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司簽訂合同只有一份公司留存有沒有法律

2021-05-02 10:25:28 字數 745 閱讀 4619

1樓:深圳律師曹傑

有法律效力,這個屬於勞動合同法中的服務期約定,服務期約定是兩種可與約定勞動者違約金情況中的一種,但違約金的數額不一般能超過公司為培訓勞動者而支付的金錢的總額。包括培訓費用,期間的工資、生活費用、交通費用等。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兄弟在合同上籤了名,那麼這份合同就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你兄弟手裡沒有,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至於違約責任,如果公司確實提供了培訓,是可以要求服務期和違約金的。但違約金的總和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按服務期年限均攤。你兄弟只承擔未履行的服務期相對應的違約金。

3樓:匿名使用者

像你說的這種情況,應該不違反法律規定,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問題是這樣,真到鬧糾紛的時候,你沒有合同,怎麼舉證呢?

雖然我國民事訴訟法有這方面的規定:如果有證據表明證據在一方當事人手裡,但是這方當事人拒不提供的,視為對其不利。

但是在實務中還是不好弄,最好還是要一份合同的影印件都保險一點。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26條的規定,這樣的合同也是有效的,沒有份數限制,也不會因只有一份就無效。

縱橫法律網 張洪律師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對你來說是不利的,他抓住你了 你卻沒有抓住他 必須要一份在手裡

6樓:匿名使用者

有效,你得自己拿一份出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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