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時間簽訂的長短跟一次性補償金有沒有關係,我有朋友,簽訂了5年合同,做2年走了,怎麼賠償

2022-10-20 01:47:21 字數 6567 閱讀 2364

1樓:佛山律師諮詢

經濟補償金與勞動合同簽訂的長短無關,與在單位工作的時間長短有關。

如果是員工自己提出離職的,單位是不會賠償的;只有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才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2樓:

是否有賠償要根據具體情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朋友自動離職的,那麼公司就不用賠償你朋友了。

4樓:

跟做了多久有關係,跟簽了多久沒關係。

我連續工作10年,後5年時,單位讓籤勞動合同我就簽了5年。合同到期了。和我解除合同。有沒有補償金?謝謝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到期支付補償金是針對原固定制職工在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時第一次與單位簽訂的合同到期,雙方不再續簽的情況下才享受補償金。

具體情況可以打12333查詢

6樓:

要看是誰主動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單位在合同到期後,不與你續簽,公司應該付你一定補償金.具體勞動法有規定的,建議你諮詢當地的勞動監察及勞動保障部門,因為在勞動法的實施中各地方又都自行制訂一些細則來對勞動法進行說明.

不過都是以勞動法為前提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提前一個月通知你不續簽勞動合同,就屬於正常終止勞動合同,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8樓:

單位如果提前一個月通知你不續簽 等到合同到期時就會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就不會給你補償金了 如果沒有提前通知你 那就要補償你一定的錢了

我和公司簽了5年的合同,我提前辭職,會有什麼後果?

9樓:小小小魚生活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培訓協議,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培訓,並且支付了勞動者培訓期間所產生的費用,有培訓期間所產生費用的發票的,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一定的培訓費用的。

勞動者離職,只有勞動者違反培訓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才會要求支付相應培訓費用的。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培訓協議的相關條款,並且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專業的技術培訓,並且支付了培訓期間的費用以及能提供培訓費用期間的發票的,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10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提交離職報告,一個月後即可離職。

關鍵是你否與公司簽訂了培訓協議等涉及賠償的相關檔案。

勞動合同法規定,在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的,用人單位有權在員工離職時要求員支付賠償。

所以,建議你回想一下是否簽過類似檔案。

11樓:隋德壽翟蕙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一個月可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未請假不上班的行為,用人單位可能會依據其制定的規章制度處罰你。因而,你想辭職可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辭職申請。

12樓:蹉跎啊蹉跎

如果不涉及到違約金的話,就沒有什麼後果,只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就可以。

13樓:匿名使用者

沒什麼後果,你提前一個月向公司說明情況即可

14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一個月提出紙面離職申請,即可離職。

本人與用人單位簽訂了5年期工作合同,現正處於第一年未滿(見習期),想離職,按合同規定卻有大額違約金。

15樓:

你確定最後一條另行約定條款中沒有明確是甲方還是乙方嗎?如果沒有明確,那麼就視為對於雙方的一個約定,也就是說無論哪方違約都應當按照勞動者見習期工資5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即使明確是乙方無理由解除合同應當支付違約金,那也因為違法而無效。

所以你根本不用擔心。

1.這條約定對於勞動者來說是無效的,因為該約定與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相牴觸。這裡的「中止」應當理解為「解除」。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任何理由,也就不存在正當不正當的說法。勞動者在試用期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辭職)只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向單位提供理由,也不需要向單位申請,也不需要單位批准,30天后就可以離職,單位必須辦理離職手續,結算工資。如果單位沒有出錢為你做專業技術培訓(不是一般的入職培訓)並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那麼你提前離職不需要支付違約金,這是勞動合同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的,即時合同有這個約定也是因為違法而無效。

2.對於用人單位來說,這個約定是合法有效的。如果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則屬於違法,你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你在該單位的實際工齡支付賠償金,每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賠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

並且單位除了要支付以上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賠償金外還要根據勞動合同的這個約定支付你習期工資的50%的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6樓:袁子律師

該條款因為違反勞動合同法第22條至25條強行規定所以無效,您可以根據你的情況提出辭職。

17樓:

2. 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化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最後一條不合法,無效

我在一個單位連續上了8年班,每年籤一次勞動合同,單位說我超齡辭退我,有什麼經濟補償金沒有,這樣補償

18樓:華海西

你工作8年,可以領到8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這要跟你單位相關負責人協商,不行再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好像仲裁是免費的)

19樓:清逸草堂堂主

超齡辭退是否有合法依據,你的工作是什麼性質的?

如果沒有相關合法依

版據,那麼應當權賠償16個月的工資。

參考: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0樓:碧山一石

事業單位女職

copy工退休的年齡為50歲、女幹部退休的年齡為55歲;

1、如果你工作的單位為事業單位,辦理退休手續後可到當地機關事業保險局領退休工資;

2、屬於企業的,辦理退休手續後到當地勞保局領退休工資;

3、屬於私企的,可與私企老闆協商,按照工齡給予一次性補償金,應該是按照檔案工資乘以工齡計算。

工作5年沒有簽定勞動合同怎樣索賠

21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更換法定代表人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起訴現在的公司就可以了。分析如下:

1、工作五年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不能主張二倍工資,主張二倍工資的時效是一年,已經超過時效。如果勞動者想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補償金,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為由可立即通知即日解除,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還可獲得經濟補償。

2、用人單位不依法繳納養老保險,折算成相應工資發放給勞動者不符合法律規定。

3、《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5、《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6、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7、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8、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擴充套件資料:

1、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3、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4、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5、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6、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7、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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