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職人員上班可以鑑正式勞動合同嗎

2022-04-01 05:18:19 字數 4744 閱讀 3227

1樓:微風

退職人員通常是指依法享受養老保險金的勞動者,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終止,退休人員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要求,勞動者上班或者返聘的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通常簽訂勞務合同或者勞務協議。

《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蒼洱白子

退職人員,如果沒有到退休年齡的,那麼再次回公司,就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才能繼續繳納社保。

3樓:風中小白雲

退休人員,應簽訂《勞務合同》,可以接鑑勞動合同。

因病辦理病退期間單位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4樓:墨陌沫默漠末

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就能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樓:紫簫

用人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09年天津申請病退必須同時符合三個條件:

(1)經本市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達到規定年齡(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

(3)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且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工齡)滿15年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職工,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病退申請,由用人單位於每季度第一個月持本人身份證、病歷資料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個人繳費的,應委託社會保險服務公司(5144753)辦理。同時符合病退三個條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條件(1)、條件(3)但不符合條件(2)的參保人員,可以辦理退職。

只是不知道你父親是否符合上述病退條件,也不知道你父親的具體情況。

6樓:非資深

不可以解除合同,除非他們提出可以2n+1加醫療費賠償方案

7樓:在沙漠裡的鯨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8樓:中顧法律網名律

用人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樓:匿名使用者

1、在醫療期內,不能解除勞動合同,過了醫療期,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第一種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賠償金;第二種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才行,而且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公司聘用退休人員需要籤勞動合同嗎

10樓:楊子電影

公司使用退休人員的,其實不用再簽訂勞動合同。說到底,退休人員已經超出法定就業年齡,不在勞動合同法規範調整範圍,得適用民法規範調整範圍。在實踐中,退休人員可以就相關勞動報酬問題協商簽訂書面協議或者口頭約定協議,注意,這裡簽訂的協議不同於一般的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13條: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勞務關係解除時經濟補償問題勞動關係中,除法定情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時,應當給予勞動者一定經濟補償。但在返聘人員與聘用單位間存在的勞務關係則不存在經濟補償的規定。基於此,聘用單位與返聘人員間解除勞務關係時,不應當再享有經濟補償。

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聘用離退休人員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範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11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我國退休年齡是勞動者結束其勞動法律關係的終止年齡,返聘時簽訂勞動合同無效,應簽訂勞務合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同時,《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的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

因此勞動者退休後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係,不是勞動關係,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與用人單位簽訂具有勞務合同性質的聘用協議,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工作內容、勞動報酬、醫療保險待遇等。

此外,超過60週歲的再就業人員,不能稱為勞動者,簽訂勞務合同後遇到的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可以作為民事案件訴至法院。

參考資料:

根據國辦發[1999]10號檔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23年3月9日釋出勞社部發〔1999〕8號檔案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

職工因病,醫療期滿,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企業是否可以提出終止勞動合同呀?

12樓:球球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規定》,醫療期滿,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因此,企業可以和你終止勞動合同,你現在可以依法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請採納一下,謝謝

13樓:天津郭強律師

1、企業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要給與相應的經濟補償。

2、2023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第二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 不過要提前一個月通知

訂了勞動合同是否還可以拿低保,簽署正式勞動合同還可以拿低保嗎

這是一個矛盾的問題,因為有勞動合同說明有工作,且工資不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理說不符合低保條件,但現實中往往低保如同廉租房一樣並不一定是符合條件的人就能夠申請到,而申請到的又不一定符合領取標準。但是你若符合標準,就應該去爭取。只要收入未達當地最低標準即可 按現行規定,訂了勞動合同並不影響獲得低保...

解除勞動合同辭職了還要上班月,解除勞動合同辭職了還要上班一個月

用人單位沒有法定過錯,勞動者解除合同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在用人單位沒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的過錯的情形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30天未滿,勞動者不得擅自離職,但用人單位可以提前辦理解除合同手續讓勞動者離職。勞動合同法 ...

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勞動合同終止有哪些情形

根據 勞動合同法 規定,有以下情況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 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 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 工作時間 休息休假 勞動安全衛生 保險福利 職工培訓 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