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蓋房時受傷的賠償問題關於農村建房中工人意外摔傷的賠償及責任擔負問題

2021-03-09 13:25:42 字數 5091 閱讀 9094

1樓:草民學法

1、傷者為幫工人,問題所描述的「朋友」為被幫工人。幫工人因幫工受到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可以在受益範圍內給予適當補償。

幫工人因第三人侵權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第三人難以確定或沒有賠償能力的,可以由幫工人給予適當補償。

2、如果事實證明,受害人對於損害的發生負有過錯的,侵害人可以要求減輕賠償責任。

3、傷者因醫療傷情所導致的,合理的、必要的、與損害結果存在關聯性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費用,賠償義務人應依法給付。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31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4條、17條

2樓:小腳丫

放心吧,不管屬於什麼情況,你父親幫忙的那家親戚都有責任。

如果你父親是無償去幫忙的話,你介紹的這種情況應該屬於幫工活動中的侵權行為。所謂幫工活動是指一方當事人為另一方當事人的事務無償提供勞務幫助的活動。《人身損害賠償解釋》14條有規定:

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表示拒絕幫工的,被幫工人不承擔責任,但可以在受益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如果是支付你父親工資的話就更容易辦了,那就屬於僱傭關係中的侵權行為了。人身損害賠償解釋》11條: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範圍的,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另外附加,僱主承擔的是無過錯責任,就是不管怎麼樣,只要是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的人身損害,他都應當承擔責任。

所以,放心吧。你父親幫忙的那家親戚應當承擔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是你父親是由包工頭僱傭的:即使工資還沒有發放,你父親也應向包工頭索賠,但如果包工頭沒有相應的建築施工資質,你叔家應和包工頭連帶賠償。

2、如果你父親不是被包工頭僱傭、而只是由你叔找去幫忙的:屬於無償幫工,你父親受傷的所有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費、適當的營養費等都應由你叔家承擔賠償責任。

3、不管是向包工頭索賠還是向你叔家索賠,應注意協商不成時儘快起訴解決,因為訴訟時效是一年。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都是一個村的還是親戚,還是先讓村裡的調解委員會調解一下,按法律上講,他是應該賠償你們家的,無論給不給工錢。

另外你也可以申請下法律援助,諮詢下,縣裡應該都有。

因為你們雙方都不是單位,只是自然人之間的行為,所以不能算是工傷,只能採用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裡的條款解決。所以你可以參照下樓上幾位的意見。

所以,基本沒問題,現在關鍵是先把人的健康保住再說吧。

5樓:匿名使用者

無論是否約定支付工資,你父親都可以從牽頭人、被幫工的人家獲得賠償。只是區分兩種情況。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為他人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幫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賠償權利人請求幫工人和被幫工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十四條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幫工人因第三人侵權遭受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人不能確定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的,可以由被幫工人予以適當補償。

如果證明是受僱傭的,就是給工錢的那種,就適用一下幾條。

第十一條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第十二條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6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協商解決 如未果 只能起訴到法院 幫工人在幫工中是否存在故意和重大過失,由法院來判定 劃分責任 然後承擔相應的責任 。

7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如果是由正常管道在工班裡發生自然是由工頭負責,一個有水平及經驗的工頭應該要給工人買意外保險,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但是您這次並沒有工頭,所以對頭是屋主,但是營建修繕時的工安責任就落在執行者自己身上,也就是你父親自己,但是依據法律,簡單的說...屋主還是得負擔相關費用,...

這次經驗說明凡事一定要講清楚說明白..親兄弟明算帳,總的說..如果對方堅持不付..

或許可以嘗試請地方人士出面協調...在不成恐怕得上法院了.....最後希望令尊早日**.

8樓:上海法律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因人身傷害引起的損害賠償,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其次,確認人身損害事實後,確認造**身損害的相應的責任,根據責任大小來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人身傷害賠償需要對傷殘等級進行鑑定,根據鑑定的結果確認具體的賠償數額。傷殘等級鑑定是由專門的鑑定機構鑑定

第四,對於人身損害的傷殘等級確認後,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

第五,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

第六,人身損害賠償,可以聘請律師,律師費用也由將來的加害方承擔。祝福!

關於農村建房中工人意外摔傷的賠償及責任擔負問題

9樓:匿名使用者

賠償大體包括醫療費、誤工費和營養費,具體數額看對方提供的醫療票據。——無論對方是否有過錯。 如果對方威脅人身傷害的,則則無需理會,若真的實施傷害了,你們可以請求賠償,甚至對方可能觸犯刑法。

具體理由:1、如果你們蓋房子不需要給工人錢,只要請吃飯的什麼的,那麼你的情況屬於幫工,例如:農村蓋房,村民,朋友去幹活,幫忙蓋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你父親並未拒絕。

2、若你們要支付那個工人錢財的,則是僱傭關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賠償專案:

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方是有責任的,當事人也是有一定責任的, 這樣的情況能協商就協商解決了,不能協商就讓對方去法院起訴吧。至於三萬是否合理,不知道其傷情如何?

11樓:匿名使用者

情況我也看清楚啦,其實像這樣的事基本上沒你家的事,不過有一點我不明白,那包工頭哪兒去啦?如果要負責的話他要負責的多點,你家最多出個醫療費,別的就不要管,再一個就是他家屬的危協你完全不必放在心裡隨他告,只要你們願意出藥費就沒事其他都是包工頭的

幫人建房摔傷如何賠償

12樓:滕剛律師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1條之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

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你說的情況下,你父親可以起訴包工頭及老闆(發包人)兩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的專案包括三大塊:

一、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這一塊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子專案;

二、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這一塊又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等子專案;

三、這第三塊則是受害人遭受精神損害,有權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上面第一大塊費用一般在起訴時已經發生,直接可以計算出來;而第二大塊專案則需要根據受害人的受傷的實際情況來判斷,比如說傷殘等級能達到多少級直接決定殘疾賠償金能拿多少,而術後是否需要輔助器具等情況會影響是否需要後續**費及器具費等;第三大塊精神損害賠償也是根據傷殘等級來的,傷殘越重,賠償越多。 另外,賠償的金額還和當地上一年度的收入水平有關(具體資料可以查當地審計局的年鑑)。

如果你要去打官司(起訴),建議你走下面這些基本的步驟:

1. 在目前階段,儘量保留、收集相關證據,比如當時幹活是與包工頭口頭的,但如你爸爸上去幹活已經是很多天,而且包工頭沒有表示任何阻攔,這樣的工作事實就可以證明是在為包工頭及老闆蓋房子了。還可以請其他工友作證。

而事故發生時,是不是在工作的現場,是不是當場就送醫院,也是一個需要證明的事情,因為你還需要證明這個傷害發生在工作時;

2. 待你爸爸的病情基本穩定,可以起訴時,把包工頭及老闆一起作為被告要求他們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起訴時可以預估計一下傷殘等級(比如8級),然後在訴訟中提出傷殘鑑定,最終按鑑定的結論來要求各項賠償的金額;

3. 人身損害賠償比較繁瑣,建議你諮詢並聘請當地的專業律師來處理這件案子,記住:人身損害賠償案,受害人合理的律師費可以要求對方來支付!!

如果自己認為學習能力很強,可以自己看看下面連結中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然後再根據當地的收入情況,自行計算賠償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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