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單位,試用期15天,試用期過了,結果告訴我們這15天不算工資

2022-04-09 04:53:03 字數 5274 閱讀 2552

1樓:橘子不如橙子

不合法。試用期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工資,且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正式工資的80%,並且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可以就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去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勞動局行政部門會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工資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樓:書生之見是我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試用期15天算不算一個月

3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試用期15天是不算一個月的,一般試用期期限的長短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進行一定的約定。

試用期的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確定。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不滿三年的,不得超過2個月;三年以上的,不得超過6個月。雙方約定的試用期期限只需不違反法律規定即可。

勞動者試用期需解除勞動合同的,可提前3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注意儲存已遞交的證據(郵寄、錄音錄影等),到期後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樓:

一般企業都是5月份的工資6月份發,既然試用期是兩個月,那麼你5月15號如果沒有問題的話就是轉正的第一天,6月份你拿到工資的時候應該是分兩部分,5月1日---5月14日是你試用期的工資,5月15---5月31日是你轉正後的工資,我之前在幾家單位都是這樣的,就不知道你的單位正不正規了。

5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工資發完後是正式工資

如果在一個月裡則按日計算

6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企業都是這月發上月工資

試用期工作15天給辭退了,公司沒有當天結算給我,什麼方法可以拿到工資?

7樓:善良

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採用以下四中方式,追回工資

1.如果你簽定的有勞動合同,則按照勞動合同上規定的工資日計算,拖欠一天都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

2.如果沒簽定勞動合同,則按照公司每月的財務日計算,比如說通常都是每月15號發工資,則15號為發工資日;

3.我國勞動法規定:企業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資,具體日期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

如遇法定休假節日或休息日,通過銀行發放工資的,不得推遲支付工資;直接發放工資的,應提前支付工資。對實行年薪制或按考核週期兌現工資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每月按不低於最低工資的標準預付工資,年終或考核週期期滿時結算。

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並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4.你可以把實際情況給老闆說一下,如果還不解決問題的話就去勞動監察答對投訴,同時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試用期急辭職用人單位說要扣15天工資這合法嗎

8樓:

勞動法沒這個規定。

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提前通知,立即解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要舉出證據證明損失大小,才可以向職工要求賠償。

如果沒證據證明,近要求扣15天工資,這個是變相的違約金,是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

9樓:似獻禕

這屬於是違法行為,但你要提前三天提交辭職報告,三天之後,你就可以走人!因為你是處在試用期階段!要是公司一定要扣,你就打當地勞動局的**諮詢一下,如果勞動局也說這是違法的,你就何你公司說那你就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是保護勞動的權益的,一般公司不會何勞動者走到這一步,因為這是對她們公司不利的,有損公司的名譽!

10樓:沈玲玲瓏

不合法,他們說要扣工資,你就說我要去勞動局仲裁了。籤合同了嗎?未籤合同去勞動局仲裁還有2倍工資拿呢!

1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除十五天的工資是違法的,不能協商解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提起訴訟。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考核期沒工資合法嗎?我去公司面試時公司說明有15天的考核期,如果考核通過工資算進試用期,如果沒通過

12樓:合易人力資源管理諮詢****

不合法,從入職第一天起就應該簽到勞動合同,試用期是在勞動合同的年限長短基礎上制定的,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沒用所謂的考核期,考核期就等同於試用期,而且試用期也應該繳納保險的,.勞動法有明確規定,而且2023年1月起實行新的勞動合同法,企業必須在一個月內與員工簽定合同,辦理招工否則將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以及雙倍工資的處罰.

所以從你在公司工作的第一天就已經存在勞動事實關係,就應該有工資。如果單位不給可以去投訴,但是要提供工作證據,比如考勤記錄,指紋,工裝,工號等能證明勞動事實的資料。

13樓:書生之見是我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們對員工規定,試用期未滿一週自動離職者不予結算工資,不滿15天按20元/天結算;不滿一個月按80%結算。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這樣的協議簽了也是無效協議,可以去告公司的!

如果說最低是1500,那1500/21.75=68.97元/天

顯然低於最低工資,而且不滿一週,不予結算也是不合法的

15樓:旺旺王律師

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就不合法

我現在是試用期已經做了15天了,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16樓:幹安易

首先看合同,如果你簽訂了合同有這條,而且是雙防自願簽訂的,就很麻煩。也就是說要回錢的希望不大,但如果你的離職原因是因為合同中有違反勞動法的款項,那麼還是可以要回來錢的希望的。因為合同再大,也大不過法。

我實話實說,能不能要來關鍵是看合同,但如果你的老闆真要是和你較真起來,你就得請律師了,那麼律師也是先看你合同,然後再考慮怎麼幫助你,就算通過法律要回來了,你算一算,合適嗎? 所以,如果你實在不甘心,那麼就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去尋求幫助,這樣不用花錢,他們會幫你協調,當然,這個方法可能需要一些時間。 祝你好運吧

請問試用期三天沒有工資合法嗎,試用期3天辭退,不給工資是否合法?

不合法,一般僱傭方看準了員工不會為了這三天去糾纏而這樣做的。你好!不合法。試用期也應當發放工資。試用期幹不滿一個月不給工資 的說法不正確。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因此,試用...

我單位員工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過後籤合同入職體檢應該在哪個階段做謝謝幫忙指點

入職體檢是在與用人單位籤合同之前,體檢合格了,用人單位才會籤合同。但是員工入職時就應該籤合同,試用期過後籤合同是不合法的,可以要求企業支付二倍工資。勞動合同法 規定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十九條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未滿提幹合規嗎,事業單位試用期未滿一年,考上公務員,是走調動程式還是辭職?辭職的話手續辦理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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