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關於違約金及經濟補償金問題

2022-01-06 12:01:50 字數 5588 閱讀 8284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反服務期和禁業限制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應當對禁業限制的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支付了培訓費,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培訓協議中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不高於尚未履行期間分攤的費用支付違約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高階管理和技術人員,以及其它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保密事項,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禁業限制的區域和經濟補償金、違約金的數額有雙方約定,期限最長不超過兩年。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法釋〔2013〕4號)規定,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且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經濟補償。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除競業限制約定。

2樓:匿名使用者

1. 一年等於一個月的工資賠償,計算正確。(勞合法47條)2.

1)違約金是用人單位與員工在合同中的"約定"事項,既可以約定或不做約定,法律不強制,如果當初沒有約定,那你是不能事後要求的.

2)違約金是對一方做出的存在違法解除合同行為的懲罰性賠償,但你說的經濟危機裁員,屬"答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導致無法履行合同"這一條,所以公司沒有違法解除合同,違約金也就不存在.

3.根據你說的情形,除了1個月的工資外,其他公司若不"額外"給付,你即便申請仲裁也只是一個月的工資額.

3樓:匿名使用者

1.是的 工作超過六個月不足一年經濟補償金為一個月的工資

2.對於勞動合同的解除我國沒有法定違約金的規定。但如果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對你造成了合同簽訂時能預料到的損失,你可以要求公司對你所受損失進行合理賠償。

4樓:匿名使用者

實際上你的問題是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間,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屬於中途違約,而依照合同法(注意不是勞動合同法)應當要求公司支付違約金,而就違約金來說,你們勞動合同裡沒有約定,所以現在要怎麼辦?對嗎。如果是,你們可以告訴你注意公司違約的兩個事實證據,一是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有效期,違約,二是沒有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提前30天以書面通知的方式通知你關於解除勞動關係的事情。

有了這些證據,你可以向公司推出支付違約金的要求,公司拒絕,你可以通過起訴法院,要求法院按合同法(非勞動合同法)認定公司違約,支付違約金,至於違約金數額,一般是半年到一年的工資吧,總之只要你現在的法律方式和途徑的當,勝訴還是有希望的

5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勞動法,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需賠償我經濟補償金,金額為1個月的工資(12個月的平均工資)。 是否就這麼點?

---因為是提前30天通知你的所以暫時只有這麼點,如果沒有購買社保就還可以要求其補繳

2、還有「違約金」問題,由於簽訂合同時,違約金一項為空白,是否有權利向公司所要違約金,沒有約定是否有法定金額? 法律是否支援所要違約金?

---無約定就不可能有違約金

祝你好運哦!

6樓:說謊高手

1.根據你的敘述,你與公司所籤勞動合同應該受《勞動合同法》的管理。《勞動合同法》第47條,你的工作年限為08年2月至今,因此你可獲得的經濟補償金為1個月工資(12個月的平均工資)。

2.需要注意的是,你所在公司由於經濟危機的原因要和你解除勞動合同,並不屬於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因此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此處法條具體內容不再贅述),主張雙倍經濟賠償金,也就是2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建議你再去確認一下公司炒你的具體原因)

3.違約金不同於經濟補償金,是否有權向公司索要違約金要看你們合同中是否含有違約金的相關條款 。你所說的「法定金額」是不存在的,我國法律已經以經濟補償金的形式來保障了勞動者的權益。

解除勞動合同中的違約金和經濟補償金有什麼不同?

7樓:韓飛律師

違約金是指違法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需要承擔的費用;經濟補償金是因為違反了或者符合《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給勞動者的費用。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 和第二十三條 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8樓:趙三康

您好;補償金一般是協商解除或者經濟性裁員會給於員工每工作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賠償金一般是補償金的兩倍,一般是企業違法或者無正當理由辭退員工,企業所應承擔的;

您說的那個代通知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9樓:華律網

補償金是指合同期限屆滿或者是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時適用,賠償金是在單位單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時適用,此時也還有相應的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是法定的,其構成要件主要是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賠償金的構成要件主要有四個:

一是當事人違反了勞動法律、法規;二是給對方造成了實際損失;三是責任方存在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四是這種過失與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10樓:匿名使用者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依照法律規定解除合同,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違約金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了專門培訓,支付了培訓費,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或者掌握商業祕密的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規定,按照約定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的款項。

11樓:林衛

勞動合同的違約金是按勞動合同的內容來定的。經濟補償金是公司按照法律規定給予的,且必須是法律的標準來給!如果你被解僱但在合同期內是可以申請勞動合同繼續工作。

公司要解僱你一般無論是不是提前30天告知你,都要支付n+1的補償金(n是你在公司任職的工齡,不算你在其他公司工作的年份)

12樓:王華偉律師

08年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違約金只有兩項,一是培訓違約金,二是競業禁止違約金

13樓:曾能武律師

勞動者離職或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規定都是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待遇的;勞動者只有在違反服務期及競業限制、保密協議的單位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也不是賠償一個月工資的說法。

違約金的金額怎麼計算?

14樓:華律網

關於合同違約金怎麼計算的問題,要分三種情況。第一首先要看合同對違約金有沒有約定,有約定就按照合同的約定來計算違約金。這個約定有可能是一個具體的金額,也可能是一個違約金的計算方式都可以。

第二種情況,就是如果合同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或者是約定不明確的這種情況下,就看守約方因為對方的違約給自己這一方造成了多大的損失,這個損失的金額就是違約方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第三種就是如果說守約方的損失不好計算,那麼也可以按照違約方因為他的違約所得到的利益,這個他得到的利益可以作為違約金的數額來進行計算。

15樓:周長鵬律師

回答提問

我們是做學校食堂的 食堂老闆是掛靠別人的公司資質來投標這個食堂的 現在老闆跟公司鬧掰了, 我們遭殃了 不能繼續經營了 (我有經營合同 到2023年6月到期) 現在不給經營了,今年6月份到9月份的營業額也不給, 公司 食堂老闆 學校 一直拖著 我應該怎麼維護我的權益

回答建議您直接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國現行《民法典》對違約損失賠償採用了完全賠償原則,即違約方對與受害人因違約行為所遭受的全部損失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完全賠償原則的立法目的是最大限度的使違約受害人恢復到合同正常履行所能達到的狀態。

提問我跟公司簽了承包合同的 交了15萬保證金的 承包條件是交百分之10.5個點之外在交24萬

直接起訴 我能勝訴嗎

現在他們一直拖著工資不發我應該怎麼最快拿到工資呢

回答可以的,違約直接起訴勝率很高的

1、無故拖欠工資,員工可以提出離職,並要求支付賠償金,另也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2、符合法律規定公司出現拖欠工資的情形,這種情況公司並不違法,員工個人只能選擇接受或者可以提出離職,但沒有賠償金。

提問已經不讓我們經營了 我們已經撤離了,學校已經安排別的公司在幹了。 但是公司就是一直不給結營業款

回答到勞動部門反映過情況麼

提問還沒有,怕到勞動局反應過後 營業款會拖太長時間不給

回答那如果這邊想讓對方儘快結營業款,最直接有效的辦法就是起訴對方。

您好,您對我的回覆滿意的話,希望能在採納後給我一個贊哦,您的鼓勵是我回復的動力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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