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內辭退員工需要提前通知嗎

2025-06-06 08:15:26 字數 2393 閱讀 4875

1樓:孫華坤

法律分析: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虛轎派)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差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帆慎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合同到期辭退員工需要提前多久通知

2樓:法律諮詢

公司辭退員工,如果符合無過錯性辭退的情形,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員工才合理,或者向員工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才可以與其解約。且要依法給付經濟補償。但如果符合過錯性辭退的情形,可以立即解約,不用提前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罩改鍵的醫療期滿殲渣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物巧,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辭退員工需要提前通知嗎

3樓:律說律答

辭退員工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員工拒籤辭退通知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遞交、或者以**信發出一級洞段以登報公告的形式發出,被辭退員工收到通知即生效。員工存在嚴重過失被辭退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可以立即辦理辭退手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

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納櫻譽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頌滾作交接。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辭退員工需要提前通知嗎

4樓:元形態傳媒****

如果符合顫態《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勞動者,可以要求謹族立即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祥洞弊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可以和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合同期內辭工違返合同嗎,合同期內辭職算違約嗎

這條不違法。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但是,同時第三十二條也規定了勞動者可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幾種情況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的 二 用人單位以暴力 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

合同期內被辭退的賠償問題,在勞動合同期內公司辭退員工怎麼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九條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連續工作滿10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

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辭退,有提前通知代通知金嗎

被辭退後還在試用期內代通知金會有。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需支付代通知金的三種情形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辭退,沒有提前通知代通知金可以收取。試用期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