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後公司以合同到期為由把我辭退了我沒同意現在鑑定結果為十級我可以要求公司補發我這段時間的工資嗎

2022-02-14 11:23:09 字數 5517 閱讀 8389

1樓: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第三款: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不得按照本法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所以勞動合同要延續到你本人醫療期滿後才終止。

公司未給你參加醫療保險,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的有:1、醫療期的工資福利,按本人月工資發放。2、醫療、醫藥費用,住院期間的護理費用、伙食補助費,以及交通費。

3、勞動能力鑑定費。4、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十級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工傷保險條例三十七條第一款)5、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這兩種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

你可以查下你們省關於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裡面應該有規定。

若參加了醫療保險,則上述中1、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需由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批准);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支付。其他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勞動能力鑑定最好按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鑑定,你可以去看下《工傷保險條例》

其實發生工傷最重要的是勞動關係的確立,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工資條。單位完全可以抵賴不承認你是本單位的員工,所以首先要確定你哥企業之間的勞動關係。

2樓:

公司解除關係的理由不合法,可以雙倍要求經濟補償。

同時可以重新鑑定申請,之後按新傷殘等級申請仲裁,停工留薪期間工資是必須給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醫療期合同到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關係。應將合同期順延到醫療期滿。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和《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你可以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縱橫法律網 王豔玲律師

4樓:青禾之舞

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七級以下的工傷,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但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助金。一是給予七個月本人工資的傷殘補助金,二是根據解除勞動關係時的年齡要求單位給予一次性的傷殘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的傷殘就業補助金,計算標準:**公佈的當地人均壽命 — 實際年齡 x 當地職工平均工資 x 10%。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

縱橫法律網 陳豔律師

6樓:山野柴胡

【限制解除 範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級工傷 合同未到期 公司能辭退我嗎?

7樓:

十級工傷,合同未到期,公司不能辭退員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級工傷屬於工傷級別中最輕的級別,只是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所以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合同。

8樓:匿名使用者

十級工傷,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但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二)款規定,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鑑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七至十級),用人單位不能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和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合同。不過,勞動者本人嚴重違法違紀,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9樓:張趙泳律師

你好,你工傷了,如果不能在之前的崗位工作了,公司必須給你安排其他的工作,但是不能辭退你,無故辭退你可以要求雙倍的經濟補償金。當然,你工傷的一次性工傷補助,一次性醫療補助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是不能少你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辭退,如果公司無條件辭退員工,是要賠償的。

我是十級工傷,合同到期後,單位可以辭退嗎

11樓:王元頁

合同到期單位可以不續簽,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標準諮詢參保的社保局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員工工傷期間合同到期,公司不予續簽,請問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12樓:凋零的楓葉

等到合同到期,按工傷標準陪就可以。

13樓:戚廣利

1、員工因公負傷,應當認定工傷,傷情嚴重,應當評殘,讓員工享受傷殘待遇。

2、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予續簽,應當給予經濟補償,按照工作年限補償,如果是工作一年應當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3、如果評為十級工傷,應當一次性補償7個月的工資,並且不續簽勞動合同,還要根據當地標準進行經濟補償。

14樓:嫕歆

回答勞動合同到期,勞動合同終止,在沒有法律規定的必須續簽的特定情形下,是否續簽,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權利。

因此,員工無過錯的前提下,公司有權不續簽合同,但是應當按照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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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樓: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是需要支付賠償金。至於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後可以要求賠償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和一次性醫療補助。

16樓:執筆畫卿顏

1到4級 屬於退出工作崗位,社保按月發傷殘津貼。等同於退休了5到6級 單位不能解除和終止,勞動者可以提出解除和終止7到10級 單位不能解除,合同到期可以終止無級別可以解除和終止

17樓:

若第二次合同到期前或到期時,公司明確不續簽勞動合同而是確定勞動合同期滿時終止合同的,該公司應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向該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第二次勞動合同期滿後,雙方未續簽合同但該員工繼續在該公司工作,之後該公司又無正當 理由決定辭退該員工的,該員工可以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若該員工同意終止勞動合同或者雙方確實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該公司應當依法向該員工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金標準的兩倍)。

18樓:皆有可能

1.具體要看工傷認定後的傷殘等級鑑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2.單位不續簽合同沒有違反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因為合同到期就自然終止履行了。但要看傷殘鑑定的結果,根據不同等級,有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有用人單位支付工傷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3.要做傷殘等級鑑定,按一至四級、五至六級、七至十級3種劃分,各有不同的待遇。

19樓:美眉漂亮

不合法,工傷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辭退

工傷鑑定為無傷殘等級,合同到期了,還需要**,那之後的費用該由誰承擔?

20樓:簡簡單單

1、工傷鑑定為無傷殘等級,合同到期了,還需要**,那之後的費用仍由用人單位承擔的。

2、《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1樓:匿名使用者

即使不能鑑定我傷殘等級,繼續**的費用還是由公司出的,在醫療期內,公司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

22樓:oo中國火

工傷鑑定為無傷殘等級,合同期到了,因為工傷鑑定已經出來說明已經醫療期結束,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解除以後舊傷**的工傷醫療費應該由仍工傷**支付,不是單位。如果單位沒為你參保工傷保險則由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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