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產局協議的法律效益

2022-03-28 14:38:01 字數 601 閱讀 7391

1樓:優雅月

房管局為什麼要你家簽字啊?如果你怕你姑姑不養你奶奶,你讓你姑姑去籤這份協議啊。

還有,老太太還在呢,怎麼就把她房子賣了,萬一真的你姑姑不養,就相當於提前得到了遺囑繼承的房產。有沒有寫遺囑,內容明確的把房產這塊寫清楚?

還有,就算你們以前協商好了,你姑姑給你奶奶養老送終以此取得繼承房產的權利,但是這並不代表你家就可以不用贍養老人。

好吧,作為兩個判斷。一是。你姑姑以後繼續主要贍養你奶奶。這樣你的擔心就不會發生。

二是。她就真的不養你奶奶了,到時候就麻煩了。一般情況是幾個兒女一起贍養。

輪班制的那種。被你姑姑提前賣的房子也就白賣了。不過你們要是有什麼書面的協議。

關於老人贍養問題的,就可以以那個為依據。但是子女贍養老人那是義務。不管是否放棄繼承權。

2樓:

房管局是獨立法人,**改善民生住房保障行為,籤的協議就是合同。「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拆遷安置房先租住,再購買」。屬「公房使用權變更戶名,限同戶籍兩年,直系親屬含孫子女,外孫子女」。

你大姑應與拆遷方協商,兩代人,改善型,異地安置兩套房,寧可面積小點,增值後再換大。儘快騰空,自行過渡!協商時,一步到位,換個地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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