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根肢寬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章。第二節 著作權歸屬。
第十九條 著作權屬於公民的,公民死亡後,其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依照繼承法的規定轉移。
第二章。第三節 權利的保護期。
第二十條 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條 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則逗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別被上面的嚇住了!
再看下面的:
第二章。第二節 著作權歸屬。
第十二條 改編、翻譯、註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註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樓主的情況是屬於改編已有的作品,這個問題不大。如果你不是以盈利為目的的話基本沒有問題。
現代詩改成歌曲的我聽孫飢賣過一些,比如湖畔的《面朝大海,春暖花開》還有《七子之歌》,以及羅大佑改版過部分余光中的作品。沒有聽說過涉及版權問題。
2樓:雅愛
其實只要不是汪稿以商業盈利為目的的應該還好?如我也經常做歌曲填詞而且也是無授族陵鋒權啊捂臉……
只要釋出的時候標明原作者就可以了,就如同你現在,請人制作歌曲的時候把兆晌詞作寫上,同時提醒歌手一句就好啦。
再順便,你是曲作麼這邊詞手求合作》_<
寫詩譜曲人
3樓:承吉凌
日子是一首詩,我卻調皮到總忘記詩的音符,直到我的日子裡無緣無故地多了病痛…
生活是一首歌,不曾想到你是譜這歌曲的人,直到我的柴公尺油鹽裡多了歲月的味道…
人生察困如詩如歌,你為我調和了這一路的荊棘,叫我如何不感動搏慧又如何不能不心疼呢…
日子詩的音符,跳躍著你日夜的關懷和呵護,輕輕地從熟睡的深夜待到次日的清晨…
生活歌的譜曲,滌盪著我病痛的恐懼和無望,悠悠地你帶給我向陽花香和生的信念…
千萬句的感謝,在心中悄然匯聚成一種相守基沒答,餘生還會有什麼可以與你相提又並論…
已故作家的作品還有版權嗎,已經去世的作家的作品還有版權嗎
國家不同規定不同 歐盟規定 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後70年.美國 公司企業法人擁有著作保護權是95年。個人作家的新作,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後70年.如果在保護期內,是構成侵權的。如果已經過了保護期,則不構成侵權。具體可以參考下面 著作權法 的相關規定 1 首先,著作權的保護期為50年,從作者死後開始計算...
故作非為的意思
更正 不是 故 應為 胡 胡作非為 的意思 不顧法紀或 毫無顧忌地做壞事。讀音 h zu f i w i 解釋 胡 亂 非 不對。不顧法紀或 毫無顧忌地做壞事。出處 舊五代史 張瓘傳 汝車渡村百姓劉開道下賊慣作非為,今須改行,若故態不除,死無日矣。例句 或誣好吃懶做,或誣胡作非為。清 李汝珍 鏡花緣...
為已故親人放生應該怎樣做,為已故的親人在四十九日內培福,放生,供齋,做善事,應該咋做。
自己去放生,然後念迴向揭將你放生的功德迴向給法界眾生,這樣你一股的親人專就可以得到 屬你的三分功德,而你就得七分的功德。不過這個放生你一定要認真去做,而且不能夠抱著私心去做,要懷大慈大悲的心態去做,這樣你的已故親人才能得到你三分的功德,其餘的七分功德都是你自己的。你想要讓你已故的親人得到更多的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