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二婚老公還沒領證結婚,他可以給我籤手術同意書嗎

2021-07-31 22:25:48 字數 5908 閱讀 5063

1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你說你和你二婚老公還沒有領結婚證,那就說你們只是同居關係,如果在做手術的時候她的親人不在身邊,你應該可以簽字的吧,當然你要明白你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2樓:清心文竹老師

如果沒有辦理結婚證的話,這個就不算是親人的,所以你辦手續,他是沒有資格簽字的,這個只能是你的親人才可以給你簽字,他沒有資格的

3樓:阿凱視光

你好,很高興來解答你的問題,

沒領結婚證也就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係,頂多就算一個同居關係而已,他是不可以辦理手術簽字手續的。

並且即使簽字也沒有法律上的效率。

4樓:馬依昂

這個如果是沒有領結婚證的話,應該是不可以的,必須是直系親屬

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像你長得這種情況,關鍵是醫院裡頭醫院只要同意的話就可以的。沒有什麼大問題的,有的朋友還可以簽字呢。如果說你有其他最親的親人完全可以籤的,沒有的話你就。

找你的二婚老公簽完全可以。

6樓:思語新竹

按說你跟你二婚的老公還沒有領結婚證,你們就不是夫妻關係。這個時候如果你做手術的話,他應該是沒有權利籤家屬同意書的。

因為手術前的簽字需要患者的直系親屬。或者是家人來簽字。所以你最好還是找自己的親人,比如說父母,兄弟姐妹來籤這個字吧。

但是,如果實在沒人簽字的話。也只有你這個未婚夫來簽字了,因為不簽字,醫生是不會給你做手術的。

7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你們沒有領結婚證,但也有夫妻之實,你做手術,當然,他的簽字了

8樓:書玉石

你好,按說這種情況是不能籤手術同意書的,因為現在他還不屬於你的親屬。

9樓:

我覺得你們兩個人還沒有領結婚證,也可以去籤手術同意書的畢竟你們也是最親近的人。

10樓:敏珈藍慶

如果沒有領取結婚證,那麼你們之間就不接受法律的保護,所以說在這個時候他簽字應該是沒有什麼作用的,因為到最後他可能也不會承擔太大的責任。

11樓:話梅太飛糖

你跟二婚的老公還沒有領結婚證,他可以,我覺得那就是不能夠給你籤這個手術同意書的了。

女子結婚後在法律上還屬於原來家庭的家庭成員嗎?還是屬於男方的家庭成員?

12樓:修智敏沃仲

【1】根據來

婚姻法第二條規定源

,實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2】女子結婚後,如果自己單過,在法律上,不屬於原來的父母家庭。

【3】不屬於男方父母家庭。

【4】只屬於小夫妻自己組成的家庭。

【5】如果和女方父母在一起過日子,小夫妻屬於女方父母家庭成員。

【6】如果和男方父母在一起過日子,小夫妻屬於男方父母家庭成員。

13樓:儲紹言揚

女子結婚後戶口關係已經從父母家轉移到丈夫家,那麼就不是家庭成員關係了回

。如果答沒有將戶口搬遷走的,法律上還是家庭成員關係。遇到房產拆遷之類的賠償就應該有份。

男子結婚後有沒有單獨買房立戶,也是判斷是否家庭成員關係的標誌。

14樓:過振強項雯

法律上沒有嚴格的界定,它既可以是女方家庭的成員也可以是男方家庭成員,一般來講以女子落戶在**,就是那裡的家庭成員。

家庭成員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15樓:特特拉姆咯哦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這樣說吧,你家的戶口本上是不是還有該子女的名字,有就是一個家庭的成員;反之,則不是。

可以繼續住。《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財產繼承:《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男女平等】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當然,如果父母有遺囑的話,將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但是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16樓:華律網

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

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

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家庭成員是和你在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為家庭共同財產的人。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17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

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婚姻法第九條規定指出了結婚登記後的家庭歸屬,當事人不做約定就採取預設方式即女方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這條規定最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換位思考的理解。這可以解決描述的第一個問題。特別注意這裡的家庭指傳宗接代方面的,有時候大小家庭不同情況不提場合分開而論,不考慮戶口所在地。

戶籍方面的家庭不能與之相提並論。另外家庭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沒有特殊情況家裡現有的東西全部屬於家庭,第三個問題只能發生在特殊情況中,一般家庭沒有特殊情況。第二個問題可能是家庭內部矛盾,商量處理。

18樓:面無表情

1、子女成年後,法律上父母不在對其有監護權。但是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因為其還有繼承權。

2、假如子女成年未結婚,法律意義父母對其搬出去,沒有明文規定;

