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籤勞動合同口頭承諾離職有法律效力,能不能有法律效力

2021-03-12 15:54:43 字數 2528 閱讀 6465

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不允許以口頭承諾形式,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且一式兩份。其與合同不同,合同法第10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民法通則第56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綜上所述,如果涉及到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2樓:黎約踐踏

未籤勞動合同口頭承諾. 如果老闆做了錄音,則有證據證明你辭職這一事實,這樣一來,你便不能主張經濟賠償金。但你還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兩倍工資、補繳社保的。

現在,你應收集證據證明你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工資條、崗位證、同事證言、其他登記表及一些相關工作記錄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賠償金,但是其他的費用還是可以主張,收集相關證據,做好積極的仲裁準備.希望你在法律上多多打聽--

3樓:國安雙冠

很難。如果對方承認的話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對方反悔不承認,那你就沒有辦法了。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滿意請採納,舉手之勞,將鼓勵我們繼續解決更多網友的問題

口頭離職有法律效力嗎

4樓:濤聲海韻

辭職一般需要提前申請,除非單位協商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行為,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當事人也應該按照相關程式辦理離職手續,才能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正常情況下,員工辦理辭職和離職的流程如下: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單位人事部門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部門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如果屬於部門主管以上崗位,可能需高層領導批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 ,工作服 ,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 ,出差報銷 ),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人事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備案手續;憑備案稽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稽核手續。

(7)、人事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口頭辭職是有效的,但是需要用人單位進行證明,員工已經通過口頭方式辭職。同時,辭職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

6樓:四川文典律師事務所

你這個問題只能協商或者重新打一份書面離職申請,要有時間的

7樓:找法網

口頭辭職沒有法律效力,應當以書面形式解除勞動合同,但非全日制用工雙方可以隨時口頭通知對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勞動者不需要口頭辭職就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未籤勞動合同離職,未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

單位沒有訂立合同並沒有繳納保險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辭職,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單位補繳保險並支付未簽訂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協商不成的,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解決。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繳納各項社...

我打工的,老闆沒有給籤勞動合同,口頭承諾的後來不承認。我們能合理的要回工資麼

可以再去和老闆交涉一下,帶上錄音筆,套他的話,讓他能承認欠過你們工錢,實踐中錄音還是採信的,能拿到最好。同時,聯合工友,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讓勞動部門介入。惡意欠薪數額較大是可能構成犯罪的,你們要通過國家機關給老闆壓力才行。最近國家針對拖欠農民工工資下發了專門通知,趁這個機會盡快去吧。合肥專業...

未簽訂勞動合同相關疑問,急!!!關於未籤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的若干疑問!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問題,雙倍工資的請求訴訟時效是逐月失效的。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