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鑑證機構蓋章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2022-01-01 04:50:36 字數 3530 閱讀 1219

1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有效。

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合同上有職工和法定代表人的簽章以及公司的章就可以了,只要合同內容不違法,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對雙方發生約束效力。勞動合同鑑證僅僅是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勞動合同所採取的一種行政監督和服務措施,勞動合同鑑證與否,並不影響勞動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

目前,勞動保障勞動合同進行鑑證的依據原勞動部發布的《勞動合同鑑證實施辦法》(勞力字〔1992〕54號)。根據該辦法的規定,勞動

合同鑑證應審查勞動合同的下列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是否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

(二)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

(三)雙方當事人是否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勞動合同;�

(四)合同條款是否完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是否明確;�

(五)中外文合同文字是否一致。�

根據該辦法的規定,需要鑑證的勞動合同包括所有合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包括:�

(一)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企業單位從城鎮和農村招用勞動合同制工人、臨時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二)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企業單位與企業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三)私營企業僱主招用僱工,個體工商戶招用幫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四)外商投資企業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五)經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變更或續訂的勞動合同; (六)其它勞動合同。�

從鑑證的程式來看,要求鑑定時,雙方當事人應到場。用人單位一方應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人;勞動者一方應為簽訂合同本人或委託**人。勞動部門對審查合格的勞動合同,鑑證機關應予鑑證。

鑑證人員應當在合同文字上簽名並加蓋勞動合同鑑證專用章,註明鑑證日期。鑑證機關發現當事人提供的合同文字及證明材料不完備,應通知當事人予以補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勞動合同,鑑證部門不予鑑證,並應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在合同文字上註明。

對審查不合格的合同,鑑證部門應指導當事人按照要求修改或重新簽訂,然後辦理鑑證手續。對已鑑證的的勞動合同,其依據的政策法規重新調整後有矛盾時,可重新辦理鑑證手續,不再收取鑑證費。對勞動合同進行變更和續訂的,也應該及時到勞動部門辦理鑑證手續。

對勞動合同進行鑑證,勞動保障部門可以有效的對勞動合同進行監督和管理,防止違法的內容被寫進合同,也可以防止用人單位利用強勢地位將合同強加於人,能夠充分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及續訂都需要辦理鑑證程式,對用人單位也是一種非常沉重的的負擔,操作起來的難度也很大,實際上已經有非常多的企業不予辦理勞動合同鑑證了。

在勞動爭議案件實際處理過程中,勞動合同是否經過鑑證,無論仲裁委員會還是人民法院對此都是不予審查的,因為勞動合同鑑證與否並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成立和效力。需要指出的是,不存在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係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對存在勞動合同的合法的勞動用工關係自然受法律保護。

綜上,對勞動合同進行鑑證僅僅是勞動行政部門對勞動合同的合法性和真實性進行審查而提供的一種監督和服務措施,勞動合同鑑定與否不是勞動合同成立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要件,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

未經鑑證機構蓋章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3樓:豔陽上天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只要雙方蓋章就有效,不一定必須由鑑證機構蓋章。

4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沒有特殊約定,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除非勞動合同中雙方約定必須經某機構鑑證蓋章生效。

5樓:水上一哲

合同時雙方當事人基於契約自由而簽訂的,所以只要是雙方真是意思的表示,雙方認可並簽字就具有法律效力。

6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無需鑑證。合同中如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條款無效,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7樓:揚州胡延斌律師

不需要見證機構見證,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後就生效。

勞動合同甲方只有蓋章是否有效

8樓:ofweek人才網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的規定:」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也就是說你的勞動合同並沒有具備法定生效的條件。在此基礎上,你公司對於你而言屬於尚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如果超過一個月未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勞動仲裁併主張雙倍的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是個人的(原則上個人是不能簽署勞動合同的),那麼個人簽字即可。但你的情況是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是合同的主體,任何個人都無法全權代表單位,所以,勞動合同不蓋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是不生效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字或者蓋章生效。若只有用人單位蓋章,沒有勞動者簽字的,不具有法律效力。若有勞動者簽字的,則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10樓:重塑金剛

可以生效,有無法人簽字都沒關係

勞動合同書需要鑑證機關蓋章嗎

11樓:簡簡單單

按現行規定:勞動合同書不需要鑑定機關蓋章的,雙方簽字即可的。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只需雙方簽字敲章認可後,一方儲存一份。

13樓:幽幽雲中鶴

勞動合同不需要鑑定機關蓋章的,只要本人和用人單位自願平等合法簽訂就有效力的!

以上僅僅參考,本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沒蓋公章是否有效?

14樓:獨暢農秋芳

一般是有效的。用人單位蓋章並不是勞動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可表示勞動合同生效。

僅憑沒有蓋公章,就認定勞動合同沒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為防止隱患,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既簽字又加蓋公章。儘管沒有蓋章的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還不能因此認定該合同無效。

只要該合同內容是合法的,且雙方在簽訂時沒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詐或脅迫行為,仲裁機構完全可以將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勞動合同。

15樓:介男甘景天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根據這一規定,我們可以看到,用人單位蓋章並不是勞動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可表示勞動合同生效。但是僅憑沒有蓋公章,就認定勞動合同沒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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