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死亡中實際工資高於全國統籌工資怎麼辦

2022-07-29 10:06:50 字數 4986 閱讀 4439

1樓:微風

勞動者遭受工傷應當依法申請工傷鑑定,根據工傷鑑定的內容對照《工傷保險條例》要求賠償,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勞動者實際工資高於全國統籌工資,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執行。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第四十一條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2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請參閱《工傷保險條例》的如下規定:

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工傷賠償,社保繳費工資比實際工資低怎麼辦?

3樓:哀紹輝

國家有規定社保必須足額交,意思就是要按員工除加班費外的實發工資為繳費工資,但最低不低於社平工資的60%,最高不得高於社平工資的300%,在這個上下限內未按員工實發工資繳納社保的,就存在員工日後主張仲裁補交社保的勞資糾紛的風險。

現在公司可以與員工通過協商的方式,將其中的差額也就是社保局按實際繳費工資賠償,與原工資賠償之間的差額補給員工就行,或者賠償部分,只要員工同意就行,讓員工籤個和解協議;員工不願意,通過仲裁的話,公司必須全額補回這個工傷賠償。

《湖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後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造成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損失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社保基數和工資是直接掛鉤的。社保基數的計算方法為,你工資低於社保下限基數,按下限基數繳納。如高於下限,按實際去年全年平均工資繳納。新進員工為第一個月工資為基數;

老員工社保基數調整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如工資低於或高於當地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數,以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數為繳納基數。

基數高,繳費就高,養老金就高,基數低,繳費就低,養老金也就低。所以看當前的話基數高交的費多了,但是看以後的話,領取的養老金也就多,所以,社保基數的高低與養老金的關係是成正比的。大多數人還是感覺社保基數高一點比較好。

4樓:易屬兩儀

工傷賠償過程中在我國都是按所在地上年職工平均收入水平(工資)計算金額的,與社保基數和實際工資無關!

根據我國的《工傷賠償標準》http://baike.baidu.

八級工傷獲得如下賠償:

醫療費,按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支付。伙食補助費,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以上均由工傷**支付)。工傷醫療期工資,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不超過24個月。

(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

解除勞動合同後可獲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為4個月的本人工資;(以上均由工傷**支付),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為15個月的本人工資(由 用人單位支付)。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後來怎麼處理的?我現在面臨同樣的問題,用人單位不承認實際工資。

6樓:匿名使用者

差額部分,有用人單位補足。

廣東省人民**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少報職工工資,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工傷保險待遇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向工傷職工補足。

北京市人民**

《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降低部分由該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賠償中本人工資是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

7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賠償中的工資基數因為專案不同,統籌地區不同區別,但均指應發工資。涉及到基數計算的一般為:

一、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本人工資用於計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至六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卹金,一些省市規定計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以解除或者終止合同前本人工資為基數。

二、社會平均工資

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或者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按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釋出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公佈的資料為準。

社會平均工資用於計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喪葬補助費、和生活自理障礙的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

三、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

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按國家統計局、人社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公佈的資料計算,用於計算工傷死亡職工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四、原工資

原工資是指遭受事故傷害前的工資,用於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資」,《工傷保險條例》未定義,各地規定大致有以下三種計算方法:

1、指加班費之外的工資;

2、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

3、受傷前12個月加班費之外的平均工資。

8樓:韓飛律師

工傷待遇中中涉及到本人工資的補償專案為本人應發工資。

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到24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9樓:趙輝煌律師

嚴格來說是包括公積金,社保個人部分的應發工資額,但是實際中簡單化,直接按實發工資來處理的多,好算罷了

工傷死亡中撫卹金計算標準中的本人工資是不是本人工亡前最後一次所領取的工資。急急

10樓:匿名使用者

是指工傷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計算供養親屬撫卹金的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計算。

繳費工資是指工傷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工傷保險職工本人不繳費,由用人單位按照全部職工工資總額適用核定費率繳納。

全部職工工資總額是指所在單位全部職工繳費工資之和。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規定》,職工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津貼和補貼,加班費、各種獎金,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職工個人工資總額低於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上年平均工資60%的,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上年職工平均工資60%核定繳費工資;高於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上年平均工資300%的,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上年平均工資300%核定繳費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除高於所在省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外,職工的繳費工資應該與其實際工資一致且不低於所在省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但實踐中,一些用人單位存在為了少繳費低報職工繳費工資的情況,導致工傷保險**支付給職工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低於勞動者應當享受的數額,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要求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11樓:匿名使用者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12樓:石祖新律師

《工傷保險條例》並未做具體規定,而是授權各省根據各自情況自行確定。各地在供養親屬撫卹金髮放標準上均有所不同,你未說明你屬於哪個省,因此,你可參照當地的相關規定。

比如,北京的供養親屬撫卹金是以死亡時當地最低工資作為發放基數。深圳是以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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