3,、根據繼承法,若父母沒有遺囑(口頭或書面)他人情況下,財產為子女繼承。

19樓:我就是我

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

從大眾的通常觀念來看,婚姻法沒有將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等關係作為家庭成員關係予以規定,似有不足。再如,根據收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且這種關係不適用收養關係。如果具有這種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一方對另一方實施虐待行為,對侵害人不以虐待罪處罰,難以被社會所接受,也不符合公平正義理念。

因此,我們認為,這種具有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也應當認定為家庭成員。

兒子結婚後在法律上和父母算一個家庭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兒子是否結婚,其於父母的父

子關係、母子關係是不變的,當然仍屬於一個家庭。

家庭是指婚姻關係、血緣關係或收養關係基礎上產生的,親屬之間所構成的社會生活單位。家庭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是指一夫一妻制構成的單元;廣義的則泛指人類進化的不同階段上的各種家庭利益集團即家族。 從社會設定來說,家庭是最基本的社會設定之一,是人類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種制度和群體形式。

(社會設定,即組織起來滿足一個社會基本需要的社會結構叢)從功能來說,家庭是兒童社會化,供養老人,性滿足,經濟合作,普遍意義上人類親密關係的基本單位。從關係來說,家庭是由具有婚姻、血緣和收養關係的人們長期居住的共同群體。

21樓:匿名使用者

有單獨的戶口本不?有的話就是另一家的,沒有的話就還是父母一家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是指婚姻關係、血緣關係或收養關係基礎上產生的,親屬之間所構成的社會生活單位。家庭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是指一夫一妻制構成的單元;廣義的則泛指人類進化的不同階段上的各種家庭利益集團即家族。 從社會設定來說,家庭是最基本的社會設定之一,是人類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種制度和群體形式。

(社會設定,即組織起來滿足一個社會基本需要的社會結構叢)從功能來說,家庭是兒童社會化,供養老人,性滿足,經濟合作,普遍意義上人類親密關係的基本單位。從關係來說,家庭是由具有婚姻、血緣和收養關係的人們長期居住的共同群體。從定義裡可以看出,你兒子婚後和父母還是一個家庭。

你如果是講戶口方面的問題,只要你兒子滿十八週歲,有房產證,就是沒有結婚,也可以分戶。

中國的法律是不是規定重組家庭的兩方的子女不能結婚?

23樓:匿名使用者

重組家庭兩方的子女並不具有血緣關係,不屬於我國《婚姻法》中規定禁止結婚的情形,根據法無禁止即自由的原則,重組家庭的兩方的子女可以結婚。

《婚姻法》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24樓:love愛無雙

畢竟沒有血緣關係,中國的法律是近親三代之內不能結婚,沒有血緣關係肯定可以啊

25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倫理問題。法律和義理上的「親」兄妹不可能結婚的。想結婚要先拆散自己的父母哦

結婚時戶口已遷到丈夫家(男方),法律來說,女方戶口是否還屬父母家庭成員

26樓:草民學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9條、結婚登記之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的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的家庭成員。

因此,雙方結婚登記之後,女方將自己的戶口,以「夫妻投靠」的方式,遷入男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女方就應已經屬於男方的家庭成員了

27樓:32度的酒

朋友你好,我是一名法官,你表姐已不屬於她父母的家庭成員了,因其戶口已遷出了,已落入地為準了。雖然你表姐父母戶口上還有她名字,但已註明已遷出。證明已經遷出了。

所以她不屬於她父母家庭成員了。不知道我這樣的回答你是否滿意。再見朋友。

28樓:啊呢喲

戶口不屬於了,但是親屬關係是不變的

29樓:田家

如果離婚還要女方的戶口嗎

30樓:鄭憲明律師

不屬於了,已經遷出。鄭憲明律師網

結婚以後家庭關係處理。

31樓:蟹黃邪皇包

本著感恩的心,因為他們至少給了你一個愛人,如果沒有他們,就沒有你老公哦,凡事講道理,尊重老人,就算他們不對,也要慢慢講,不可以和他們吵,因為再有理一旦吵起來都是媳婦的不對,多換位思考,在她們面前儘量多寵老公,背後再讓老公寵你

法律意義上,離異後組成新的家庭,他們各自的孩子(沒有血緣關係)可以結婚嗎?

32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符合法律規定,因為婚姻法所禁止結婚的是直系血親,但是法定的擬製血親並未提及,根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原理,也就是說,可以結婚,只是不太符合社會公序良俗,也就是說也是有違立法精神的,但因無具體規定,所以應該認定可以。

33樓:平安

法律禁止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直系血親及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他們不在此列

34樓:花滿晨

不行,血親包括自然血親和擬製血親

擬製血親之間也不能結婚,違背倫理關係

3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法律上沒有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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