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年齡53工齡14年公司說勞務關係自動解除對嗎?這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你可以對照下面的內容來看。
1.《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蔽吵的,勞動合同終止。
2.《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庭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兩個規定看似矛盾,實際並不衝突,恰恰是補充與完善的悉並哪關係。原因在於,《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應當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六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規定的情況。具體適用二者中哪一睜碼條,應取決於勞動者不能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原因。
在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因用人單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情形下,如允許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隨意終止勞動關係對勞動者明顯不公平,此時應適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作為勞動關係是否終止的判斷標準。而在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非因用人單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情形下,勞動者不能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不可歸咎於用人單位,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勞動關係是否終止予以認定。
綜上,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勞動合同並不自動終止,在非因用人單位原因導致勞動者為能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要求終止勞動關係。但是,用人單位無論是選擇終止勞動合同,還是延續雙方勞動關係或建立勞務關係,都有義務在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的合理時間內,向勞動者履行告知義務,以便勞動者對其新的用工關係的建立、後續養老保險的繳納、轉換等問題進行選擇。
2樓:沙漠舟洋
年齡53歲如果不是特殊工種不到60歲御陵是不能自動解除關係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等規定,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勞動關係自動解除,所以,不論是否辦理退休手續,均不再是該單位職工,單位不再支付工資。若單位與職工協商一仔指致,同意繼續上班,則職工與單位屬於勞務關係,不屬於勞動關係。
而勞務關係時,用工單位不需要繳納念拆配各項社會保險。
3樓:網友
您好,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關係只有在雙方協商一致或者依法解除的情況下才能解除。您擁有53歲的年齡和14年的工齡,您可以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向公司申請解除勞動氏巧關係,但是公司有權根據您的工齡和年齡殲巧鍵給予您一定的補償。此外,您還可以在解除勞動關係的時候,向公司申請一定的補償金,以補償您寬悉在公司的付出。
4樓:半壺老酒
不對,勞務關係不能自動解除。勞務關係的解除必須經過雙方協商,並簽訂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5樓:剛吃西瓜v步
不併念咐一定,年齡53歲,工齡14年並不意味著勞務關係自動解除。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務關係自動解除的條件為,3連年高野未發生勞絕純動合同續簽,或者未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6樓:帳號已登出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關係的解除應當遵守以下原則:一是遵守法律規定;二是雙顫攜方協商一致陵輪;三是遵守勞動合同約定;四是依照勞動者申請解除勞動關係的有關規定。勞務關係的解除,應當按照勞務合同約定或者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進行,如果雙方未約定或者協商一致,則尺洞信應當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進行。
公司倒閉,工齡22年請問公司如何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47條規定,22年的工齡,每滿1年工齡補償1個月工資,一共補償22個月的工資。您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具體的計算辦法是你在那沒工作一年支付您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您工作9年,應該支付您9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果不足半年的支付半個月的工作,超過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算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
本人今年夠退休年齡但是工齡不夠十五年還差兩年工齡,我籤的是無期限合同單位有權利辭退我嗎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是勞動合同的一種型別,在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由於某種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就可以依據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當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或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就可...
我是單位下崗買斷工齡,社保中途中斷14年,退休時需不需要補交
如果不補交退休工資會少很多,因為社保是按照你最近一次連續繳費時間算的,所以還是建議你去補交,十四年應該補五六萬吧 我是2001年買斷工齡下崗老知青中斷社保,2019年4月到退休年齡還能補繳中斷的社保嗎?如果不補交退休工資會少很多,因為社保是按照你最近一次連續繳費時間算的,所以還是建議你去補交,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