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土地已做3分配,老人死後其老伴有權要回嗎

2022-05-07 03:57:35 字數 1913 閱讀 3343

1樓:皆有可能

承包地是以家庭為單位的 如果分地是本身就包括子女的土地 那麼老人去世後子女仍有承包權 如果分地時沒有子女的土地 那麼老人去世後應收回

2樓:衣忍

她如果沒簽字同意分配是無效的,夫妻間的共同財產必須雙方同意才能支配出去。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回屬於她自己的那一份。也就是說,老人只能分屬於他自己的那一份,不能將老伴的也分了,原來分得土地時如果只有他們二個人的份,那他只能分其中的一半,其它部分他無權作主。

4樓:小柚子rq強

這個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因為土地的所有權不是公民個人,而是承包的,所有權屬於集體,因此要看遺囑分配的土地是否在遺囑人承包期內:

1、如果土地不在承包期限內(以遺囑生效時判定),則不可以立遺囑,即使立了遺囑也是無效的;

2、如果土地在承包期限內(以遺囑生效時判定),則遺囑人可以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續承包,並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1條: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2、《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四條: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老人的土地(老伴和已故爺爺的)一直由其侄子耕種,並支付一定的費用供其兩人生活。他死後其繼子有權要嗎

5樓:匿名使用者

死者的繼子(辦理了正常手養手續的)可以要回老人的土地。老人過世後,土地就變成老人的遺產,其繼子有繼承權,但侄子是沒有繼承權的。所以,既然是老人的遺產那就應該歸其繼承人合法繼承。

6樓:aqs永恆的愛

土地的所有權始終歸所得者,侄子只有耕種使用的權利,雖然從耕種的收益裡支付了老人的生活費用,但終歸不是老人的直系親屬,所以老人死後,土地的所有權,繼子是可以繼承的

買老人的房子土地證是老頭的名字,老頭去世了,老伴賣,需要子女簽字嗎?

7樓:

假如老人去世前有遺囑,他去世後他的產權全歸老伴,那老伴有處置權,那就不需要仔女簽字。如沒有遺囑,那老人去世後,除了老伴應得一半以外,剩餘的一半在是由仔女及老伴平分,那麼老伴就沒有處置權,就需要子女的簽字後才能處置。

8樓:

應該要子女簽字同意才可以,最好去房產局問問,避免以後麻煩。

9樓:無刺仙人掌

是農村的房子?如果都是一個村的村民,是可以變更使用權的,但還得經過審批才能過戶,手續繁瑣。如果是老人自己的房子是不需要子女簽字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集體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規定屬於農村集體所有。」「依法改變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必須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手續,變更證書。

」「農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內空閒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批准。」

10樓:tf田彥芬

怕以後有啥事就需要子女簽字

11樓:錢馬

'如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徵做子女的同意並簽字。如果不同意簽字,那就無法銷售。

另外,首先要先看了思這時候有一組。有一櫥子按醫囑執行,沒有一組的。應該確定哪些人可以作為繼承人。

繼承人分為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人繼承。

第二順其人。這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最後才能確定各繼承人的份額。

按照哦。繼承法的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是均等。

對生活特殊困難。而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遺產時。應當與照顧。

就是賣房子也得經過子女簽字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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