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後財產可以重新分割嗎,協議離婚後,財產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嗎

2022-06-10 07:36:32 字數 5202 閱讀 4878

1樓:阿元

協議離婚後,財產一般不能重新分割,必須按照離婚協議書的約定執行。

如果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才可以重新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2樓:

如當初分配確不合理,可通過司法部門解決

3樓:天津六月雪

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

4樓:孫法官說法

1、協議離婚後,對不執行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約定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按離婚協議進行分割。

2、離婚協議中未涉及的財產,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

3、離婚時一方隱匿、轉移的財產,可以自發現對方隱匿財產次日起兩年內到法院起訴,要求分割。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三

第十八條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一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協議離婚後,財產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嗎

5樓:華律網

按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要進行離婚財產分割,通常是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而有些人有私房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私下裡收藏,等到離婚時也沒有拿出來,但是離婚後拿來用時被發現。那麼,另一方便會要求重新分割,但得確定是否有權利再次分割。

首先,離婚後發現對方有私房錢,要先確定是否屬於夫妻個人財產。按規定,以下情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1、個人的婚前財產;2、個人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個人按遺囑或贈與合同獲得的確定為個人的財產;4、個人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財產。

所以,私房錢屬於以上規定範圍內的,應該認定為夫妻個人財產,離婚後被發現的,不能再次分割。其次,如果私房錢不屬於夫妻個人的財產,應該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話雙方要進行分割。並且,這筆私房錢在離婚時被發現了的,有過錯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

但是雙方離婚後才發現有隱藏的私房錢,另一方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如果雙方協商不下,可以去法院起訴。

6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在離婚後未滿一年的,因反悔原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協議,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據。離婚後超過一年的,不能再就財產分割協議進行反悔。

離婚後對財產分割協議反悔,關鍵在於如何認定雙方在離婚時達成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協議是否存在欺詐和脅迫行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規定,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失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脅迫行為。

因此,當事人可根據上述理由分析在分割財產時是否存在有欺詐和脅迫行為。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協議是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達成的,它當然是可以進行變更或者撤銷的:一是由雙方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者撤銷;如果雙方不能就變更或者撤銷達成一致意見,則只有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變更或者撤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從以上規定來看,如果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者撤銷離婚協議財產分割的內容,即要求重新分割財產要把握兩個條件:

一是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向法院提出;二是要證明你在訂立該協議時是有被對方欺詐或者脅迫等情形的。

7樓:刑法一千問

如果是你協議範圍之外的財產,可以!

8樓:愛穿拖鞋

離婚後,如果存在上述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但是,離婚後重新分割財產時,必須特別注意法律對起訴時間的要求。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

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兩年內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兩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離婚後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

離婚協議上沒寫財產分割,離婚後可以重新分割嗎

9樓:

1、協議離婚後可以起訴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的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同時也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威脅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2、一方在債權人主張財產償還後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3、對已知未處理的財產

登記離婚時分割財產協議中未涉及公司股權問題的解決。由於夫妻一方的經營行為所涉及的財產形式的複雜性,同時由於法律並未給予配偶相應的知情權,夫妻雙方在協議離婚時有可能對於公司股權和經營收入沒有進行約定。這意味著雙方對於該項財產達成了預設的條款。

夫妻協議離婚後能否對已知卻未處理的再次提出訴訟呢?

《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

4、對遺漏財產的處理

對於一方既沒有對財產狀況進行隱瞞,也沒有欺詐脅迫等情形,也不存在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行為時,而在離婚協議中對夫妻共同財產遺漏處理的,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當事人明知或應當知道該財產的存在和實際佔有狀況,卻不提出分割要求的,應視為其預設對方對該財產的所有權,放棄分割要求。如果當事人確實不知道該財產存在,而導致當事人未提出分割請求,引起遺漏分割的,應依法支援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該訴訟時效應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該項財產如公司股權的存在開始起算。

以上是關於協議離婚後離婚後能否重新分割財產的相關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您。協議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問題在實踐中是普遍存在的,但是往往很難在離婚後再重新分割財產,當然也不是必然不能重新分割,建議您在遇到此類問題時,及時的諮詢專業的婚姻律師,讓他根據您的情況為您分析一下重新分割財產的可能性以及該如何收集證據。

10樓:千千之北

當然可以了,離婚協議對共同財產沒約定的,視為雙方對共同財產沒有處理,任何一方可以起訴要求分割共同財產。

協議離婚之後還可以再訴訟重新分割財產嗎?

11樓:聲巧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12樓:張偉傑律師

一方在離婚協議生效後一年內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解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協議離婚後還可以訴訟重新分割財產嗎

13樓:孫法官說法

1、協議離婚後,對不執行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約定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按離婚協議進行分割。

2、離婚協議中未涉及的財產,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

3、離婚時一方隱匿、轉移的財產,可以自發現對方隱匿財產次日起兩年內到法院起訴,要求分割。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三

第十八條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一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離婚後能不能再起訴重新分割財產,離婚後,認為財產分割不公,可以起訴重新再分割嗎

可以起訴重新分割財產。1 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 轉移 變賣 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 轉移 變賣 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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