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定3年合同住了1年房東不給住了怎麼辦

2022-08-18 04:41:44 字數 5244 閱讀 7210

1樓:愛喝粥

可以要求房東支付違約金,如果對方不支付可以向法院起訴。

《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19條第2款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租賃權雖然是債權,但為平衡當事人利益,兼顧經濟上保護弱者,該權利被物權化,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對抗所有權的變動。

因此房主在租賃期內有權出賣房屋,買方取得房屋所有權;但承租人有權基於租賃合同繼續使用,直至租賃期屆滿為止,其對於房屋的使用權不因買賣而受影響,此即法律上的「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的構成要件如下:1、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新所有權人須尊重標的物上的承租人使用權原狀。

也就是說,須取代原所有權人而成為新的出租人。2、房屋所有權發生了變動,變動原因不僅包括買賣,也可以包括贈與、繼承等。在租賃物所有權轉讓的場合,租賃合同繼續存在,除非承租人有終止租賃合同的意思表示,租賃合同的內容除主體變更外,其他內容不變。

同時《合同法》第230條規定,房屋所有人出賣出租房屋,要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定出賣房屋的,承租人可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但是「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不適用於所有承租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6條規定:

「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此外,租賃期限也有一定限制。《合同法》第214條規定: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19條第3款,「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應當准許。

承租人有條件搬遷的,應責令其搬遷;如果承租人搬遷確有困難的,可給予一定期限讓其找房或者騰讓部分房屋」,因此若未約定租期,房主可在合理期限內要求承租人搬遷。

2樓:汲姿

是的,你簽了三年的的,應當給他,但是你實在要有的話,你可以和房東去好好商量下,少付給他一點,實在不行,你就說你那裡哪些地方不好,一定搬出去,他也是沒有辦法的

房租訂三年合同,我兩年後不住了不想住了、房東說要還有一年的錢要給他、怎麼辦呢

3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你簽了三年的的,應當給他,但是你實在要有的話,你可以和房東去好好商量下,少付給他一點,實在不行,你就說你那裡哪些地方不好,一定搬出去,他也是沒有辦法的

4樓:閔彤

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的話要根據你們簽訂的合同之中的違約條款來進行,並不是一定要把後一年的房租給他的,不能這麼傻

我租房簽了三年合同,房東中途要解除合同,我該怎麼辦?

6樓:乘風破浪張曉東

當然可以繼續住下去了,既然你們已經簽了為期3年的房屋租賃合同,只要合同有效的情況下,雙方都必須履行的,對於租金的交付時間,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的可以協議補充,協商不成的,在每屆滿一年時付,故你應該沒任何責任的,完全有權要求對方履行合同。

7樓:

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如果他賣房了,你仍有權租住。你現在可以要求他違約賠償,也可以不搬,讓他想辦法,直到你找到合適的住處再搬離。

8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你的房租交付時怎樣約定的?如果是分段支付那種,那在合同結束期之前房東沒有權利把你趕走,否則就是房東違約,他應該賠付你違約金、搬家的的費用等。況且這又是因為房東出租房屋時侵害到你的相鄰權引起的,所以責任完全在他那邊。

你可以告訴房東這種情況下你可以搬走,但必須退還你已繳納但還沒到月份的房租,找房搬家的費用和你們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如果沒有你可以自己提,這時候就把自棋牌室開業的日期計算至今對你的不良影響的損害補償一起計算),因為到這地步你再住下去就沒意思了,還不如多要點錢走人算了。具體的賠償額你可以計算一下(也可以請專業的律師幫你算算),如果房東不同意就去找街道或者派出所調解,還不行就去法院起訴,順便去稅務所看看能不能要房租發票(房東會蛋疼一下)。

9樓:angel_不會飛

你看看合同上的條款~~·

一般任何一方要終止合同~~需要雙方協商並且提前一個月提出的

我與房東簽了三年合同,租金一年一付,現在租了兩年房東不讓租了,我應該怎麼辦

10樓:小白屬於小新

你看你們當時簽約的時候,在合同裡面是怎麼約定的,如果有一方違約要怎麼辦。你可以更具這個條例去找房東索賠,如果沒有約定,那麼你可以拿著你們當時簽署的合同找相關部門進行協調。

11樓:丿紫藤丶香兒灬

籤的合同是3年的,他現在不讓你租就是違約

12樓:十萬個為麼捏

拿合同找街辦,房東賠錢!

