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突發疾病誰負責 上班期間突發疾病單位是否有責任

2025-04-17 18:40:15 字數 1007 閱讀 3619

1樓:不餓不餓吃兩碗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應鬥旦老視同工傷。」員工根據用人單位的規定或指派從事某項活動的,其從事該項活動的場所即為該員工當時的工作崗位,其從事該項活動的時間空公升即為該員的工作時間。所以a下班打卡的行為屬於根據某製衣廠****規定所從事的活動,故a打卡時是處於其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的「突發疾病」包括突然產生疾病和原有疾病突然發作。故a的死亡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遲襲位突發疾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應視同工傷。

2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上班時突發疾病,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否則不能視為工傷。

如果不是工傷,可以根據提供的服務年限依法享受相應的醫療期限。模敬兄。

醫療期間,單位不得擅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如果是工傷,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要求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旦襲、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稿和,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上班期間突發疾病單位是否有責任

3樓:

上班期間突發疾病,要看具體情況,是屬於工傷還是個人平時的疾病或者突發病。一般來說如果單純生病,是與單位無關的,單位不負責任,所以還要看疾病的型別是否與單位工作環境有關。但是,無論疾病與單位工作環境有無關聯,在上班期間發生疾病的,單位都應當承擔職工緊急**的費用,及時搶救,保證職工的生命安全。

在職工病情穩定後,再根據病情啟動後續的責任認定和工傷鑑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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