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認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以心學怎麼看?

2025-04-23 03:01:20 字數 1858 閱讀 2543

1樓:惠華小知識

這句話說的有道理。每個事物的存在都有它一定的道理,不要去隨便否定某乙個事物,存在就合理。

2樓:你真的很好嗎

朱子認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我個人認耐租為以新正羨學的角度是這樣子看待的,就是反省事情發生就必然有他的原因和結果,就是很多事情都有他一定舉畝拍的道理。

3樓:雙魚明月

從心學來看這句話是不對的,因為萬事萬物都是以信為本的。

朱熹認為,「理」先於什麼而存在

4樓:風陵渡口等風來

朱熹的哲學思想:理氣論。

朱熹繼承周敦頤、二程,兼採釋、道各家思想,形成了乙個龐大的哲學體系。這一體系的核心範疇是「理」,或稱「道」、「太極」。朱熹所謂的理,有幾方面互相聯絡的含義:

理是先於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的形而上者。他認為理比氣更根本,邏輯上理先於氣;同時,氣有變化的能動性,理不能離開氣。他認為萬物各有其理,而萬物之理終歸一,這就是「太極」。

理是事物的規律。③理是倫理道德的基本準則。朱熹又稱理為太極,是天地萬物之理的總體,即總萬理的那個理。

太極只是乙個理字」。太極既包括萬物之理,萬物便可分別體現整個太極。這便是人人有一太極,物物有一太極。

每乙個人和物都以抽象的理作為它存在的根據,每乙個人和物都具有完整的理,即「理一」。氣是朱熹哲學體系中僅次於理的第二個範疇。它是形而下者,是有情、有狀、有跡的;它具有凝聚、造作等特性。

它是鑄成萬物的質料。天下萬物都是理和質料相統一的產物。朱熹認為理和氣的關係有主有次。

理生氣並寓於氣中,理為主,為先,是第一性的,氣為客,為後,屬第二性。

因此,「理」先於「氣」而存在。

5樓:匿名使用者

氣朱熹認為理和氣雖然是不可分的,但是在邏輯上理先於氣。在朱熹看來,理事超越時空的潛在,氣是時空的存在(馮友蘭語)

程朱理學和王陽明「心學」的共同點是

6樓:匿名使用者

答案c考查學生比較分析問題的能力。程朱理學和王陽明「心學」都主張以三綱五常來規範人們的行為,以消除人們的私慾,維護封建社會的統治秩序,所以,c項為二者的共同點。a項為程朱理學的基本主張;b、d兩項是王陽明「心」學的主張。

朱熹認為「有理而後有氣」,而王陽明認為「心即理也」、「心外無物」,他們之間的區別是

7樓:

答案c本題旨在考查學生對材料掌握與運用的能力。馬克思辯證唯物主義者認為,物質第一性,意識第二性,物質決定意識,意識反作用於物質。朱熹認為「有理而後有氣」,顯然是顛倒了物質與意識的關係,是唯心的,但他還承認「氣」(物質世界)的存在,因迅姿拿此他是客觀唯心主義。

而王陽明認為,人心是世界畝搭萬物的本源,離開人的思想意識,任何事物便不存在冊雹,故「心即理也」,因此他是主觀唯心主義,故本題選c。

朱熹說:理生萬物,理主動靜,未有這事,先有這理。下列觀點與朱熹觀點表達的哲學派別和形態一致的是

8樓:嶈鵴鮯

d試題分析:a選項觀點與題意不符,題中朱熹的觀點是客觀唯心主義觀點,存在就是被感知是主觀唯心主義觀點,故排除。b選項觀點與題意不符合,天地合而萬物生,陰陽接而變化起,是唯物主義觀點,故排除。

c選項觀點與題意不符,我思故我在是主觀唯心主義,故排除。d選項觀點正確且符合題意,世界是上帝和神靈創造的,是客觀唯心主義,故入選。

9樓:敖玉蘭紅君

他們是宋代儒學代表,但二者之間有巨大區別。朱熹是理學代表,主張「存天理,滅人慾」,強調格物致知,類似於西方的客觀唯心主義;王陽明是心學代表,主張「心外無物,心外無理」,強調頓悟,類似於西方的主管唯心主義。

《朱子家訓》名言名句,《朱子家訓》名句

黎明即起,灑掃庭除,要內外整潔。 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 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 宜未雨而綢繆,毋臨渴而掘井。 器具質而潔,瓦缶勝金玉 飯食約而精,園蔬愈珍饈。 祖宗雖遠,祭祀不可不誠 子孫雖愚,經書不可不讀。 莫貪意外之財,莫飲過量之酒。 兄弟叔侄,須分多潤寡 長幼內外,宜法肅辭嚴。 見富貴而生...

朱子大全文言文,《朱子大全》的簡介

朱子大全 的簡介 朱子大全 的簡介。朱文公文集 全名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 亦稱 朱子大全 系南宋朱熹的著作。朱文公文集 全一百卷,續集 十一卷,別集 十卷。宋朱熹 撰。此書又名 晦庵集 朱子大全文集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 或 朱子大全 朱子文集大全 及 朱子文集 等。文集一百卷主要由其子朱在。別集 主...

朱子家訓誰寫的,朱子家訓是誰寫的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你好,朱子家訓是誰寫的?朱子家訓 作者有二,一為朱柏廬所作,二為南宋著名理學家朱熹所做。朱柏廬所作 朱子家訓 原名為 治家格言 朱熹所作 朱子家訓 原題為 紫陽朱子家訓 而 紫陽 是朱熹的別號。朱文公的 朱子家訓 和朱柏廬的 治家格言 是在不同時代由不同的朱家先賢所撰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