13樓:凌擾龍真

我是房東,像這種情況我願付違約金,可承租人只是想住,可是我也要住,他不走我要怎麼做。合同是簽了一年,後面加了個補充:租三年,一年一簽,這樣是認定租三年還是一年呢?

我簽了三年的合同租房子,房東卻要趕我走,怎麼辦?

14樓:

這是一個法律和道德都涉及到的問題。

道德問題這裡不談。

法律問題:

1、相鄰權的問題,擾民

2、租賃合同中房屋用途是商業還是居住?如果是居住,實際使用為商業,房東會說你違反合同約定,改變租賃 用途,有權解除合同。

如果是商業用途,物權法草案有一定如果住宅改變作為商業用途,要取得與之有利害關係的人同意是前提。

3、年輕人,生活起居方面有點隨意,不拘小節,會引起別人的反感,下面的人之所以投訴,一般是在忍無可忍之後才行動的。要反思,平時有和鄰居多交流,多溝通,也有告訴你的職員,注意不要影響居民的生活休息。

4、如果這樣還不行,你應當要求房東給你適當的時間如一個月或者45天,以作另行租房和搬家的準備。

5、如果真的這樣,建議你下次在寫字樓租房,不要在住宅樓裡辦公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租賃合同中都會對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進行說明,可以檢視租賃合同中相關的條款。

如果合同沒到期,房東趕人的話要看是乙方的責任還是甲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沒有做出違反合同的事情但卻被趕屬於房東單方面的違約,應該賠償約定的違約金。

2.如果是乙方的責任導致甲方趕乙方屬於甲方的權利,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這時甲方是不需要進行賠償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有一點你要注意,在你和房東簽定的合同中,房屋租聘的用途是什麼?

如果已經寫明是商用,你應該和鄰居處理好關係.

如果只是用於居住,房東有權以你私自改變房屋用途解除合同.

17樓:

在當初租房的時候應該簽了一個《房屋租賃協議》吧?

好好看一下上面的條款,看看有沒有違反的,如果沒有他完全沒有理由趕你們走;如果有的話,而你又想繼續在那裡住下去,你可以和他們進行一下協調,實在不行的話可以去當地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18樓:

當然可以用法律解決啦,但是你最好跟樓下的和房東協商處理一下,看看有什麼解決的辦法.如果不實只能通過法律啦,維護自已的權益

19樓:

可以叫你搬,因為他是房屋所有人。相對應的你可以告他違約。

20樓:匿名使用者

先和解----再調解---再仲裁---最後訴訟!

這樣的流程才合理!

21樓:

同意樓上的,但是房東執意要你搬就告他,賠償所有的損失

22樓:

基本就是這樣的,如果要你搬走就要賠償你!

23樓:

他違約了,他要賠你一定的損失。

24樓:

現在是房東要你們搬出去,並且租房期限沒有滿,那麼這裡存在房東違約的問題,可以要求房東賠償你搬家的損失。重要還是看你們當初籤的租房合同。

25樓:

樓上的回答你可以綜合起來看一下,都對的

房東不退押金怎麼辦 (我們簽了一年合同但只住了半年)

26樓:龍圖小松

其實,你現在面臨的法律風險是有的,你們應該沒有就終止合同簽訂補充協議,現在房東肯定可以說你們擅自解除合同,沒收你們的押金並且要求你們承擔違約責任,為防止這種情況出現,請你們儘快的協商解決,不要房東爭一時之氣

27樓:上海笙銘律師

1、這是屬於租賃合同糾紛;

2、簽定了一年的租賃合同,承租人只住了半年就要解除租賃合同的情況下,屬於違約;

3、房東不退押金是否合法則要看你們合同中對違約責任是怎麼約定的,如果約定了違約的情況下,房東有權不退回押金,則房東的行為合法;

4、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28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協商不成,立即起訴。

29樓:3224王

。在網路跟地產中介說下。

30樓:李建成律師

建議協商解決,可以找居委會幫助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訴訟解決

31樓:

根據合同上對押金的描述:(租賃期間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1300元。)

你們已經盡到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的義務,雙方協商後說好了退錢,那麼就是對方違反了約定。對方在接到鑰匙的時候沒有對住宅內設施提出損壞認定,可以視為宅內設施沒有損壞,按照對方承諾的退款承諾,她沒有理由不給退錢。

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請仲裁或起訴她,如果你所說的"通知對方的義務,雙方協商後說好了退錢"沒有任何證據,在對方抵賴的情況下,你最多被裁定為「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1300元。」,那樣也比現在的損失少啊,半年的租金不會才1300元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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