

回答還有就是對於起訴狀的話,上面一定要寫清楚整個事情的經過以及對您造成的影響損害,經過的話一定是要寫清楚裡面的時間是哪年哪月哪日,然後損害的話,要麼就是有具體的數額,要麼就是有相關的鑑定結果證明等等,其實訴訟的話整體需要注意的就是清晰。

主要你先要起訴狀

提問離婚好多年,撫養權好改不

離婚好多年,撫養權好改不

你好忙嗎

你好忙嗎

回答好改的

這個撫養權變更

如果您孩子十歲以上了,主要看孩子的訴求

對於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官在判決的時候也會考慮子女的意見,看看孩子更願意和誰一起的。當然如果是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提問孩子過了10歲了

孩子過了10歲了

回答嗯嗯

那您放心好了

更多21條

關於父母離婚,財產分配問題。以及孩子撫養權,望資深人士給予解答

1 協議離婚,財產分配以及孩子撫養權雙方協商決定。原則是共同財產 共同債務一人一半 孩子的非撫養方支付撫養費,具有探視權。2 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依法判決,判決原則相同。以有利於孩子成長教育為原則決定由誰撫養。具有自主能力的孩子,由孩子自己決定。若夫妻雙方都有工資收入,但在生活中女方基本不支付日常家...

離婚案件中的子女撫養權問題,離婚子女撫養權法律上是怎樣規定的?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 哺乳期後的子女,由雙方協議,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

離婚6歲孩子的撫養權,6歲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看經濟條件選擇分給兩方,如果分給女方,每個月按照男方月收入的30 給女方撫養費。給我分把,我是高中政治老師。放心,上法院,你想要,絕對會判給你。上法院把,男方會分你一般的財產,如果你想要,男方每個月會給你撫養費的。如果你不想要,法院也不會判給你的。那你就要孩子把,要是孩子和你男人在一起,未來不是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