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前是不是需要調解,申請勞動仲裁之前需要先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嗎?

2022-01-10 08:55:40 字數 5826 閱讀 8944

1樓:法家弼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章規定:

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一章第5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由此可以看出:勞動爭議仲裁前是「可以」調解,而不是「必須」調解。

2樓:濟南程律師

並非強制要求,通常為不影響和氣,根據情況也為了儘快解決爭議,可以在仲裁前自行和解或者請第三人調解解決,如調解不成再申請仲裁解決,也可在不經調解的前提下徑行申請勞動仲裁,進入仲裁程式後可申請仲裁庭給予調解。

3樓:運動之心

雙倍工資是不可能了。你曲解了法律的規定,雙倍工資的請求期限是當月的下一個月。半個月的補償金是對的。

4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規定發是勞動爭議處理的基本程式:先協商,協商不成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申請仲裁,仲裁不服,提起訴訟。

協商,調解都不是必經程式,但仲裁是訴訟前的必經程式。

法條原文如下供參考:

勞動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申請勞動仲裁之前需要先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嗎?

5樓:999級吞天巨鯤

是的,需要先申請調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擴充套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

第十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職工代表由工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

6樓:匿名使用者

1、加班費的要求通常難以獲得支援,因為缺乏證據;

2、社保訴求很容易支援,舉證責任在單位,這個沒問題;

3、未休假報酬也很容易支援,舉證責任在單位,這個沒問題;

4、主動辭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但是你要一口咬定是因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例如單位沒有按時結清最後一個月工資,沒有支付未休假報酬,這樣的話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你的要求除了加班費之外(除非你有證據或你有證據證明單位有證據),其他很容易勝訴,即使當地的勞動仲裁委與用人單位沆瀣一氣你敗了,直接起訴到法院,肯定是有收穫的。

7樓:弭尚梅

仲裁前不必要找調解組織調解,仲裁時效一般是1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管轄,,至於找縣、市裡的不分級別的,自主選擇。

加班費、年休假工資有證據可以支援,經濟補償金支援,但社保補繳不屬於勞動爭議受理範疇。

8樓:godspeed的救贖

你想仲裁解決啥情況呢?

申請勞動仲裁前必須先協商和調解嗎

9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只要符合下述條件就可以受理仲裁。調解是屬於仲裁受理後的一個環節。

1、申訴人是否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

2、申請仲裁的爭議是否屬於勞動爭議;

3、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是否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4、該勞動爭議是否屬於本仲裁委員分管轄;

5、申訴書及有關材料是否齊備符合要求;

6、申訴時間是否符合申請仲裁的時效規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上講,不是必須的。但現在很多地方的土政策就是你申請仲裁時必須讓你先走調解的流程,否則就不給你立案。

11樓:

不需要。

協商和調解不是勞動仲裁的前置程式,所以沒必要先調解再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後,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

12樓:匿名使用者

作出裁決前應當調解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後,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第四十二條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

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

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勞動仲裁的調解是在**前還是**後?

13樓:匿名使用者

定,並沒有明文規定是**前還是**後。所以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有權按實際情況對勞動糾紛進行調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條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

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

具體流程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節 申請和受理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14樓:匿名使用者

按法律規復定,並制沒有明文規定是**前還是**後。所以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有權按實際情況對勞動糾紛進行調解。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二條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

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

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15樓:窮峰了

先調節再仲裁,有一方不服仲裁可以當地法庭訴訟。可以**詳細**172972115公益律師群

16樓:巴不得知道

是**了雙方當事人在場,還沒開始庭審。仲裁員會先行調解。調解不成再開始庭審。

17樓:匿名使用者

先調節再仲裁,調節失敗由法庭做出仲裁。仲裁不服再申訴。

18樓:廣東專職律師網

無論是仲裁還是訴訟,調解的時間是根據當事雙方的意願進行,只要雙方願意進行調解,就可以進行。不受**與否的限制。

廣東專職律師網

19樓:84是我我是

庭前,先仲裁,不服上法院

勞動仲裁流程?必須要先經過調解這一程式嗎? 15

20樓:韓飛律師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4、勞動仲裁會對雙方進行調解,也可以是**後進行調解。

21樓:匿名使用者

可否同時要求經濟賠償金(不是補償金喔)和代通知金如果是非法解除勞動關係,那麼應該繼續建立勞動關係,法律沒有什麼代通知金的概念

2)月中旬入職和月下旬離職,這兩個沒有滿月的工作月,公司不繳納社保是允許的嗎?

這個不是法律範疇的事情,這個要看各地規定

2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仲裁流程 是必須要先經過調解這一程式的。雙方都可以讓步,協商。調解不成進入仲裁階段。

1)非法解除勞動關係,可否同時要求經濟賠償金(不是補償金喔)和代通知金?一般有前者就沒有後者。

2)月中旬入職和月下旬離職,這兩個沒有滿月的工作月,公司不繳納社保是允許的嗎?理論是是從員工入職開始。但是社保費是從每月1日開始。雙方可以協商。進、出的兩頭顧一頭。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前必須經過協商和調解嗎

23樓:小袁律師

你好,協商和調解不是勞動仲裁的前置程式,所以沒必要先調解再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委受理之後,你們也可以進行調解。

勞動仲裁立案前調解跟立案後調解有有什麼區別? 50

24樓:子曰菌

我接觸過勞動仲裁,以我自己接觸的經驗說的可能不是很詳細,但是據我瞭解,如果你在勞動仲裁當中接受調後單位並沒有按照調解內容去操作,回頭你就不能夠再次去接受勞動仲裁了,勞動仲裁只能一次。你接下來想得到自己的權益,只能通過法院去審判。

我們單位當時勞動仲裁好幾位,我知道最長時間大概兩年,最後上了法院審判,我自己的勞動仲裁時間是一年,雖然說法律有執行時間,但是真正操作起來並不是像法律依據的那樣按時解決,而是仲裁局先向單位去反饋,單位拖時間延長的話跟勞動仲裁所就無關了。所以你如果想快速解決的話,一定要時時刻刻盯緊仲裁局,讓仲裁去跟你單位聯絡。同時也要有長期奮鬥的準備。

我在後期得知每個城市的勞動仲裁是有數量壓制的,比如說去年勞動仲裁全市15個,那麼今年不可能翻番,如果翻番的話就屬於他們仲裁局當年業績不好了,所以當時我去勞動仲裁的時候,他們的工作人員一直在和稀泥。當然這個和稀泥不僅僅是對個人,對單位他們也是在和稀泥。我猜測這個和你說的立案前立案後是有關係的。

我知道的大概也就這麼多,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希望你能夠仲裁成功。

申請勞動仲裁流程該怎麼走,申請勞動仲裁需要那些程式,一般要多久才能完成仲裁。急!

1 勞動者自權益受損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提交勞動仲裁申請 2 仲裁委五日內審理並答覆申請人的仲裁申請 3 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做出仲裁裁決。勞動仲裁程式,我把他簡單的歸納為 申請 受理 調解 裁決5個程式。1.申請。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可以...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走哪些程式,請問勞動仲裁要經過哪些程式,要多長時間?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

勞動糾紛可以不經過調解,直接申請仲裁可以嗎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對於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15天起訴到法院。勞動法 第七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