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後,生前所有債務由其妻子承擔嗎

2021-07-31 22:26:52 字數 5524 閱讀 8123

1樓:豫眼屏媒

此款應為夫妻雙方共同債務,另一方承擔連帶責任,需歸還貸款。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夫妻一方借款 另一方必須共同償還嗎?法官:未必

人民網北京11月9日電 妻子借款丈夫必須共同償還嗎?那要看具體情況。廣東江門市蓬江區法院審理了一起民間借貸案,提示人們:

夫妻一方只有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利益所負的債務,才具備夫妻共同債務的性質。

近日,蓬江區人民法院對樑某燕借貸案件作出判決,以樑某燕所借款項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利益,認定借款屬樑某燕的個人債務,駁回了原告要求樑某燕丈夫劉某承擔共同償還責任的訴訟請求。

原告:夫妻存續期間的借款應屬共同債務

被告樑某燕以生意資金週轉困難為由,向原告借款275000元。雙方簽訂《借款合同書》,約定被告樑某燕向原告借款275000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1月7日起至2023年9月6日止,利息按月利率2%計算。

如被告樑某燕到期不能歸還本金和利息,除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借款總額20%支付違約金。並約定糾紛的管轄法院。合同簽訂後,原告依約將款項通過轉賬方式交付給被告樑某燕。

借款期限到後,被告樑某燕以種種理由拒不履行還款義務。

而被告劉某和被告樑某燕是夫妻關係,被告樑某燕向原告借款發生在夫妻存續期間,應屬其夫妻共同債務,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被告樑某燕償還借款本金275000元及利息、違約金,被告劉某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共同償還責任。

被告:妻子借款不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 為個人債務

被告劉某和被告樑某燕是夫妻關係,雙方於2023年10月10日登記結婚。庭審中,被告樑某燕承認了借款的事實,但對於借款的金額和尚欠數額有異議,說自己的借款總額應該是252000元,而不是27.5萬元。

且已經通過銀行轉賬及支付寶方式合共向原告還款本息人民幣48530元。

而被告劉某則表示,自己和被告樑某燕於2023年10月10日登記結婚,雖然是夫妻關係,但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三年,分居期間雙方無來往,無共同對外舉債;對樑某燕為何要借款、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如此大完全是不知道及不理解;

而借款不是為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從事合法經營,也沒有從借款獲得任何利益;被告樑某燕也曾因原告向公安機關控告涉嫌詐騙而被羈押。因此,被告樑某燕向原告的借款並非夫妻共同債務,是被告樑某燕個人債務,應由她個人承擔。

法院:認定夫妻一方的借款屬個人債務

庭審中,原告與被告樑某燕均確認被告樑某燕尚欠的借款本金為人民幣253044.41元,利息為35547.16元。

蓬江法院認為,認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以借款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來判斷。

根據被告劉某的申請,法院向江門市蓬江區公安分局沙仔尾派出所調取樑某燕在沙仔尾派出所的四份《訊問筆錄》,顯示其所借款用途為:

用來償還個人債務,辦理代客戶向銀行還款業務從中收取利息,擬做外貿生意,不是用於夫妻日常共同生活,且在2023年1月份至5月份短短的四個月內,被告樑某燕向原告借款27.5萬元,數額巨大,明顯超出日常家事生活需要範圍。

因此,法院認定樑某燕向原告的借款屬樑某燕的個人債務,沒有支援原告主張的要求劉某承擔共同還款責任的訴訟請求。

參考資料:人民網-夫妻一方借款 另一方必須共同償還嗎?法官:未必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償還。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3樓:龘嬾貓

應該要看具體的用途了,一般情況是要還的,因為夫妻本身就是債務和財產共同承擔的。

4樓:潘樹嚴

由於貸款3萬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丈夫死後,妻子有義務償還。

你們很難證明3萬貸款是在你母親不知道的情況下所借並且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

建議你母親還貸。

5樓:堯天舜宇

當然是這樣的啊,不管是否知情,法律規定:只要是婚內的,權益和債務都是夫妻雙方共同的。

至於你媽是否知情,那是你家內的事,與信用社無關。

試想:假如你父親生前揹著你媽借錢給別人,現在人家來還錢,你媽收不收?

