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滿了不在單位了能給失業保險基金嗎

2022-03-13 10:49:00 字數 5910 閱讀 8190

1樓:簡簡單單

合同滿了不在單位了,可以去進行失業登記,申請失業保險金的,法律依據如下: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領失業金,

依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

42.職工在接近退休年齡(按有關規定一般為五年以內)時因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勞動合同的,如果符合退休、退職條件,可以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的,在終止勞動合同後按規定領取失業救濟金。享受失業救濟金的期限屆滿後仍未就業,符合社會救濟條件的,可以按規定領取社會救濟金,達到退休年齡時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保險金。

此款可見,勞動合同到期屬於非本人意願失業。

我合同期未滿就辭職了,可以領失業保險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

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

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辦理失業保險業務機構申領手續(一般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就業服務機構)。一旦超過了60日不予辦理。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4樓:回味四季豆

你屬於意願失業,不能領取!

ps 你應該找單位人事主管給你發解聘通知書、然後等合同到期後,你自己或者讓單位幫你去社保局辦理失業金申領後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賬戶。

5樓:劉媛媛

不能,非本人意願離職的才能領取失業保險了。你是自己提出的,所以不行了。

祝好運。

6樓:藍小紙

辭職是不能申領失業保險的啊

合同到期,自願不續簽是否可以領取失業金?

7樓:

自願不續簽不可以領取失業金。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四條,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擴充套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 8 號,經2023年10月10日部長辦公會議通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為保證失業人員及時獲得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根據《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以及按照省級人民**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其他單位人員失業後(以下統稱失業人員),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適用本辦法。

參考資料

8樓:上海順商律師事務所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作如下解答:

根據你的情況是不能領取的

但是並不絕對,因為你不續簽勞動合同是否有書面證據可以證明,如果沒有那麼你們原公司的操作是不規範的,完全可以另闢蹊徑達到目的,以下為相關條件及資料

按照規定, 失業金的領取具有一定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

附佐證資料:

1、《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9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

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

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辦理失業保險業務機構申領手續(一般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就業服務機構)。一旦超過了60日不予辦理。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10樓:愛丫丫愛生活

合同到期終止是可以申領失業金的

1、《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3、《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11樓:

合同到期不續簽能領失業金嗎?

12樓:周律師說

你好,這種情況是沒辦法領取失業金的。因為是你主動不續簽,所以不符合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13樓:上海青浦律師

你好,根據你的問題律師回答如下:

失業金的領取具有一定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

只要滿足以上條件,是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的。

從你的情況看,只要在這5年的合同期內單位給你交納失業保險金,並且是因合同到期而中斷就業的再辦理失業求職登記,你就符合領取條件了。

如果是本人主動和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並在原單位繳納失業保險金已滿一年,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其實失業金領不領無所謂的,又不會作廢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領失業保險要非本人自願下失業,你主動解除勞動合同就不可以領失業保險金了。

我的合同到期不和公司續簽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16樓:翹楚之吟

勞動合同到期之後,如果不想跟公司續簽合同,那就屬於自動辭職,沒辦法得到補償。辦理失業保險需要單位開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只要體現公司不在與個人簽署勞動合同即可。

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辦理失業保險業務機構申領手續(一般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就業服務機構)。一旦超過了60日就不予辦理了,所以一定要趕緊辦理。

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

17樓:

合同到期不續簽能領失業金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合同到期了無論甲乙雙方都不再續簽了,你失業後可以領取失業金。

19樓:昆重帥師

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1.參加失業保險滿1年或者以上

2.個人非自願失業,你不續簽合同不符合

3.辦理了失業手續

關於第2點,如果公司願意給你在社保申報,那麼也就符合了,很彈性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女的滿了50歲後失業了還可領取失業保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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