6樓:鹽山小夥啊

按照法律規定是這樣的,一個是因為繼承原因,另一個債務一般為共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規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7樓:李俊律師

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承擔。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妻子應當承擔。

縱橫法律網 楊敏律師

9樓:匿名使用者

是夫妻共同債務

縱橫法律網 徐濤律師

丈夫生前欠信用卡債,死後債務需要妻子償還嗎?

10樓:之何勿思

當然不能,丈夫死亡後,其名下有一套房子,這個可作為還款的物品的。已經按照遺產繼承辦理過戶給妻子和未成年的孩子,這個是丈夫死後才發生的,而之前發生的借款私人的約定,說丈夫死亡後財產全歸妻兒所有,此約定並無公正,僅有夫妻雙方的簽名和手印,屬於私下約定。

這個有法律效力,但是前提是丈夫把自己欠款還了後,剩餘的才可歸妻子的。

如果房子拍賣後不足還銀行的款,那夫妻共有的財產也要把丈夫的部分拍賣的,當然如果還不夠,那就要妻子提供確實沒花那筆錢的證據。否則妻子可能要還錢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償還

丈夫死亡之後,其債務不會消失。留下的房子,無論這個房子繼承者是誰,都有義務償還債務,如果房子的價值不夠還款,繼承者沒有義務償還剩餘部分。

12樓:愛青鳥

是否屬於共同債務要看這個債務是否是丈夫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如果丈夫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欠下了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這個債務不需要妻子進行償還。

丈夫死亡之後,其債務不會消失,如果有財產被繼承,比如說留下的房子,無論這個房子繼承者是誰,都有義務償還債務,如果房子的價值不夠還款,那麼繼承者沒有義務償還剩餘部分。

13樓:只叫生死相許

當然不能不了了之,丈夫死亡後,其名下有一套房子,這個可作為還款的物品的。已經按照遺產繼承辦理過戶給妻子和未成年的孩子,這個是丈夫死後才發生的,而之前發生的借款

私人的約定,說丈夫死亡後財產全歸妻兒所有,此約定並無公正,僅有夫妻雙方的簽名和手印,屬於私下約定。這個有法律效力,但是前提是丈夫把自己欠款還了後,剩餘的才可歸妻子的。

如果房子拍賣後不足還銀行的款,那夫妻共有的財產也要把丈夫的部分拍賣的,當然如果還不夠,那就要妻子提供確實沒花那筆錢的證據。否則妻子可能要還錢了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如果信用卡在夫妻兩人存續期間辦理的,信用卡的欠款屬於夫妻兩個人的共同債務,妻子需要還款,有還款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

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15樓:心中的風景

你好,這個基本上是不用妻子來償還的,除非有證據證明,該信用卡所支出的費用主要用於夫妻共同生活費用!

16樓:沫愛橋

丈夫生前欠的信用卡,死後債務需要他的妻子償還的,而且這個都是必須要還給銀行的,不然會起訴的。

丈夫死後,所欠債務是否要由妻子負責?

17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屬於共同債務的部分可以找妻子承擔;

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18樓:北京中聖暉

你好,只要是夫妻共同債務就需要,不是就有個人遺產償還,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19樓:謝明錄律師

關鍵看所借款項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或用於家庭生活,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行。

20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共同財產,由妻子承擔。個人債務由丈夫遺產還

21樓:大有量

按道理是要由其親屬償還

丈夫去世,生前有債務未還,但對於丈夫所欠的債務妻子並不知情,在這種情況下妻子有義務償還丈夫生前所欠

22樓:包才俊

能夠完全證明你不知道你丈夫借款情況,並且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就可以主張為個人債務,妻子不用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只是繼承人在繼承的財產範圍內要清償債務。

23樓:匿名使用者

丈夫去世後存在的債務經借據確認存在且是用於生活方面的(例如為改善家庭生活質量用於投資等方面的)即便妻子不知道也有義務償還。如果是用於其他方面的(例如賭博等非為改善家庭生活質量的)即便證明存在妻子沒有義務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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